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打款到對公賬戶裡嗎?


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打款到公戶嗎?

稅務局從來沒要求必須打款到公戶,但是為了減少自己的麻煩,證明業務的真實性,避免虛開發票的嫌疑,用對公賬戶收款是最好的結算方式。

其實除了銀行轉賬,現在盛行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也是很好的選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有一套專門的系統,出票和背書都必須用電子銀行來操作。電子承兌跟銀行轉賬的形式差不多了,但也有一定的侷限性,比如不能找零,不能發工資,也不能支付小於票面金額的費用。只能支付貨款或者企業間的往來借貸,如果有其它用途只能貼現,損失一部分貼現貼息。因為是銀行承兌匯票,在安全性上還是有保障的。

相比電子承兌,紙質承兌就不是一個很好的證明資金流的結算方式。財務核算規範的單位會在支付貨款前背書,證明這張承兌是從我這個單位流傳給下家的,但事實上有很多單位不背書直接支付。從賬務處理上,也不可能把承兌作為附件放在記賬憑證上,大多都是複印件,這就給假的資金流提供了一個漏洞。畢竟,就是一張複印件的事兒。

至於現金,首先是不方便,太多的現金,無論是攜帶 還是清點,都不方便,其次根據現在人行的相關規定,大額現金交易也會受到監控,所以如此費力不討好的結算方式,沒有必要使用現金交易。

所以,從效率上講,銀行轉賬效率最快,分分秒到賬,收款看得見,從內控上講,錢直接到公司賬戶上了,減少了中間環節,避免人為出錯,從稅務上講,銀行交易流水保存好多年隨時可打印,交易真實有效,從這幾個方面來說,對公賬戶收款是最好的方式,也是避險的結算方式,但如果非得選擇其他的方式,也並非不可,風險自己承擔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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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淨軒語


一般我們的增值稅發票都是要符合“三流一致”的原則的,而對公賬戶就是資金流合理走向的最好證明。但是,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也許我們的支付方式不僅僅侷限於對公的銀行賬戶,只要支付方式是符合商業實質的,那麼也沒有問題。

1. 法律並沒有限定用何種方式支付。

最早我們說“三流一致”,是有一個源頭文件的,

國稅發[1995]192號文,說的是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一致,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

也就是貨物流、發票流、資金流是要一致的。但是,對於何種方式收款,沒有限定。

實際當中,比較常用的可能是現金、轉賬、票據等。當然,現在很多企業是面向個人的,那麼微信、支付寶可能是更加常用的支付方式了。

因此,支付方式多種多樣,並不一定是限定在打到公司的銀行賬戶裡。

2. 注意各種方式下的管理與風控。

不是一定把錢打到對公賬戶,不是說可以隨意付款。我們要注意每一種收付方式下可能產生的風險。

比如,現金收付。我們要建立起支付、管理、盤點等流程,也要控制好數量。一筆幾十萬的交易,非要用現金收付,這當中隱含的故事,稅務也會感興趣。

再比如,乾脆不走公賬,進老闆的個人卡。那麼這“公私不分”,很可能被認為偷漏稅,並且老闆與與公司的財產混同,將來要清償債務的時候,也難以說清楚。

對於微信和支付寶的收款,我們同樣也是有跡可循的,也能夠提供資金流向的有利證明。具體管理時,可以依照銀行存款的管理流程,日清月結。

總的來說,我們能夠採用公賬付款的,可以儘量採用公賬付款,以便更加清晰地證明企業的資金流向,也便於後期的賬務管理。當然,隨著科技發展,我們也可以將微信支付寶作為對公付款的手段進行管理,但對於現金,我們還是使用在有必要的地方,不要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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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沒有要求必須對公付款,打到相應賬戶的。但是,在實際中,一般是建議對公付款到對應的賬戶。

而且在實際中,還會要求對公付款的付款單位與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收款方和收款賬號是一致的,同一個。

但如果碰到對公付款的付款賬號與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開票單位和賬號不一致時,是需要查明原因。大多情況下是,付款申請書上的收款單位與發票上的開票人,是母子公司或加盟店的關係。因為收款方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讓母公司代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就會出現對公付款賬號與發票不符的情況。這種情況下,我們是需要收款方提供一個說明的。

當然,如果不對公付款,而是報銷的形式,這樣也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點的是,一般只適用於小額付款。

大額付款,如果不採用對公付款的形式,往往風險會比較大。一方面存在可能虛開發票的可能。另一方面,個人銀行流入後流出大額資金。這是容易引起監管部門的調查。這樣的話,會增加公司不必要的風險。

總的說來,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建議一定要要對公付款,避免私人報銷,


財務紫苡依依


很有意思的問題。

按照公司現金管理,以及稅務方面的要求,公司業務通過對公賬戶結算,會更符合規定,也風險更低。但並非是強制性的,或者說必須的。

1、大金額的現金結算,是有違反《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

公司現金管理方面要求,主要是為了防止公司坐收坐支,變相隱瞞收入(避稅)。最新規定裡,對坐收坐支的處罰條款已經刪除了。所以,只要是真實業務,如果是先打到了個人賬戶,或者是直接受的現金,收到後,及時再存入到對公賬戶,賬務處理和稅務方面問題都不大。
2、採購要求“三流合一”,也就是貨物流、發票流、資金流三者要吻合。如果不符合,被稅務機關查到,就會比較麻煩,不讓抵扣進項是少事,認為你買發票罰款才更麻煩。
都已經開專票了,採購方拿了能抵扣,其實沒必要走私人賬戶,從對公賬戶走才是最好的,說不定只是出納犯糊塗走錯賬戶了,或者對公賬戶上臨時沒錢。從付款方角度,最好是錢原路退回,重新出。
有些時候,收款方也想把錢收到私人賬戶上,如果是正式開票的業務,最好也不要這麼做,票都開了,收入隱瞞不了的。還可能就是對公賬戶被申請凍結了,不想讓錢進去就出不來。這個還真是看本事了,不要最後被債權人再通過法律手段從私人賬戶要回去就好啦。

