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流動商販在小區周邊經營 允許臨街店鋪臨時越門經營

實施審慎包容監管政策,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和經營者在保障安全,不佔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潔衛生工作等前提下,允許在居民居住集中區開闢臨時佔道攤點攤區,允許臨街店鋪臨時越門經營,允許流動商販在一定區域販賣經營

3月15日,從成都市城管委獲悉,成都正式發佈《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許一堅持統籌疫情防控助力經濟發展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包括“五個允許”和“一個堅持”,分別是:

允許設置臨時佔道攤點攤區

允許在居民居住集中區附近開闢臨時佔道攤點攤區,引導自產自銷農戶、流動商販規範經營;允許快遞企業臨時佔道派送,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用品供應;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置佔道夜市,營造市井場景。

允許臨街店鋪臨時越門經營

允許臨街商家在門店外臨時設置、擺放促銷宣傳品,招攬顧客,設置貨物臨時堆放點,顧客臨時等候區、就餐坐席。

允許大型商場開展佔道促銷

允許大型商業賣場在商場紅線範圍內開展佔道促銷活動。

允許流動商販販賣經營

允許流動商販在小街小巷、小區周邊等區域販賣經營。

允許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擴大停放區域

允許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超出原來劃定停放點,佔用城市道路停放車輛,方便群眾騎行;幫助企業規範車輛停放秩序,回收“殭屍車”“損壞車”。

堅持柔性執法和審慎包容監管

支持企業和經營者集中精力恢復生產經營,疫情期間,以勸導宣傳為主,一般不實施處罰;實施處罰的,原則上不錄入城市管理信用監管平臺。

另外依據《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和經營者在保障安全,不佔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潔衛生工作等前提下,成都市城管系統實施審慎包容監管政策。據悉,這些支持服務措施是階段性的,支持廣大商家、企業儘快恢復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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