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盤點中藥材不合格問題竟然是這些

中藥飲片質量一直受到行業各界朋友的廣泛關注。2019年各監管部門累積抽查中藥材不合格累計有1877批次,佔比76.12% ,同比2018年下降21.30%。

又到3.15,盤點中藥材不合格問題竟然是這些

以藥品品種角度統計,在不合格中藥材品種Top20中,“淡豆豉”以51批次佔據榜首;“山藥”以49批次排名第二;“蒼朮”以41批次排名第三(2018年排名前三的分別是蒼朮、地龍、沒藥)。值得注意的是,“小通草、五加皮、山藥、前胡、粉葛、地龍、地骨皮、醋沒藥、蒼朮、白鮮皮”10個藥材2018年與2019連續兩年上榜不合格中藥材排行榜。

藥品質量檢測不合格項目Top10

又到3.15,盤點中藥材不合格問題竟然是這些

藥品質量檢測不合格項目Top10主要包括:性狀、含量測定、灰分、鑑別、水分、裝量差異、浸出物、二氧化硫殘留、有關物質及可見異物

(1)性狀:記載藥品的外觀、質地、斷面、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數等。

(2)含量測定:是指藥品中包含的國家標準規定的有效成分的數量。含量測定是判定藥品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的主要指標,含量不符合規定會直接影響藥品的質量和功效。

(3)灰分:包括總灰分和定酸不溶性灰分,主要測定藥材的無機物殘留量。

(4)鑑別:包括經驗鑑別、顯微鑑別和理化鑑別。顯微鑑別中的橫切面、表面觀及粉末鑑別,均指經過一定方法制備後在顯微鏡下觀察的特徵。理化鑑別包括物理、化學、光譜、色譜等鑑別方法。

(5)水分:是指藥品中的水分含量。水分檢查主要是檢測藥品中水分含量是否符合標準規定。水分項目不符合規定,可能會影響藥品的質量和功效。

(6)裝量差異:是藥品製劑的均勻性檢測指標之一,常見於膠囊、粉針等劑型,主要檢查數個最小單位藥品的重量均勻度是否在標準規定的誤差範圍內。裝量差異是判定藥品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的手段之一。

(7)浸出物:用水、乙醇或其它適宜溶劑,有針對性地對藥材及製劑中可溶性物質進行測定。

(8)二氧化硫殘留:硫磺燻蒸是我國藥農傳統習用中藥材產地粗加工方法,硫磺燻蒸後的中藥材及飲片中殘留有揮發性二氧化硫,含硫物質的過度殘存會對健康產生損害。

(9)有關物質:是指在特定藥物的生產和貯藏過程中引入的雜質。

(10)可見異物:指存在於注射劑、眼用液體制劑中,在規定條件下目視可以目測到的不溶性物質,其粒徑或長度通常大於50μm。 以“性狀”、“含量測定”不合格問題最為突出,其中“性狀”不符合規定數量達963批次(佔比32.49%),排名第一;“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數量達561批次(佔比18.93%),排名第二。

又到3.15,盤點中藥材不合格問題竟然是這些

中藥材、中藥飲片成為不合格藥品重災區的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第一,是生產過程存在問題。中藥材不是工業化產品,屬於農產品範疇,不少中藥材的栽培技術並不成熟,例如:“北藥南種”、“南藥北種”。為提高耕地的經濟效益,盲目擴種,未遵循中藥材的“道地”性。加之受外界環境等因素的影響,產品質量波動較大。當前中藥飲片廠普遍規模不大,加之從業者整體素質不高,在飲片的加工炮製過程不規範之處較多,因而出現了飲片形狀不合格等低級問題。

第二,中藥材和飲片的優質優價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導致優質飲片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在利益的驅使下,種植養殖不規範,栽培過程中大量使用農藥和生長調節劑,栽培方法不規範、栽培地土質差異等,導致某些中藥材存在質量問題。有些藥農故意縮短藥材栽培年限,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例如研究發現,甘草中成分含量和種植年限呈正相關。如果高含量的藥材不能以高價格銷售,對種植戶而言縮短種植年限是提高利潤的好辦法。對種植週期的不遵守,許多中藥材品種初始品質並沒有問題,但在藥農採收過程中由於未嚴格按照正常的採收期進行採收,尤其是一些野生品種會出現搶收的情況,這樣藥材的含量和浸出物就會受到影響。

第三,貯藏不規範導致蟲蛀、黴變問題。在儲存中還存在為了防止藥材生蟲而濫用殺蟲劑的現象。受利益驅使,中藥原料是否按照規範炮製,非藥用部位等雜質過多,人為造假,硫燻過度,偽品冒充正品,惡意增重等,例如,一些不法分子採用無機鹽、泥沙及其他物質增加藥材及飲片重量。非法染色,為了掩蓋摻偽、劣質、黴變、增重或提取後導致的性狀變化等,以增加賣相。

第四,對不合格飲片銷售者和使用者的處罰力度不夠。這裡所說的使用者是指醫院、藥廠等,不是指患者。要形成讓銷售商、醫院、藥廠等單位不敢、不願使用劣質藥材和飲片的社會氛圍,讓劣質藥材和飲片沒有市場。

部分數據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網站、藥智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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