康愉子


銷貨方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時候,必須在發票上填寫收款開立的銀行及其對應的賬號。個人覺得,購貨方款項並不需要一定直接打到發票對應的銀行賬戶。


結算的方式有很多種,並不一定就是銀行轉賬。移動支付方式大面積普及以前,現金結算也很常見的。

只是現金結算方式的比例較高時,不符合公司規範進行的要求,現金收款付款單,只需要買賣雙方串通一氣,就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進行修改。所以一般來說,大量現金交易的企業是很難上市。

企業與企業客戶之間的資金結算,多數都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企業與個人,個體工商戶之間的結算,現在多數是通過移動支付的方式,直接服務於人的行業更是很常見。


移動支付的方式正與他的名字一樣,很移動很方便快捷,不同於原來銀行轉賬,還需要去銀行櫃面辦理。即使現在坐在辦公室插入密碼狗,也需要輸入很多信息,才能夠實現轉賬,且多數還會有一定的時間差。

移動支付的方式,現在已經非常完善,銀行能夠提供的對賬單,賬戶餘額信息,現在只要在電腦上裝一個移動支付客戶端,直接坐在辦公室就可以在線查詢,已經算是半個銀行。

很多人說需要三流一致,也就是實物流,銀行流跟發票流。當並沒有說款項必須打入發票當中記載了銀行賬戶,只要能夠證明銷售回款,進入了公司賬戶就可以。

只是出現問題的時候,沒有打入到發票所在的銀行賬戶,需要提供更多的解釋。

面對這類問題,應該始終堅持一種原則,財稅上的處理,不能影響到業務的正常開展。


財經奧迪特


增值稅法沒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對公轉賬。例如現銷或提供服務800元,收取現金,開具專用發票,沒有對公轉賬。又如網上購物,單位為生產經營微信支付,轉入銷售方非公賬戶。所以在現在快捷支付方式下,不一定非得對公轉賬。

但是,為了防止虛開和所得稅種的偷漏稅,是否對公轉賬是稅務檢查的重要手段。保證資金流、發票流、物流、合同流真實一致是防止虛開和偷漏稅的重要條件。

因此,企業應按照至少三流一致規範發票開具以免產生稅務風險。


陽歌財稅


雖然原則上沒有強制規定,但是最好採用對公付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9號)規定同時符合以下三種情形,不屬於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雖然沒有對增值稅發 票上的銀行賬戶提出要求,但在實際操作中,增值稅專用發 票上的銀行賬戶必須是實際發生購銷業務的雙方、也就是增值稅專用發 票上註明的銷貨方和購貨方的銀行賬戶,與實際收取貨款或支付貨款的銀行賬戶一一對應,實際收取或支付貨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開戶銀行賬戶或個人賬戶:

一、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銷售了貨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

二、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收取了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款項,或者取得了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

三、納稅人按規定向受票方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相關內容,與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相符,且該增值稅專用發 票是納稅人合法取得、並以自己名義開具的。

受票方納稅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可以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金稅三期非常強大,貨物流、發票流、資金流等“三流一致”規範企業財稅。


慧算賬


不一定。稅法規定只要是真實業務取得的發票都是合法的!所以如果你資金流不走公戶你就要證明你取得的發票的業務是真實的,還必須讓稅務局認可你的證明!是不是太麻煩?所以現在公司都要求公對公都要求三流甚至四流一致,其實這是對你好!也是公司保護自己的措施!


不一般懶懶


開發票收貨款,錢不打到對公賬戶打到那裡啊。你給一個說法。

事出反常必有妖,這樣做收款方容易收不到款,付款方需要付雙份貨款。

作為付款方不打入對公賬戶的風險。付款方如果大額款項不打入對公賬戶,面對稅局進項稅稽查時會被認定為非法取得進項稅,因為你沒有旁證,無法證明交易,真實性,如果追查對方為何不將貨款或者服務費打入賬戶的原因,恐怕麻煩更大。小額的好解釋,大額比較麻煩。如果在沒有收款方書面要求,轉到第三方賬戶,切記不要轉,哪怕第三方是老闆娘或者老闆的娘,原因很簡單,老闆娘或者老闆的娘突然死了或者要離婚了咋辦。付款方一定要切記。

收款方的風險。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不收錢,而是將錢給了第三方,你是想攜款私逃嗎?國營企業屬於公款私存,違紀,私企和好點。但確實因業務需要直接給第三方,收款的時候應該給付款方說明,記賬的時候應通過應收應付會計科目拼銷。

事出反常必有妖,這麼做容易被稅局頂上,私企容易被員工頂上。


華鵬機械


很明顯你在虛開增值稅,不要去驗證了趕緊叫那邊公司作廢了,不然罰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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