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男子酒后暴力袭警被乌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乌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暴力袭警案件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1日下午,被告人道某酒后在辖区街道与他人发生口角、厮打,派出所民警汪某接110指挥中心警情指令后与辅警保某一同出警,赶到报案地点附近发现该醉酒男子道某正在无端辱骂他人,民警汪某、辅警保某欲将男子道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道某乘坐警车前往派出所途中,民警汪某、辅警保某遭到被告人道某拳打脚踢以及言语辱骂。经海西州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鉴定民警汪某、辅警保某面部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该案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同时,也对当前公安民警执法环境状况进行深思,最近几年全国各地频频发生一线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被辱骂、殴打的现象,检察官认为在办案的同时,必须向广大民众传达一种理念,警察执法权益必须加以保护,民众不能只重视自己的公民权利,却忽视了行使权利的基础是履行公民的义务,民众只有尊重警察的权力,才能更好的捍卫自己的权利,才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鉴于此,我院迅速以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道某提起公诉,并依法向法院发出了从重处罚被告人道某的《量刑建议书》。

检察机关坚决维护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人民警察流血、流汗又流泪,作为法律监督者该院将切实维护执法者的尊严,进而捍卫国家法治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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