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诈骗”频发 驻马店一女子被骗7万

“刷单诈骗”频发 驻马店一女子被骗7万

驻马店网讯 (记者 徐小防)网上“刷单”是由买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网站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近期,有不少人都在做“兼职刷单,足不出户,日赚千元”,真有这样的好事吗?

3月11日,正阳县居民陈某在朋友圈闲逛时,一条“诚招电商刷单”的广告弹了出来,各种“日进斗金、躺着也能赚钱”的字眼吸引了陈某,于是她按照广告要求加入微信群,随后,又按照对方要求下载“指尖赚”、“优潮精品”软件,对方告诉陈某,只需在手机上操作,足不出户就可以日赚千元,上不封顶。

对方要求陈某在“优潮精品”上先垫付下单操作,每刷一单,对方都能按约定给陈某返还本金和佣金,尝到甜头后,陈某就更加相信了“刷单赚钱”的“真实性”。就在陈某已刷掉70000多元后,对方换了说法,编造各种理由搪塞,并要求陈某继续刷单,此次,陈某意识到自己被骗。

“刷单、刷信誉”等行为已被明令禁止,并非正当兼职。2018年1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0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犯罪嫌疑人用于诈骗的QQ号、支付宝账号、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等都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的黑色产业链购买而来,受骗者的钱转入指定卡号或第三方支付后,通常会被层层分解转移,然后提取。近年来,“网络刷单”的电信诈骗案发趋势明显,受害者是女性的比例高达63%,以年轻人居多。

在此提醒,网络刷单类诈骗常以“返利”为诱饵,引导“刷单员”在购物网站或APP“刷信誉”、购买礼品卡等,并在约定时间内向“刷单员”连本带利返还一定金额,直到骗取更大金额后借故不再返款。希望大家今后在寻找兼职时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低投入、高回报”的借口。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