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委调查组负责人答记者问,关于李文亮医生事件调查过程、抢救过程等,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用户3708573291


是谁认定李文亮医生造谣的,其事实证据如何收集并研判的,派出所长是根据什么传唤训戒的,是指示还是自为之


愚者685


画三个重点,都是网民最关心的。

1、对于疫情的发布,有《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规定,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李文亮实际是越线了,警方也是依法办事。

2、警方《训诫书》出具的不规范,这个事件不适用训诫书,或者口头批评教育,或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告,都没问题。

3、网民反映强烈的某医院的问题,要揭开盖子了,因为调查组已经纳入视线了。

现在中央调查组是给出的处理建议,他们也会督促,接下来要看武汉当地的处罚,责任落到公安局和卫健委。

警方的处置是:撤销训诫书,赔礼道歉,处理两个责任人。






韩东言


这次本着负责任的理念,直接中央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出的结果,突显国家层面对此问题的重视,也理清了很多头绪。

首先训戒书的撤销是应该的。毕竟,他在群里展示的是医院里的东西,不是没有根据的言论。当然,李文亮自己是眼科,不是内科医生,按照行话中间隔着座山。因此,的确他只是在同学朋友圈好心提醒一声,有非典时期的那样病人,大家注意不要感染上。哪知道被朋友同学们传播那么广,自己还要被叫去训斥一顿。如果他是内科大夫,而且救治病人的主治医生就没有问题了,不接受训戒。因为出现新问题,和同学朋友实事求是说说,交流一下,没有过错啊。真要追究、训戒,也是他的同学们传播的责任。但实际上当天警察一说,他自己也怕了,到底不是专业没有底,只能和警察解释,是别人、自己同事的结论,自己不懂,也不知道。如此被训戒也就必然(警察就会说他:你不知道为什么乱说?乱传播?)。显然,他这个当时说的“吹哨人”是冤枉他了。因为球场上的裁判吹哨是懂行的,不懂怎么可能是吹哨人呢?再说,真正吹哨的应该是已经上报疾控中心备案的张继先医生,她是主治医生,看到问题不对,按程序马上汇报。国家也好,国际也好,都是这种程序。李文亮当然也是知道的,这种病他是外行,当然不可能他来作,所以他只是个人观点,和朋友同学打个招呼。特意告诉大家,不要外传。

另外,他的死开始也是难以理解。李文亮一月十号就感染上了,一直在医院治疗,应该是最好救治条件。但是经过那么长时间治疗,最后却没了,还不如八十多老人呢!而且李文亮年纪轻轻,体质也好,不应该呀。但从调查报告看,整个医治过程的确尽力了,后来连协和医院专家级别大夫都到场,可见是最高程度了。个人觉得有问题在于,看过之前他的相关报道,他一直用好像从美国自费购买的什么丙球蛋白记不准了,那种药,说是很贵,好几千元一盒。所以深深怀疑,是不是这种药物造成的呢?这份调查材料没有说,但印象最深的是李文亮后期体温正常,但精神胃口都差,很反常。个人大胆分析,应该和吃这种药物有关。不能太相信外国的药物,特别是不能太相信美国的药物,真的那么神奇吗?实际没有我们自己生产的药管用吧,甚至不如我们中药!高度怀疑这样的药,是李文亮不治的重要原因。因为使用后表面似乎没有热了,也不是那么剧烈病理反应,实际治标不治本,自身内在机制都在破坏中,渐渐垮掉了。所以建议对这些洋药,要有个好好核查。这次在调查报告中没有反应,很遗憾!

