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學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長一直在責怪學校不來海邊巡視。學校是否承擔責任?

孤獨流浪者21040367


現在的學校,都快成無限責任公司了,凡是能扯上點邊的,都來找學校的事。這幾年聽的奇葩事情多了,覺得自己的耐受值應該是比較高了,可是看到這個話題,還是忍不住想罵人。

週六,學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長責怪學校不來海邊巡視。我就想問這位家長,你是不是也應該怪國家怎麼沒在大海上加個蓋子?學校不但應該在海邊派人巡視,還應該派專人守在你家門口,你孩子去哪裡就跟到哪裡,後邊還應該跟上救護車、消防車,配備專業救援人員……

無語!

1、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動不動就找他人責任的自己的不負責任已經到了令人不齒的程度。

這種出了事削尖腦袋也要找點學校責任的家長,雖然孩子出了事,本應值得可憐、同情,但是你想想,他這種推卸責任的思想,也著實可恨。

前兩天的新聞上,一位家長因為打麻將而耽誤接孩子,老師發信息詢問,還質問老師不負責任,讓老師看管接送。像這樣的家長,你的孩子你應該負多少養育的責任你知道嗎?

與此類同,本來是自己貪圖玩樂或圖省心,沒有盡到監管的責任,導致孩子出現安全問題,不反思卻倒打一耙找學校的責任,無理取鬧,這樣的家長,根本就不配當家長。

你週末休息的時候在海里游泳溺水,學校有什麼責任?什麼責任也沒有。

我敢打包票,學校肯定在防溺水方面做了大量宣傳教育工作,仍然出現這種現象,敢問家長做了哪些工作,你應該負什麼責任?

本屬痛心之事,卻被你搞成了鬧劇!哎!

2、教育部門和學校不應該任由這種事情發生,應該硬氣起來,否則學校就辦不下去了。

現在的學校已經由於不斷的退讓而導致嚴重影響到了正常的教學秩序。

就一個安全問題來說,每到放假,至少要給學生髮三份“一封信”,市局的,區縣局的,還有學校的,還得在安全教育平臺上推送各種提醒,還得在學校裡召開安全主題班會,所有這一切都要拍照、截屏、留痕、上報。本來一個普通的週末休息,竟然興師動眾到如此程度,學校和老師還乾點啥吧。

學校有苦衷,是因為有前車之鑑,安全出了問題,家長鬧到學校裡,最後總要倒查責任,稍有疏漏就會被追責,還一定附帶經濟賠償。

但這是不正常的,學校不是無限責任公司,不能什麼都攬過來。對孩子的監管和教育,家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就應該由誰負責,不能和稀泥。教育部門嫌麻煩、怕鬧事的思想被一些不懷好意的家長所利用,造成了步步退卻,形成了今天這種低聲下氣的局面。

所以,學校該硬起來還得硬起來,該負的責任我負,不該我負的堅決不能負,只有這樣,才能讓正氣和良風傳遍社會,才能讓家長知道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才能不受干擾的去辦學校。

3、家長和社會嚴重干擾學校教育教學的現象必須得到遏制,學校的獨立性必須得到保護。

學校是教書育人、傳播知識和文明的地方,是專業的育人機構,需要獨立的精神和風骨,不能什麼人都到這裡插一嘴,更不能讓不專業甚至不良的東西干擾了正常的辦學。

國外的大學,獨立精神非常值得我們學習,任你是總統還是鉅富,到我這裡都得按我的規矩辦,而不能損害我的獨立自由之精神。所以我們看到了整個社會對知識、對學校的敬畏,也只有這樣,才培養出有獨立、自由精神的學生,創造出豐富無邊的精神財富。這一點上,我們的學校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這第一步,就要從敢於對無理取鬧說不開始。

學校,就應該有個學校的樣子!

溫馨提示:暑期已到,孩子在家,請各位家長一定要教育並看管好自己的孩子,防止溺水現象發生!


曉行致良知


只要家長願意找學校麻煩,那多得是理由,


學生海邊掉水裡溺水了,學校為什麼不進行遊泳教學?


