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和主管發生衝突,可罰款教育處理。主管卻要求辭退員工,否則自己辭職。你怎麼看?

職場三哥


這樣的情況確實發生過,以前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是在河北的一個縣級市企業工作,當時公司的規模也不是很大,管理人員也就十幾個人,大約有200多工人。


其實,我們經常到車間去檢查工人的工作情況,不是為了監督人,主要是檢查產品質量,無形中就與員工接觸多了起來,大部分人和公司的管理人員關係還是很融洽的,平時我們來的時候也很自然,沒有什麼情況發生。


不過,質量部的主管是一個性格嚴肅的人,員工看到他也是很緊張,我們也沒有太在意,但是有幾次,質量部的主管對集成工段的小李都進行了批評,說他在這個階段不用心,質量不能保證,小李也接受了批評。

不過,週末快下班了,質量主管有過來檢查,發現小李沒有在工作臺上,而是在旁邊打電話,按說自動臺離開一會兒也不會出問題,可是主管就不高興了,在哪裡大聲的批評起來,小李不知道哪天怎麼了也不服管理,與主管吵了起來,主管很生氣,在氣頭上推了小李一下,小李倒在地上。


小李起來後,一腳就將主管踢到了,這次主管可不願意了,當著這麼多的員工被打,面子上根本過不去,兩個人廝打在一起。


事情發生的很突然,當我們反映過來的時候,兩個人都不同程度的受了點傷,拉開後,主管就到老闆那裡要求開除小李,出了這樣的事情,老闆也很意外,當面批評了小李,小李也感覺自己做錯了,當面向主管賠禮道歉,並提出賠償1000元醫藥費。

可主管根本不接受道歉,一定要求老闆開除小李,否則自己辭職,這件事反映了幾個問題:


一是動手肯定不對。不管誰先動手,只要動手了,事情就很難解決,這裡對小李說,就是主管推了你,也要忍著,因為只要你一動手,主管肯定感覺面子上不好看,一定要有一定的結果,這樣的結果對小李肯定不利。而老闆一般情況下會做出對主管有利的裁決。


二是主管也要自重。批評員工正常,也要有認清味,管理屬下不能一味地嚴格要求,也要考慮方式方法,小李在週末約了女朋友出去玩,可是到了下班的時間他還加班,女朋友不高興了,小李的心情不好,於是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主管也沒有了解請情況,一頓雷煙火炮的批評,並動了手,失去了底線,導致不可控的結果。與員工吵架是自掉身份的事情,一定要剋制自己,管理員工要有方法,讓他服你也要講究策略。


三是就是老闆決策開除小李,主管個人也不好看。這是必然的,主管今後在公司也不會有太好的人員,員工會遠遠的躲著他,個人也許就成了孤家寡人。

總之,員工要分清地位的差異,主管也要保持自身的威望,各司其職,做好自己的事情,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就不會出現類似的問題了。


職場同步


有這樣情況,我在珠海市時,在物業公司的小區服務中心上班,有一次一位員工在頭已報告辭職了最後沒有辭職多一天加班,到了下個月6號出糧,員工之間就照工資,那個辭職沒有辭職走的人比一起進入公司的員工多-百元多,那位員工去辦公室問一下(可能火🔥氣高)主管,主管就講員工與員工不對比,對看工資否則會考核處理,剛好下班交接(當時有業主們和過的客人)我就講我就給大家(員工)你們能耐合不,法律沒有規定不給,許多人講你們領導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做怪


用戶農平


作為一名久經職場的老員工,這樣的事我見過也經歷過,我告訴你這其實就是套路,尤其是那些剛步入工作崗位的年輕人來說,遇到這樣的事,有時候會不知所措。

這名主管的最終目的不是讓別人辭職,也不是自己辭職,而是讓那名與他發生衝突的員工給他道歉,以維護他在領導與員工心目中的權威。

員工和主管發生衝突,作為主管肯定感到沒有面子,感到自己在員工面前失去了權威,他心裡怕別人也跟著效仿,那麼工作就進行不下去,以後就沒有人聽從自己的指揮,雖然說按照規定教育一下或者罰款處理,但主管不肯,原因很簡單,如果與他爭吵只是教育與罰款,這已不是簡單的工作的事,這是影響到了主管的地位。