李文亮去世了的确很可惜,年纪不大,准备治好病重返一线抗击新冠病毒,没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不禁让他家人亲人泪满襟啊,悲痛!但他的死也让世人认识到,这场疫情是多么严重。如果认识不足,不采取有力措施,那么只能是灾难性的。美国前期淡化疫情,什么相当于一场流行感冒,还有英国无为而治,让人传染后获得抗体,都是极不负责任的,也是可怕的。所以,这些国家真正能够了解李文亮,就应该完完全全学习我们中国经验,不能打折扣,不能偷懒。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扑灭疫情。


张139558534


这问题我在悟空回答中已有多处回答。

我觉得,这是向社会发出一个【信号】,一个深化法治体制改革的的信号。

1、首先,监委调查组还了李文亮一个公道,监委对李文亮医生的积极行为表示认可。

事实上,如果换个角度看,没李医生的预警,后果或许更为严重。或者说,如果李医生的预警当时能够得到重视,或许疫情就不至于出现大面积的扩散,以至于几乎令一个国家停摆(停工、停学封闭管理甚至实行战时管制令)。

2、法律就是法律,一旦成文,任何人都应当遵守,这就是法律的权威性。

但法也不外乎人情。如果法律不当,也是可以按程序修订或修正的。

3、对于【信息】,我觉得,与封锁相比,我倒愿意听一下【谣言】。毕竟,现时的人都少有文盲了,谣言是可以止于智者的,但如果连谣言等信息都无法获取,无法听到,再智也没用。

李文亮作为一名职业医生,其发布的信息如果是谣言,最好也应该据谣言造成的不良后果来处理,该判刑就判刑,该枪毙就枪毙,但最好不要压制。

国外就少有封锁谣言的,因为即使是谣言,在国外,也同样会获得发布的机会。

4、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或者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其定性是某人已构成了违法。

监委认定:

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需要指出的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尚未对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确诊断、对疫情还没有准确认识的情况下,他没有对信息进行核实就转发了,信息部分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对李文亮出具训诫书不当,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这就是本案问题的核心。是法与理的碰撞。

因为严格来说,李的发文确实不合《传染病防治法》发文的主体及发文程序的规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核实和发布等都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定。

公安机关根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情况通报,1月3日,对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的李文亮情况进行了调查。

但如果把李换成钟,那又会怎样?

1月18日傍晚,钟南山院士紧急赶往武汉的车票。航班已无机票,高铁票也非常紧张,临时上车的他被安顿在了餐车的一角。两天之后,“肯定存在人传人”“14名医务人员感染”“没有特殊的情况,不要去武汉”,钟南山院士接受采访时的回答,真正拉响了警报,改变了局面。

这话,似乎也不走《传染病防治法》发文的主体及发文程序——以下钟老的直白,换成李或其他人,那又至少要遭遇训诫的了。

“我到了湖北以后,接到很多正在武汉临床一线工作的学生的电话,以及此前参加了国家医疗组的医生的一些看法。让我比较意外的是,学生们的情绪都比较低落,他们反馈的一些情况,跟我后来听到的不一样。学生们反馈的关键问题就是,湖北的实际情况,远比当时公开或新闻报道的要严重”“和当地交流时,我进一步追问时,发现在湖北一个大医院出现了医务人员感染。这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言,又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所以当发现这两个问题的时候,我就要把事实告诉政府,告诉公众。因为一旦出现聚集性人传人的话,病毒的传播会非常快,而且会很快引起广泛传播。疫情会带来社会的动荡、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20200314 南方都市报采访)”。

3月14日上午,钟南山院士在百忙之中接受了"最美逆行者"项目拍摄和采访。在采访中,他谈及医护人员的艰辛,"我觉得这些说出真话的医生,当时他们说的话没有得到重视,甚至还要被训诫,我觉得很委屈"。

5、监委的意见,令3月19日武汉公安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确实一般人也反应不过来,甚至把监委原话“需要指出的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尚未对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确诊断、对疫情还没有准确认识的情况下,他没有对信息进行核实就转发了,信息部分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核实和发布等都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定”也不提了——也成。反正是众望所归:

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适用法律错误。1月3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安排值班民警与李文亮医生进行谈话核实,现场制作笔录,对其训诫,并出具训诫书,属处置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