學校教了游泳,還是出事了,學校為什麼不普及游泳知識教育?


學校普及了,但週末出門還是出事了,學校為什麼不普及個人安全教育?


......


這個怪循環很奇怪,家長總可以無條件找學校麻煩,讓校長頭疼無比。


也正因為家長愛找學校麻煩,學校的老師越來越“負責任”,不是對學生負責任,是對老師自己“負責任”


我讀高中大學,班主任做什麼首先考慮的就是“自己會不會擔責”,導致學生做什麼都束手束腳,經常有種感覺:老師不是“老師”,是“安全代理人”,是“責任管理員”


回到主題,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你等著吧,家長遲早會找你,能賠一點是一點,鬧一下就幾千幾萬,零本萬利,何樂而不為呢?


思想假Kyle


不僅這件事學校要承擔責任,所有考不上北大清華的學生,所有畢業找不到工作的學生,都應該起訴學校沒有盡到責任。


落花流水1237


看標題,這應當是學生週六自己去海里游泳發生的溺水事件,不是學校組織活動。

這樣出現溺水事故,家長責怪學校不來海邊巡視,要求學校承擔責任,這要麼是家長智商有問題,要麼是良心有問題。

這樣都要怪老師學校的話,那所有學校全部解散,女老師改行當保姆,男老師改行當保鏢。家長給老師開工資,週六週日別休息,來家裡看孩子吧。


大型貓科類


老師的責任無限大了。學生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出了事情,都會找到老師的身上。

國人形成了一種慣性思維,出了問題必須找到負責任的。學生即使在家裡出了問題也會找到老師的責任。

如同老太摔倒了,找誰負責?誰扶了找誰負責。傷病者剛剛到醫院就去世了,也要找人負責,就得醫鬧。

這些行為的成本低,不成功也不受法律制裁,使得無賴行為愈演愈烈。

學校是弱勢,老師更是弱勢。教育機構遇到這樣的事情總是息事寧人,即使沒有絲毫責任,也進行賠償,以求快速平息。

道德環境就在這些問題上受到了汙染。


晶湖


大海?!一定是大海吧?大海不應該不在每一寸海邊佈置觀察哨、在孩子危急時刻給孩子家長”打電話”告急!

一致同意對大海追責!割讓一大片海域賠償“受害者”以平民憤!

大海後來去國際法庭申訴去了:要是遇到孩子家長是“巨嬰”可讓額咋辦喔?[大金牙][鼾睡]



酣在小酒館220


週六週日是學校放假日,孩子平安到家,家長就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孩子在家長的監護下到海邊游泳出事,家長就是第一責任人!學校沒責任!家長挑理學校,分明是有目的的!訛錢!


我心飛翔152139287


聽到這件事情很痛心,不過家長怎麼那麼不知廉恥呢,週六游泳你在幹什麼,沒陪著孩子嗎,你才是他的監護人,和學校有什麼關係。


舞動蟲蟲


學生週六海邊游泳溺水死亡,要學校承擔責任,理由是學校沒有派教師海邊巡查。可笑!孩子溺水死亡,誰都惋惜,誰都痛心,包括家長教師和社會的每一個人!然而,家長的態度令人不解,家長對孩子溺亡的歸因卻令人遺憾!按家長的邏輯,孩子只要進學校唸書,發生意外,學校都得承擔責任。豈有此理!難道孩子在哪都要老師跟著?晚上睡覺發生意外也是老師的責任?顯然是荒謬要求!

事實上,家長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孩子在校期間,監護責任轉移到學校,學校要承擔孩子在校的安全監護職責。除校內外,其它監護責任都由家長負責。顯然這位家長的孩子發生這起意外死亡事故的責任,要由家長負責,而學校沒有半點責任。如果學校沒有對學生進行包括禁止野浴方面的安全教育,學校要承擔安全教育失職的責任,而不承擔週六派教師到海邊巡查的責任。


長江源1461209671579


簡直是胡攪蠻纏!週六週日的事情,人家老師也得管呀?老師是你家全天候的保鏢?你付的保鏢費用是多少?乾脆說老師還應該給你家打掃衛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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