因此便要求辭退員工,但根據規定這不構成辭退員工的理由,主管便提出自己辭職,把事情搞得難以收場,為的是主管上面的領導出面解決。

可以看出,這名主管不是老闆,他也是打工的,他沒有權利辭退任何人,但可以以自己的職位給老闆提要求,如果不辭退他,他便辭職,讓領導做決定,以杜絕類似的事情發生。

我講一下自己身邊的一件事吧,雖不是我們單位的,但因為在同一個大廳大家都非常熟悉,什麼人是什麼樣的性格也比較瞭解,其中有一位員工,這個員工乾的時間比較長,在單位裡也有一定的人際關係,而又與他的領導不和,發生了好多次爭吵,領導有時為了一件事說個沒完沒了,員工忍無可忍,於是大吵大鬧,大家勸都勸不開,領導就說我管不了你,他不幹了,他要辭職,就這麼把員工一個人晾到那兒。

隨後上面的領導給他們開了個小會,重新安排了一下工作,說什麼話我就不說了,大家也許可以猜到,就是讓大家團結共同把工作做好之類的話。

有一句話叫民不和官鬥,這句話在職場中同樣適用,員工和領導爭吵,錯的多半是員工,最後員工會做出讓步,因此還是把精力用在工作上,避免無謂的爭吵。


鄉村小二哥


我的看法是:先開除主管!

留下這個主管對單位百害無一利!

員工與主管發生了矛盾,應理性看待,動不動開除人,並拿不開除員開自已就辭職來要挾單位,這種主管無大愛和容納之心胸,留之無用。

一丶我們在社會上生存,就是在矛盾中生活,人生中難免不發生矛盾。

人生於世,長於世,活於世,就必然會有矛盾。生活五彩繽紛,豐富多彩,但又繁雜無章,矛盾重重。

我們不但會與他人,與家人愛人會產生矛盾,而且還會與社會上的道德觀念,人文差距,規章制度等發生牴觸而產生問題。

這些問題是難免的而且是肯定會發生的,固為我們本就在各種各樣的矛盾中生活,無論我們有多大的能耐,採用什麼方法,都無法化解。

這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面對和認知的一個問題。

二、生活和工作中發生了矛盾,我們應該積極應對,努力化解,而不是採用各種手段去打壓,激化矛盾。

有了矛盾怎麼辦?正確的處理方式是尋求解訣的辦法,把矛盾最小化,把傷害或損害降到最低化,而不是各自尋求力量,方法,把矛盾擴大,激化。

如果這樣就會造成小事變大事,糾紛引發惡性案件,最終傷害更大更慘烈,引起更大的社會矛盾和社會負擔,我想這是設必要的更是大家不願看到和不想法生的結果,更是法律不充許的結果。

三、職場中領導應高風亮節,胸懷寬廣,具備處理好自已與員工間的矛盾和員工之間的矛盾的能力。

一個職廠中的主管,雖然不是什麼大領導,但要有正確看待問題和處理問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不說有海納百川的胸懷,但不能小肚雞腸,心眼過細。

當自已與員工發生了衝突或員工與自已發生了矛盾,多作自我批評,自查自糾,尋找矛盾的起因,根源,然後對號入坐。自已錯了要勇於認錯,敢於賠禮道歉,員工錯了的要與之交心談心,善意指出,相互瞭解,理解。而不是"老子天下第一",誰敢惹我誰惹了我老子就整誰開除誰。

如果有一點矛盾就開除員工,而且態度堅決,做事過頭,這說明你心胸狹窄,無大志並是小人。

而且你沒有領導力,不配當主管這個領導。

常言說"當事者迷,旁觀者請”,你的這種行為和作派,會引起員工的反感並且會使員工寒心。

員工看透了你是一個小人,一個報復性特強的小人,會對你處處設防,並且不安於與你為伍,你說他們能安心工作為工作出力?

此外,這種過激的小人行勁還會將矛盾激化,引發刑事案件。

凡管理職場人員的管理者都應該記住一句話,管人不單是管人,應管住或叫抓往他們的心。

得人心安天下,你不安天下但得人心可聚力發展企業!

人心齊泰山移是前人總結出的經典俗語。

結束語:我們在矛盾中生存,有了問題要尋求解決,做事不能過頭。如果是職場中的管理人員或領導幹部,應有一顆正直善良的心和有一定的胸襟,管人的同時應做好人心的管理,管住人是下策,抓住大家的心才是上計。





職場低層


把小矛盾公開化成大對立,主管這麼做,就是要讓公司讓領導選邊兒站——嗯,領導你看著辦吧,你要我還是要他?

