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折翼少年 —— 乌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出庭公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2020年3月17日下午,乌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英对未成年被告人布某涉嫌盗窃一案出庭支持公诉。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9年4月至8月期间,17岁的辍学少年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多次于深夜流窜至乌兰县希里沟镇各个小区寻找未上锁的机动车以盗窃车内财物,数额较大。布某被侦查机关抓获后侦查机关本着对未成年人慎重适用严厉强制措施的原则对其决定取保候审,但布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故伎重施再次实施盗窃。布某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在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在场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因开庭审理时被告人布某不满18周岁,庭审依法不公开进行。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张海英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全面出示了指控犯罪证据,对被告人、辩护人以及法定代理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逐一答辩,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提出了明确的量刑建议。法庭教育阶段张海英结合该案对未成年人实施侵财犯罪的原因、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对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耐心讲解和警示,鼓励被告人真心悔过,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敦促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被告人回归社会后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呼吁学校和社会持续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并本着挽救教育的方针,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提出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布某当庭落泪表示悔罪,并感谢公诉人的从宽处罚建议和谆谆教诲。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为乌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员额办案制度作出了表率。同时,检察长主动选择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体现了该院高度重视未检工作,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工作方针。


护航折翼少年 —— 乌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出庭公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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