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不守法,“養鳥”也可能犯罪

不懂法、不守法,“養鳥”也可能犯罪

不懂法、不守法,“養鳥”也可能犯罪

運輸、販賣野生動物的過程極易產生病毒擴散隱患,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從源頭上防範和控制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

不懂法、不守法,“养鸟”也可能犯罪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網安總隊會同紅橋分局成功破獲一起疫情期間通過網絡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一、發現線索 快速出擊

疫情當前,全民抗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與每個人息息相關,製售假冒偽劣防護物資、疫情詐騙、非法販賣野生動物等行為都嚴重擾亂防控工作秩序,讓人深惡痛絕,是當下公安機關打擊的重點。然而,有些犯罪嫌疑人鋌而走險、頂風作案;還有一部分人卻是因為法律意識淡薄,無知者無畏,最終觸碰了法律的底線。

不懂法、不守法,“养鸟”也可能犯罪

3月7日,天津市公安局網安總隊工作發現,天津一網民通過互聯網發佈出售野生保護動物的非法廣告信息。掌握情況後,天津市公安局網安總隊高度重視、快速反應,深入調查,發現該網民真實身份為郝某,居住地為天津市紅橋區。

經過進一步調查摸排,發現郝某長年活躍在“玩鳥圈”內,飼養、收購、出售各種鳥類,此次疫情期間,郝某疑似收購了大量野生鸚鵡,並不顧疫情風險,通過互聯網進行售賣。

二、無知無畏:“我養鸚鵡不犯法。”

3月10日,天津市公安局網安總隊聯合環食藥總隊、紅橋分局成立專案組,對郝某居住地進行突擊檢查。

不懂法、不守法,“养鸟”也可能犯罪

在郝某家中,民警發現大量鸚鵡。令民警沒有想到的是,看到專案組上門,郝某絲毫沒有緊張,並沒有避諱飼養售賣行為,反而頗為淡定地向民警介紹起來:“看,我這些都是鸚鵡,都是允許飼養的,不犯法!”原來,郝某並不知道他飼養的太平洋鸚鵡屬於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法犯罪。

不懂法、不守法,“养鸟”也可能犯罪不懂法、不守法,“养鸟”也可能犯罪

經過專業部門鑑定,郝某家中飼養的鸚鵡均為太平洋鸚鵡,屬於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並不在國家允許飼養的鳥類範圍內。儘管郝某認為自己飼養鸚鵡不犯法,但郝某這一行為已經涉嫌非法出售野生、瀕危保護動物犯罪。民警依法對郝某進行傳喚,並當場繳獲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太平洋鸚鵡57只。

三、築牢防線 違法必究

​通過公安機關的普法,郝某這才意識到自己售賣太平洋鸚鵡的行為,屬於出售、購買、利用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的違法行為。郝某長期玩鳥,卻不懂相關法律法規,無所畏懼,最終觸碰了法律底線,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目前,天津公安機關已經對郝某進一步審訊深挖,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不懂法、不守法,“养鸟”也可能犯罪

網警提醒

不懂法、不守法,“养鸟”也可能犯罪

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流行病學分析,新型冠狀病毒很可能來自野生動物,非法捕獵、飼養、販賣野生動物等行為不僅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還給病毒傳播創造了條件。公安機關始終對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保持高壓嚴打態勢,任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