這算啥呢?

往小了說,你可以說這是在賭氣,為了爭競一口氣;往大里說,這就是赤裸裸的威脅啊!

怎麼辦?

我認為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可大致分為4種情況處理:


第一種,

在衝突中,主管與員工均有錯,員工有錯在先,但是錯不至開除,可給雙方儘量協調,同時對該主管下屬部門員工進行不記名民意調查,看基層員工是站主管,還是站犯錯員工。

假如大家都站主管,實在無法進行調解的,那麼優先保主管,對犯錯員工進行調崗調職並處罰;

假如在此事件中,員工犯錯較主管嚴重,則可以酌情考慮重罰或辭退員工。


第二種,

假如衝突原因完全是由員工引起,比如不服從正常管理、故意頂撞上司等。看公司制度,可以考慮開除(是否給予補償,視情況而定)。


第三種,

假如不記名民意調查結果,大部分人站員工不站主管,很明顯,這是引起民憤了,此時應該重新權衡這名主管之於公司的價值,假如此人資質能力屬於平均水平類型的,則可以同意其離職退出,保員工,爭取民意。


第四種,

假如民意顯示保員工,但是此主管對於公司有重大價值,可考慮辭退並補償員工,保主管。

此時,作為公司大領導,需要做好兩點,

一是這麼安撫民意,這是考驗領導智慧的時候了,不能簡單強權主義壓下去,這麼幹會積累民怨;

第二,也是非常關鍵的一點,就是一定要對這個主管強調一件事:下不為例!我保你一次,可以,但是你不能再有第二次啦!


這種事情在職場中不是沒有,對於以上的處置措施,歡迎大家進行討論,不當之處欠妥之處還請多多批評指正。

謝謝。


如果覺得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歡迎隨手在下方留個言、點個贊。我是今夜有風,一個90斤的80後,頭條寫文30萬+,歡迎關注我。

今夜有風


化解企業矛盾,要遵循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對與錯的問題。

如果員工對,但這件事處罰主管,對企業危害大,只有處罰員工,同樣的道理,反過來,只有處罰主管。

當然,和解是上策,所謂兵不血刃就是這個道理,但是,沒有和解的本事,只有痛下決心,開人!

只要能創造價值的人,都應該珍惜,這才是一個企業家的用人態度,如果今天你拋棄了他們,明天他們就會拋棄你。這種珍惜,來自於合適用才,培養用才。

你的主管和員工吵架,錯誤來自於你,你聘錯了人,任錯了位,導致問題出現,就是你不珍惜人,不珍惜職位的表現。

常常在網上看到有人訴苦,說自己投資負債幾千萬、幾十萬,不知道怎麼辦?還說自己運氣不好,或者說被騙,回頭想想,真的珍惜過自己的機會嗎?

希望這幾句話對大家有幫助。

所有人都想升職加薪,甚至成為老闆,獲得所有人的尊重。但是勤奮努力最多維持日常生活,根本不是成功的關鍵因素,只能是成功的基本條件,對於普通人是如何逆轉乾坤,完成扭轉命運的奇蹟,作者認為用常規手段,根本不可能解決這類問題。在職場中,只能用非常規手段,對症下藥才能完成別人認為不可能成功的奇蹟。請關注:勤奮努力的小螞蟻,在我的主頁作品中尋找答案。


勤奮努力的小螞蟻


這個主管就像是受氣了的小媳婦,在逼著老公在親媽和自己中必須選一個,往小了說在鬥氣,往大了說就是赤裸裸在威脅!

而做為領導,首先要確定事情的對錯,如果真的是由於員工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造成惡劣影響, 那可以考慮開除。

有一種情況,雖然員工有錯,但情況輕微,不至於開除,只是主管對他有意見,這種可以緩和下氣氛,讓主管平靜一會,然後再溝通。消過氣之後什麼才都好商量。

另外一種,如果是主管的錯,員工只是脾氣不好和主管吵架,工作完全符合公司要求,那還是等彼此冷靜之後。

以上不管哪一種情況,都不建議用這種方法來威脅上層,壓榨下層!

因為即使你這次贏了,成功搞走了手下,但你失去的必定是人心!


