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随地吐痰,罚款100元

3月19日上午8点左右,福泉市磷都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彭某某行车在文峰广场等待红绿灯时,将头伸出车窗外吐痰,被热心市民用手机将其记录下来,并向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执法人员立即找来当事人询问事情原委。

动真格!随地吐痰,罚款100元

询问中,出租车司机彭某某承认了自己随地吐痰的不文明行为,执法人员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当场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并处以100元罚款。在现场,执法人员还向彭某某宣传讲解了正确的吐痰方式,教育引导他养成“痰吐”文明的好习惯。

动真格!随地吐痰,罚款100元
动真格!随地吐痰,罚款100元

飞沫传播是很多病菌的主要途径,随地吐痰是很不卫生的不文明行为。福泉市将今年3月定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月,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随地吐痰专项整治行动。当前,福泉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针对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福泉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出台了相关处罚文件,严查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一旦发现,执法人员将加大处罚力度,最高可处以100元的罚款。

通过执法人员的宣传讲解,彭某某诚恳地表示,自己今后一定会改掉随地吐痰的不良习惯,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文明的福泉人。

当天,彭某某以及磷都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还来到福泉市广播电视台就“随地吐痰”不文明行为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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