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隨地吐痰,罰款100元

3月19日上午8點左右,福泉市磷都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駕駛員彭某某行車在文峰廣場等待紅綠燈時,將頭伸出車窗外吐痰,被熱心市民用手機將其記錄下來,並向福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舉報,執法人員立即找來當事人詢問事情原委。

动真格!随地吐痰,罚款100元

詢問中,出租車司機彭某某承認了自己隨地吐痰的不文明行為,執法人員根據《貴州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當場下達了處罰決定書並處以100元罰款。在現場,執法人員還向彭某某宣傳講解了正確的吐痰方式,教育引導他養成“痰吐”文明的好習慣。

动真格!随地吐痰,罚款100元
动真格!随地吐痰,罚款100元

飛沫傳播是很多病菌的主要途徑,隨地吐痰是很不衛生的不文明行為。福泉市將今年3月定為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月,並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隨地吐痰專項整治行動。當前,福泉市正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國家衛生城市,針對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福泉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已出臺了相關處罰文件,嚴查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一旦發現,執法人員將加大處罰力度,最高可處以100元的罰款。

通過執法人員的宣傳講解,彭某某誠懇地表示,自己今後一定會改掉隨地吐痰的不良習慣,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個文明的福泉人。

當天,彭某某以及磷都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還來到福泉市廣播電視臺就“隨地吐痰”不文明行為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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