黛曉米


員工與主管發生衝突,可罰款教育處理,主管卻要求辭退員工,否則自己就辭職。我覺得,主管辭職是假,給領導施壓是真。

我曾經處理過類似的問題。

當時公司保衛科剛組建不久。一天,保衛科長怒氣衝衝地來找我,說非要將張X開除不可,否則自己就辭職。我讓他先穩定情緒,聽取他的情況彙報,之後又到保衛科瞭解情況。

經瞭解核實,張X的確不服從管理,頂撞領導,作風散漫。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事項,符合被開除條件;再加之保衛科剛組建,科長的威信的確也需要維護,就把張X給開除了。

可沒過幾天,科長又是怒氣衝衝地找我大聲嚷嚷非要把李X給開除不可,否則他就辭職。這次我心裡打了個問號,這科長到底能不能當啊?動不動怎麼老開除人呢?

我便到保衛科逐一找隊員瞭解情況。隊員普遍反應科長脾氣暴躁,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這次怨不得李X。隊員還說,如果讓他繼續當科長的話,大家都辭職不幹了。

看來是眾怒難犯,他這個科長是不能再用了。我就坡下驢,順水推舟成全了科長的辭職要求。

回到問題上來。如果我是領導,我會這麼來處理。

  1. 首先,我會對這件事進行詳細的調查瞭解,區分清責任,按公司規章制度來處理。

如果員工與主管發生衝突的責任,不完全怪員工,主管也有責任,而且影響也不大,根本就達不到被公司開除的程度條件,就象題主所說,通過罰款教育就能解決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可採取各打五十大板的辦法,對員工進行必要的罰款和批評教育,讓他意識到頂撞領導與領導發生衝突是錯誤的行為,是公司規章制度所不允許的,情節嚴重是要被開除的;對主管要幫助他提高管理水平,對員工要團結、包容,不能小肚雞腸。 如果一味地顧及主管的面子、威信,而開除了那名本不應該開除的員工;不但不能服眾,也不利於主管威信的樹立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2.其次,我會摸清主管的真實意圖,針對他的真實意圖採取對策。

如果主管的真實意圖並非是真的開除這名員工,而是顧忌自己的面子,讓這名員工服軟認錯,給自己個臺階下,樹立在員工中的威信。

這種情況下,可對主管進行幫教,在肯定他大膽管理的同時,更要提醒他注意工作方法,還要有大的氣度,不要和員工一般見識,提高自己的境界和格局。

如果主管的真實意圖,是堅決要開除這名員工,如公司不開除這名員工,他就以自己辭職相要挾。

這種情況下,這名主管也真的是德不配位,也難以服眾。以辭職來要挾領導,更是不顧公司發展大局。這樣的主管,對公司的發展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不妨就坡下驢,就成全了他,答應的辭職要求。

3.再就是,要針對這件事,召開全體員工大會,對全體員工進行專題教育。

教育員工要自覺服從主管及各級領導的管理,不得頂撞;主管及各級幹部要提高管理工作水平,關心愛護員工。員工與各級領導之間,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彼此包容,努力營造團結和諧的工作氛圍。

總之,員工與主管發生衝突,作為主管應主動化解與員工的矛盾,團結員工一道完成公司交給的工作任務。這才是一名合格主管應具有的職業素養。


職言心語


用自己辭職,來威脅開除下屬員工的主管不能留,留下這種人對公司沒有任何好處。

如果有能替代的人選,重罰員工,讓主管自己考慮要不要離職。

如果暫時沒有可替代的人選,先開除員工穩住他,儘快培養別人進行替代。

原因如下:

人事權是公司管理體系當中最重要的權力,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染指

在管理學實踐當中,管理的本質是有權力,責任,利益三部分相互支撐而形成的。

其中,權力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存在,權力本身天然屬於公司內最高級別的管理者。此人以下所有的權力都是由上級授權而來的。

為了方便管理的實施,高層級的管理者會向低層級的人員授權部分權力,同時把一些不宜交給下面人員的權力保留在自己的手中,以此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與威懾。

而在所有的權力屬性當中,最敏感的就是人事權。

因為公司本質上是由人來構成的,而這家公司聘用了什麼樣的人,也就決定了這家公司的真實面貌。

因此這是非常核心的一項權力,也是在授權過程當中最謹慎的一項權力。一般而言,對於主管級別的基層管理者,不可能被授權干涉公司的人事任免權,最多也僅僅是提供參考建議罷了。

