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消費者「維權手冊」已備好! 拿走不謝!

3.15 消費者“維權手冊”已備好! 拿走不謝!

又到一年3.15,我們也來聊一聊消費者維權。當然,乾貨是必須滴!

首先,在維權之前,你先得確認自己是否被侵權,所以親們,不妨先翻一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有朝一日需維權,咱得有理有據:

(1) 物證類:購買的產品本身,例如過期的食品、有瑕疵的電子產品等等

(2) 書證類:一應票據、收據、小票、保修單等(尤其是在餐飲店和網購中,消費應該積極主動地要求商家開具發票);如果簽訂有合同,那也非常重要(合同中其實有很多坑需要繞路走,下文詳述);還有快遞的單據等等。

(3) 電子證據類:常見的有電商購物中的交易截屏、聊天記錄;這兩年消費者在服務消費中,也頗有意識地會採用手機錄音、錄視頻的方式留存證據,除了網上流傳的許多曝光強制交易的視頻,如果協商過程中商家的口頭承諾作為口頭合同,也是具有效力的,應該予以留存。

如果缺陷產品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需要額外的證明,這類情形已經屬於比較嚴重的侵權了,所以首先要證明你的損失和對方提供的產品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有上述證據基本足夠)。

如果將來出現爭議訴訟需要對方賠償損失,那麼下列款項的證據也應保存:(1)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2)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3)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4) 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5)精神損害賠償若有,也可要求。

既然證據有用,如何取證咱得了解

消費時自帶證據收集意識:比如去實體店消費,要小票、發票和保修單(核對類似單據產品名稱規格等是否與實際一直,單據抬頭與商家名稱一致);健身房辦健身卡或旅遊時,與同行的人拉個小微信群是個很好的習慣,必要時可以集體維權(想起前段時間健身房跑路,小區“朝陽群眾”就是集體維權達到目的的); 吃貨們購買食品時,不僅要看看食品的兩期(生產、保質),還要養成向營業員索要購物憑證的習慣,並妥善保存;剁手黨網購時,不僅要養成網購索要發票好習慣,還要保存交易多階段裡的這些:與商家的聊天記錄,成交頁面、支付頁面、電子賬單和快遞單等,這些都是基本常識,不想多說;還有無論網購還是實體購買,記得保存好商品外包裝的完整(你懂得)。

證據在手,咱就不愁,走起!

依輕重救濟路徑如下:

與經營者充分溝通,協商解決;

找當地消費者協會,讓他們介入組織調解;

給有關部門打電話,對號入座即可:消費者投訴電話12315(適用範圍廣,不知道給誰打,call之);

質量監督投訴12365(商品質量有問題call之);

價格舉報電話12358(遇到天價大蝦,call之);

國家旅遊服務熱線12301(國內旅遊,有問題call之);

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食品藥品吃出問題,call之);

工信部申訴電話12300(網絡,通信服務維權,call之)。

必要時,親自走一趟有關部門吧。

如果可仲裁,別猶豫,如果不可仲裁,乾淨利落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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