皇家师爷



五哥wl


说明李文亮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是客观的,没有刻意的人为现象。

(1)李文亮在发现发生不明原因肺炎后,一开始怀疑是SARS,并在朋友圈内发布提示信息是人之常情。

(2)武汉市公安机关对李文亮进行谈话、训戒,在当时疫情还不明朗的情况下,为的是防止信息的乱传、误传,应是其正常的工作范畴。

(3)李文亮的感染发病是偶然的、不幸的,对其的医治抢救是尽力的。就像与他的同事一样。武汉市中心医院因为离华南海鲜市场近而被感染的医护人员相对较多,李文亮、江学庆、梅仲明等医生因新冠肺炎相继去世,目前仍有多位医护人员因感染还在ICO抢救。

(4)武汉市中心医院也因为李文亮事件而成为舆论漩涡中心,也曾一度受到很多不理解甚至是指责。事发突然,国民的情绪释放也实属正常。

(5)国家监委组织对李文亮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并客观、实在的公开结论,对于纠正武汉市公安机关的不当行为,积报回应社会关切是及时的、必要的。

愿逝去的人安息,活着的人安生!



聽於無聲


李文亮事件的启示——“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看到李文亮医生的调查结果已经出炉!算是还了李医生一个公道。教育大家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哪些人能加速社会的变革?哪些人能推动历史的进步?哪些人能改变民族的命运?一定是那些直面现实的人。

如果人们都只顾自己的利益,欺下媚上,阿谀奉承。到最后,损失会更大,连自己的利益也保不住。只有实事求是,直面现实,才能快速的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迅速解决问题!

通过李文亮事件,我觉得作为老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一定要关注学生性格的成长。时刻教育他们,要求真务实。像李医生一样,做一个能言敢言的真人!!!











课堂追梦


李文亮医生的离开,大家倍感痛心,关注至今。今天,终于听闻了调查组结论,还了李医生一个公道。其中尤值得注意的有:

其一、撒销训诫书,彻底平反。

昨晚21:52分,武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武汉 发布“情况通报”称,武汉市公安局已经对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3月初李医生已经被国家评为全国防疫先进个人,加上现在正式撤销当初公安部门对他的训诫,标志着李文亮

已经得到彻底“平反”,国家给予了他应有的肯定和尊重。

从李医生1月10日出现感染症状,到2月7日凌晨去世,时间长达20多天。调查组结论显示,抢救期间,武汉市中心医院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只要有一点希望就不要放弃。李文亮的主诊医生表示,对他的治疗是规范的,抢救是及时的,大家尽了最大努力。

其三、调查组注重舆论,实事求是。

此次国家监委成立级别很高的调查组,就是对舆论强烈反应的回应。调查组最终促成了纠正,这应当看成是官方顺应民意,实事求是的体现。出错总会有,但要做到正视并及时改正,这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不断进步的标志之一。

在天堂一月有余的李文亮医生可以安息了,今后的我们回想这段岁月,会因你多了一份怀念。


待到春暖花开时1616


一:国家监委调查组的调查是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对李文亮医生的结论是中肯的,令人信服的。对李文亮医生的评价是客观的,是符合群众愿望的。二:公安机关对李文亮的训诫是错误的,并责承地方监委督促纠正,对作出错误训诫的责任人追责处理。三:李文亮被训诫后,医院一如既往地对待李文亮。医院没有给李文亮任何处理或处分,李文亮的工作一切如常。四:李文亮感染患病后,医院尽心尽力,精心治疗,经过转院、会诊、抢救,遗憾的是,病情危重,还是未挽救过来。五:善后处理体现出各方面人性的关怀。六:对李文亮的评价客观、准确。李文亮是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是逆行参与新冠肺炎抗疫的英雄。

国家监委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公佈的很及时,解开了人民群众心中的疑惑,使一切真象大白于天下。调查组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路线,工作细致,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个人对此次调查结果是满意的。


微观之间


我对李文亮医院是有很大意见的!一个眼科医生都明白,医院的专家领导明白吗?这里头有什么问题?李文亮是勇敢的也是孤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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