而問題中的這位主管很明顯他的行為越界了,以辭職作為手段威脅公司,這個行為本身就是在破壞公司的管理結構,同時是否開除一名員工,人事權絕對不在他自己的手裡,也不應該由他來決定。

當一個人用不正當的手段企圖獲取干涉,不屬於他的權利時,他就已經開始破壞公司內部的管理結構了,如果不加以及時的阻止,先例一開只會導致後患無窮。

公司的管理體系完整健康,遠比一個人重要

題目中涉及到的只是一個與一線員工打交道的主基層主管而已。

相信這一層級的管理者,遠遠談不上對公司有什麼重大的影響。

因此從得失角度來看,擺在天平兩邊的一邊是公司規章制度與管理體系的完整嚴肅,另一邊是一個真的沒什麼重要性的基層主管而已,孰輕孰重這個選擇應該很容易做出來。

事實上說句不好聽的,一個低層主管隨便猜測掉分分鐘就能找人頂替他的位置,甚至於公司的大老闆可能根本不知道下面發生了什麼。

可是,如果放任任何人用辭職為威脅,就可以影響公司正常的規章與流程,那麼至少這家公司的管理體系不健全不完整,隨時面臨著來自底層的破壞,這種破壞,也許一次兩次看不出什麼問題,但日積月累之下將會成為公司整個管理崩潰的開始。

做個最簡單的推演,如果一個基層的主管可以憑自己的好惡和情緒來決定員工去留的話,那麼他的手下最後只會剩下一群對他唯唯諾諾唯命是從的人,而這種小團體在公司內部絕對不會帶來什麼好影響。

況且這種事情如果同時複製在其他的部門或團隊當中,事情將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這位主管本身的能力無法滿足崗位需求

我能理解每個人都有情緒,每個人在工作當中都有可能面對理智崩潰,這原本是人之常情。

但是我們要好好想一下,一個基層主管他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他本身的工作職責就是協調一線員工的工作與矛盾,使公司的命令能夠進行正常的運作與執行。

說的更直白一些,公司之所以讓他在這個位置上,就是讓他管好自己手下的那幾個人。

結果呢,他非但沒能管好底下這些人,甚至讓自己被自己手下的人氣到情緒崩潰。

情緒崩潰之後,他的怨氣沒有辦法自己化解,跟員工之間的矛盾沒有辦法自己處理,已經不得不向公司求助,但是他卻把矛頭對向了公司制度。

請問對於這樣一個沒有辦法履行職責,反而激化了與手下員工矛盾,最後還把情緒指向公司制度的人,他真的是一位稱職的主管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所以無論如何他都不適合在管理崗位上做下去了。

我們把話再說回來,一個稱職的主管,即使他真的與某個員工私下有個人矛盾,甚至發生了爭執和爭吵,他都理應找到更體面的方法去解決自己面對的問題。

即使是真的想要把那個員工直接弄走,也有的是更加體面妥善的方法與途徑。把事情鬧到眾人皆知,吵到更高的管理層那裡,甚至拍桌子揚言辭職,實在是一個最糟糕的選擇。

最後,簡單說一下那個跟他吵架的員工

職場上只要發生了激烈的爭吵,還是跟自己的上級鬧到如此難堪的地步,兩個人就沒有無辜的。

因為職場上原本就不是應該發洩情緒的場所,即使是某一方“有理”,也不代表他無責。

與上司頂撞吵架,公司有自己的制度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就好。

只不過基層員工權力更少,所以不必要苛責他承擔更多的責任罷了。

不罰肯定是不合適的,會給其他人帶來壞榜樣,損害管理結構,但也沒必要拿普通員工幫主管“立威”,那是主管自己的問題,他要學會自己解決

總結

總體來說,用最簡單的思路去捋清管理當中遇到的矛盾,就是迴歸權力、責任、利益,這三個屬性。

搞清楚每個人在這三個屬性中都分到哪些,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然後衡量他們的行為是否在框架之內,這樣就能把複雜的問題慢慢變得清晰,並找到結症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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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麼破


題主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職場上的恩恩怨怨除了工作本身的利益衝突以外,還有人與人之間的偏見和不和。對於“員工和主管發生衝突,主管不同意罰款教育而要求辭退員工”這件事,筆者可以理解喜歡的做法,但是對這種處理方式保留意見!

