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幾天提出要和我離婚的是才結婚六個月的二婚老婆,現在病了住院向我要錢,我還能給不?

AA笑臉


她提出離婚,那你有沒有想過她為什麼要提出來呢?是不是你們因為什麼事而意見不和,還是?建議你還是不要去在乎她說的“離婚”吧?畢竟這“離婚”二字也成了普遍夫妻之間的後頭禪,最重要的還是那本結婚證明還在,所以從法律上的角度,你還是她的丈夫,她呢,也還是你的老婆,這老公照顧老婆,並且老公拿錢給老婆治病也是天經地義的。


情第一錢第二


您問“早幾天提出要和我離婚的是才結婚六個月的二婚老婆,現在病了住院向我要錢,我還能給不?”

我看您的問題有多層意思:

一是她是您的二婚老婆;

二是她跟您婚齡短,結婚只有六個月;

三是她曾經提出要離婚;

四是她現在病了住院了;

五是她在住院期間向您要錢,可能是用於治療費用;

六是給不給?

這裡只有兩個可能性:

一是她雖然提出離婚,但是並沒有走法律程序或者沒有走完法律程序。因此,你們還在婚姻存續期間,沒有有效地解除婚姻關係。

這種情況下她的醫療費用,您是無條件要承擔的,除非你們有婚姻財產協議,約定AA制。

二是你們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這時候給與不給,就純粹在您的意願,您想給就給,您想不給就不給。

完全在乎情分和道義。


陳群律師


給個毛線,一毛不給,直接離婚,離婚是她提出來的,又是二婚才六個月,說白點啥感情都沒也沒後代,生病了想起你這個提款機了,叫她滾


情非得已555


不是能不能給,而是你願意不願意給。不過看你又說是結婚六個月,又強調她剛提出離婚,又重申是二婚老婆,你這內心世界是一毛也不想給,然後又怕外人說,所以到這裡來找支持者了。

既然如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你們兩個的婚姻就是一場湊合,甚至一場遊戲。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讓這兩個人組合了。婚姻本來是很神聖的,你們一個六個月就要提出離婚,一個在老婆住院還猶豫掏不掏錢。所以,你們兩個其實很登對啊,真不應該離婚。

站在法律角度,夫妻一方生病住院,另一方有扶持義務。站在感情角度,你老婆生病了,你是捨不得出錢,因為你們壓根沒有感情。站在道義角度,有時候陌生人發個輕鬆籌,你還要捐塊兒八毛呢,這可是你法律上的老婆啊,題主。

所以,如果你不給,肯定離婚了,反正你老婆之前就提出了離婚。如果你給了,估計也是離婚,因為你沒有一丟丟挽回的想法。

反正給不給都是離婚,乾脆不給了,只要你良心上過得去,不怕她又來找你就行。


老燕子


女人一旦率先提出離婚,九成都會離的,數額不大的可以援助,畢竟夫妻一場,數額大的還是慎重些,到時候人財兩空


溫柔_殺手


無論你花多少錢給她治病,病癒之後不久還會跟你離婚,這以成定局在她意識中將不會改變,你的努力無濟於事,眼前只因為她病了有難處了,有求於你時她會裝可憐獲取你的同猜,視婚姻為兒戲無責任感的人是多變性的,除非你很富有。她有利可圖。久病床前無孝子,久貧之家無賢妻。


耿直討人嫌


我認為這個時候應該是你挽留這段婚姻的最好的階段。這個時候你應該毫不猶豫的為其提供資金上的支持,而且還要投入感情上的撫慰,相信人心都是肉長得,同時我也相信等你老婆病好了絕口不提離婚的事情。所以要不要拿錢你看著辦?如果你老婆提出離婚還沒有走到法律層面,這個錢你哪怕不情願,也是要拿出來的。因為你們還在婚姻期間。就是以後走上法庭,你都會敗訴。與其強制你拿出來,倒不如痛痛快快的拿出來,而且還能拉近兩個人的距離。


老張說說這些事


懶得理,這種女人內心已經壞透,正常人無需理會,你對她最好也會反骨的,你醫好她,就是多一個仇人,她病死了你少一點煩惱,千萬不要再花錢在這樣的女人身上。


粵港澳通訊社點評


按法理要給;

按情理女人不要臉,沒骨氣!看你自願吧。

夫妻一場,量力而行吧,對得起良心就好了!

肉包子打狗,有的人救了也不如一條狗。不會感恩的,到覺得理所當然!


藍天白雲下的自信


給錢是不能全給的,量力而行,也不能不給,免得授人以柄,自己看情況感情深可以全款,感情不深一千幾百的找個理由沒錢了也說不出什麼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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