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打工賺錢少 竟偽造假幣

嫌打工賺錢少,一心想掙大錢。王某甲在女友李某的幫助下,購買了偽造貨幣的工具,並苦心學習偽造貨幣技術數月,竟真的造出一批質量不錯的假幣。后王某甲通過QQ群等網絡方式尋找到中間商劉某某、王某乙,中間商再通過網絡向王某丙、朱某、甄某某、朱某某、杜某某等人出售假幣。日前,盱眙法院審結了一起涉9名被告人的偽造假幣案件。

盱眙法院經兩次庭審查明:被告人王某甲與李某系男女朋友關係。2018年10月份,被告人王某甲在網上學習偽造貨幣的方法,後安排被告人李某購買偽造假幣所用的打印機、打印紙、油墨、絲印網版等工具,在其與李某居住的出租屋內偽造貨幣,並在網上出售牟利。至2019年4月15日,被告人王某甲偽造面額為20元的假幣累計1.8萬餘張,面額共計36萬餘元。並以每張2元至3.5元不等的價格通過快遞向劉某某、王某乙、朱某某、杜某某等人出售,非法獲利共計6萬餘元。被告人王某乙購買、出售假幣累計1.06萬餘張,面額共計21.2萬餘元。被告人劉某某購買、出售假幣累計0.6萬餘張,面額共計12萬餘元。被告人王某丙購買假幣累計0.16萬張,面額共計3.2萬元。被告人朱某購買假幣累計0.071萬張,面額共計1.42萬元,非法持有假幣0.0346萬張。被告人甄某某購買假幣累計0.06張,面額共計1.2萬元。被告人朱某某、杜某某購買假幣累計0.07萬張,面額共計1.4萬元。

最終,盱眙法院依照法律規定,以偽造貨幣罪、出售、購買假幣罪、持有假幣罪,分別判處了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個月至十二年不等的刑罰。 (作者單位:盱眙法院——蔣瑩瑩、夏劍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