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該不該和女友一起買,為什麼?

林意詩語


作為一個房產界從業十餘年的我來說,我見過太多這樣的事情了。從法律層面來講,既然為女友,那就是沒結婚。沒結婚,就說婚前財產。但是這個婚前財產,分兩種,如果婚前,你一次性購買,婚後跟他就沒關係了。如果你是按揭的,即使房產證沒有她的名字,那麼婚後需要還房貸,你們兩個人的收入,加在一起是家庭收入,就有家庭開支,即使是離婚,一般都會有她的份額。且漲價部分屬於婚內共同收入。作為男人呢,我覺得不應該主動開這個口,人家姑娘嫁給你,你就應該給他一個家。


房產經紀華仔


1.在商量結婚的事之前,我一直以為我女友是個通情達理的人,因為在平時生活中我們很少談論關於錢的問題,而且她也從來不會讓我為她多付出些什麼,我覺得相比於那些虛榮的女孩子,我女友實在是太懂事了。可現在到了結婚的時候,我卻不這麼認為了。

2.再來我都想好了,現在我也存了一些錢,女友自己也存了一些錢,雖然她身上的錢比我錢多,但是我們兩個可以把錢都拿出來,然後買一套房子,寫上我們兩個人的名字,這樣婚後我們就有一個安定的住所,壓力也不會那麼大了,而且不管誰錢多錢少,反正結婚了都是一家人,沒有必要在意這麼多。


莫娃生活記


不該,我就是當年我老公的女友!現在打算買第二套房的,但是當年第一套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導致現在貸款個方面都麻煩得很!早知道就只寫一個人的名就好了!什麼擔心分手會得不償失的問題那是關乎個人的人品的問題,如果信不過彼此何必要在一起?何必又要買房置家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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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還有有點尷尬的,我個人覺得分幾方面吧,首先,你跟女朋友的感情如何談了幾年?目前工作穩定嗎?有沒有對未來的生活做過規劃?買房子是自己出資還是父母要幫忙?等等一系列問題在婚前都要考慮清楚,婚姻不像戀愛,柴米油鹽醬醋茶,婆婆媽媽事情雜,所以房子不僅是買不買的問題,而是兩個人的小日子生活怎麼過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仔細看看!

第一點:跟女朋友如果只談了一年內(除去相親外),建議不要提買房的事,因為一年內本身就是戀愛的甜蜜期,這個時候是單純的培養感情的時候,感情穩定後考慮到結婚的話建議還是訂婚後或是拿了結婚證買房加女方名字,男女雙方都有保障,而且房子對男女方來說都是一個家,屬於兩口子的獨立空間,男方永遠不要說買房子是為了女方買的,除非你把房子名字寫作女方的,買了一個房子,你會發現女方會還你一個溫暖的家,並且沒有任何婆媳關係讓你為難額!

第二點: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有自己獨立的空間,想穿拖鞋傳拖鞋,想穿睡衣穿睡衣,想幾點起床就幾點起床,想吃什麼就做點什麼吃的,大多數跟父母住一起的夫婦都會有矛盾,因為相處的久了,熟悉了彼此的缺點,只要媳婦不順著自己的兒子還吵架就會一家人說媳婦,這種日子發生在80%的家庭中,所以遠香近臭,兩口子攢錢自己買房子自然是男女雙方願意就加下名字了,有個自己的家自在,想回婆家就帶點禮物回去看望,顯示出來的都是優點,兩個小家都會經營的很好,加了名字女方才會覺得把自己當一家人的樣子!

第三點:如果小兩口買房錢不夠需要父母藉助,那無論是藉助一部分還是全部首付都需要男方提前跟父母商量好加女方名字,並講述兩人的美好,讓父母對女方放心,並且告訴父母自己現在可以承擔責任,每月房貸由兩口子承擔,以後也會還給父母首付錢讓他們放心,父母是希望自己子女過的開心的,只要解決了他們的顧慮一般都會對女方認可接納,慢慢成為一家人,如果以結婚為目的加了名字是好處多多的,你自己可以考慮清楚的!


娛樂大圈兒


一個男人連個主意都拿不定,挺悲哀的。這麼能算計的女人,你還在糾結什麼?有多遠躲多遠。若你父母拿錢買房,沒得說婚前一定全部搞定,因為這是你父母的財產,只是免費提供給你們使用,你小兩口不存在權益。這樣做產權清晰,不易產生說不清的糾紛。切不可父母首付,你小兩口婚後還貸,將來分割時很麻煩的,甚至老本兒都折裡。還有一種,就是你和女方五五平攤首付,婚後你倆共同還貸,前提是你自己有這筆錢,而不要借或用父母的錢,沒有寧願和朋友借,然後自己慢慢還。這樣產權也很清楚,夫妻共同擁有房屋權益。當然,若你自願自己多承擔付款,那得是出於你自願。而你的女朋友拿著寒酸的一兩萬,就想享受平分產權的權益,這是強盜思維是在搶劫,她在無情的算計你,就看你願不願意了。忠告:一個從一開始就明裡暗裡算計你的女人,她不會有想法與你長相廝守的,她只是在工作,工作性質是詐騙,一但掏空你的腰包,她會毫不猶豫的離開你,以實現套現的目的。


笑怪巫


看情況吧,都出錢了可以和女友一起買啊




王富貴016


我覺得買房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基本上所有的女生都會希望另一半買房,因為有房才有家,但我個人覺得需要兩個人一起努力來付首付和月供,不能只是一個人出錢,這樣的話會存在財產糾紛,有實力的情況下,肯定是越早買房越好,因為存款永遠趕不上房價上漲!ヾ ^_^♪



一手房銷售廖芳香


很現實的問題,表面上她的確很過分,但細細一想誰遇到的不是這樣子啊,好女孩本就少,不可能有小說上的劇情,現實社會就是這樣。本人推薦:一起交首付還貸款。不行的話,你一個人交首付,倆個人一起還貸款。切記不要把房子所有的事自己都辦完了,然後房產證寫女朋友的名字,以後的事誰知道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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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買

第一點:一起買肯定要寫雙方的名字。

第二點:就算你不跟你女朋友結婚也要買屬於自己的房子吧!

第三點:你女朋友有沒有打算和你結婚。

第四點:說實話你也沒有多愛你女朋友,房子都不願意買,更別說一個家了,還來問奇怪的問題?

第五點:女方相親也比你強吧?有車又房,還要彩禮10萬,相親男方也不會覺得過分啊!所以說,現在更容易相親好一些,談戀愛不值錢,白白浪費感情。




允諾姑娘


這個事情要看你和你的女友也沒有準備領證,結為夫妻。如果感情還不是很穩定,或者暫時沒有結婚領證的想法,還是不建議一起買房的,因為現在的世界,誰都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就算是夫妻,婚後也會因為一系列的事情而離婚,很多夫妻離婚時都會因為房子分割不清楚鬧上法庭,更別說情侶了。

而男女朋友更不要一起買房,就算出資一樣,以後要是能結婚在一起還好,要是不在一起了,那以後這個房子就不好分割了。為什麼說不好分割,如果不在一起,但是這個時候你們都想要這房子,那給誰好呢,很多人說出錢把另一半付了就可以,但是房價是會波動的,漲幅的錢她肯不肯出呢,或者你肯不肯出呢。

現在很多情侶做不成夫妻,很多連朋友也是做不成的。你們總不希望分手了,還有一套房子牽絆你們吧!所以我個人建議情侶不要一起買房。真的感情好,等結婚在買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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