祥源文化:關於《葉新訴本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訊,祥源文化(600576)(600576)3月21日發佈公告,關於《葉新訴本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結案,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敗訴。

本案中,原告是葉新華,被告是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祥源文化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原告:葉新華;被告: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訴人(原審原告)葉新華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等相關方就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訴訟金額為133,756.98元。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為避免公司因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產生經濟損失,公司原實際控制人孔德永先生於2017年8月4日承諾如因個人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導致上市公司需承擔任何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而遭受經濟損失的,均由孔德永先生無條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賠償,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祥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進一步承諾對此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目前,二審涉及金額相關方已全額支付公司,因此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不會造成重大影響。公司後續將積極採取各項措施,妥善處理訴訟事宜,依法維護公司和廣大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相關案件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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