員工和主管發生衝突是矛盾激化的表現,主管借題發揮原因有三:排除異己、殺雞儆猴、降低管理風險

排除異己:對於管理者而言,最頭疼的就是下面的人“不聽話”,最擔心的就是自己的工作安排有人唱反調。像這種直接跟主管“正面剛”的員工,在平時的團隊當中就是刺頭,矛盾激化多半也是主管忍無可忍的結果。事態擴大,管理者威信和顏面掃地,如果不趁機深究的話,後面還會被這件事影響到團隊的管理執行。既然如此,索性撕破臉皮追究到底,一次性把刺頭拔掉!

殺雞儆猴:“立威”這種手段也是管理者常用的技倆之一,跟下屬起衝突本來就很丟人,如果自己再息事寧人的話,只會讓團隊的人覺得這位管理者無能,後面也勢必會影響到其他人對管理者的看法。利用雷霆手段處理掉一個刺頭,會從側面警示團隊成員誰才是領導,讓大家對管理者產生敬畏。

降低管理風險:“打擊報復”這也是職場常見的一種現象,許多時候我們不得不用最壞的結果去揣測人心,通過管理人性的“下限”來展開工作。既然管理者和員工發生衝突,如果留下來員工被罰錢處理,難保對方不會“懷恨在心”,一旦對方隱忍報復,很難預料對方會不會抓到“把柄”給管理者使絆子。為了自己後續工作的順利開展,為了自己不被威脅,不如發狠直接把對方拿下。

對於管理者而言,抓住一個事情不放,那就說明這件事確實惹毛了他,觸及到了對方的底線。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既然已經雙方產生了敵視,索性就把他一擼到底!這種做法和心理完全可以理解,也是職場中常見的一種現象!



面對和下屬的衝突,筆者個人的一些看法

職場上因為理念和工作立場不同,和下屬發生衝突是一件大概率事件。衝突不可避免,但是衝突產生的結果卻可以改變,硬碰硬的對抗只會兩敗俱傷。就像這位主管所做的事情,最終即便是拔了這個刺頭,也會給其他下屬留下無能的體現。因為最大程度的暴露下屬與自己的不和,會讓人覺得管理者缺乏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人際關係處理水平較弱。

筆者認為,在處理與下屬衝突的過程中,還是應該直面衝突,以管理者該有的胸懷去解決問題。作為管理者,識人、用人是應該具備的能力,用好自己的下屬是一項職業素養。跟下屬之間的關係,我們也有必要識別和管控風險,把矛盾消滅在無形當中遠比激化矛盾更有收穫。在適當的時間展開關鍵對話,由管理者主動引導雙方把話說開,把各自的訴求在有效的條件下表達。始終明白一件事,大家在職場都是為了賺錢的,而不是刻意的找人結怨的!

筆者去年入職一家公司就發生過類似的事情,我的一位下屬屬於“老員工”級別,在我接管該崗位以後他沒有給我足夠的尊重。我當時也因為立威的關係對其進行了打壓,事情到了最後雙方怎麼看對方都不順眼,導致工作不能正常展開。在這種情況下,我反思了整個事情的經過,也站在客觀的角度去分析了這位“老員工”的優點和缺點,最終發現他是一個值得我花心思的員工。拿定主意以後,我通過一位“中間人”讓雙方坐在一起(飯局),由我主動把話說開,這裡麵包括自己的處理方式、內心感受,坦然的面對不良情緒。再通過引導該員工講出自己的不滿,依次將雙方矛盾點列出來,說清楚,最終形成了共識,雙方達成諒解,並且在談話以後的執行方面,雙方也遵照約定,按之前所講的方式履行。現在回過頭看這件事,我非常慶幸這樣的處理方式,因為這位員工成了最支持我工作的“鐵桿”。而我對他的支持,也讓他嫻熟的技能在工作中得到發揮,對整體組織績效而言,實現了雙贏。也正是如此,才讓我真正明白“大家都是出來賺錢的”這句話的含義!

總結

職場有千萬種人,最終作為管理者採用什麼手段還是要依照形式來定。對於我們分析可以挽留的,雙方有緩和餘地的同事,留下來,話說開,一起賺錢。對於冥頑不靈一心搞事情的人,也不能手軟,該出手時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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