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回國人員,如果感染新冠肺炎,但就是自己不拿錢怎麼辦?

八一吾愛久


這個問題最簡單,疫情沒發生前,我們去醫院治病,如果不交錢醫院給治嗎?怎麼論到外國人來中國治病不給錢,你們就沒有辦法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語過添情142630041


這個就是耍無賴了,自然有措施能夠遏制這種無賴,停止治療,或者遣送出國,哪兒涼快哪兒待著去,或者扔到大沙漠戈壁去,自生自滅去。

還有一種辦法是,如果確診為新冠肺炎,那就把錢交上來,按照一個人10萬元,多退少補。如果確診為重症病例,那就繳納40萬元(大多數重症患者花費三四十萬)。

從境外回來的,只有幾種人,第一種,單位家在中國,只是在境外有項目,臨時派遣過去,疫情發生後,無法回國,確診後,回來治療,這一類人,實際上,由於生活工作在國內,定居在國內,甚至父母妻兒子女在國內,社保也在國內繳納,不用擔心,國家給你報銷,免費治療。

第二類,也是主要的一類,為長期定居生活工作在國外,他們名義上還是中國人(國籍為中國),但人和國籍分離,實際上,已經不是中國人了,在國外繳稅,為國外服務,享受國外的各種福利,同時,因為他們還有中國國籍,又享受國內福利,這種人,是非常普遍的華僑。如果他們的社保不在中國,是需要繳費治療的,因此,如果不繳費,賴皮,那就可以停止治療。

第三類:華人。不是中國國籍了,只是還是中國血統,這一次國外疫情嚴重後,他們想到了祖國,回來了,享受我們的醫療技術,為他們服務,但因為不是中國人,沒有繳納社保,必須要自費,如果耍賴,就是不交錢治療,辦法總是有的,驅逐出境。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掏錢治病天經地義,更何況這些外來戶更要掏錢,因為這些人是來避難和給我們防疫工作制造壓力的,最主要的是裡面很大一部分就是想回來享受免費治療的,就是想回來佔中國便宜的,一些人內心的計劃就是,來中國避難順便享受免費治療,所以隱瞞自己的病情,甚至造成傳染也在所不惜,更有意思的事情還在後頭呢。

這些人明明是來佔便宜的,因為沒有醫保來中國治病,不是想佔便宜是幹什麼呢,而且裡面還有一部分人態度惡劣擺架子,甚至不服從安排的對防疫工作不滿和指手畫腳的,這些人真的都變成喪家之犬了還不改一些自己的臭毛病,難怪這些人會厚著臉皮回來佔便宜,原來是一些鬼毛病犯了的原因。

逃難來了的一些人還想挑三揀四的,有本事回去啊,不要來我們中國,來到我們這裡就是聽我們的,因為只是我們的地盤,不是你們撒野和任性的地方,因為這些人根本沒有這個資格撒野和任性,收留這些沒有醫保的人已經很給面子了,換做別的國家直接封閉國門不給進,全部轟出去,從哪裡來就回哪裡去,我們不歡迎不聽話不遵守規則的人。

現在這個時候來到我們中國的人,基本上都是避難和佔便宜來的,但是我們並不是收容所,所以到我們地盤上讓你們進來是可憐你們,給你們臉了,但是並不是一些人佔便宜的理由,所以所有花銷都需要他們自己承擔,一分都不能少,按照個人意思來說,本來應該收雙倍費用,因為沒有做貢獻的,大多數都是來添麻煩的,多收費給醫務人員和防疫人員進行補貼才對。

想免費治療不願意掏錢的,其實最好的方法就是轟出去,不能慣著這些人,因為這些人本來就奔著佔便宜來的,怎麼會在乎臉面,對付這種人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轟出去或者直接弄去新疆開荒種地抵消醫療費,因為這種人根本沒有感恩的心,就算你免費治療好他們了,他們出去了一樣不會說你好,而是會說你壞話這裡不好那裡不行,這就是白眼狼的特點,所以不應該慣著他們,凍結財產然後直接羈押坐牢發配去免費勞動賠償。


無法超越的足跡


這個 如果是中國國籍 直接醫院起訴就行 不付就變老賴了 出國也出不了 如果是外籍 也可起訴 凍結在國內財產 不給錢就拍賣財產 沒財產的驅逐出境 20年拒絕入境


長沙的劉先生


凡是外籍(包括綠卡)的外國人和華人都必須自費。國內福利只有中國公民才能享受。


用戶潭美捌月


這個問題太簡單了,不用說現在非常時刻,就是平時普通老百姓在醫院裡沒有錢都會立馬停藥,對外境回中國的人沒有錢照樣也會停藥治療,而且會很溫柔的祝他們一路走好,不想一路走好就乖乖地把錢交上。


大同順



丁子149172561


您好。您的這個問題提的很尖銳呀。

陳群律師解答這個問題:

境外回國人員,如果感染新冠肺炎,但就是自己不拿錢怎麼辦?

不得不說,您真是在國內生活久了、看見老賴多了,以為不管什麼時候、不管什麼人都會是老賴?

再者,我們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搞清楚境外回國人員,都是些什麼人?

從境外回國的有幾大類人,一類是華僑,一類是華人。

當然,還有留學生。

所謂華僑,是還保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但是國籍和人分離,雖保留國籍,但長期在外國生活工作居住的。他們只是名義上的中國人而已,他的財產,他的一切幾乎都在國外。

華人,那就更不用說了,他們連國籍都不是中國的,他們是真正的外國人,只不過有中國血統而已。留學生,那是短期到國外去讀書,或者幾個月或者半年一年或者兩三年,他們的父母親人都在國內。在這三類人中,凡是有國內醫保的,那是不需要自費的,不存在不給錢問題。

但是留學生基本上就不會有國內醫保,因為他們還沒有工作,或者原來有工作,但是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畢竟出國要那麼長時間。但這類人會有父母,親友擔著的,他們還可能為了出國保障而購買了商業保險。

那些華人,基本上是在外過得不錯的,他們有榮歸故里的感覺才會回國,所以也不存在不給錢問題。

華僑中在外日子將就的人,如果品質不怎麼好,那有可能賴賬。但他們要考慮後果。賴賬就會影響徵信,他除非不想再出國。

還有,畢竟他們回國就是為了避險甚至避難、治病,他們既然打算回來,應該還是有所準備,明知費用不夠或者沒有費用,他也就不會回來了。

既回來又不準備錢,還又是確診病例,而且耍賴的,是這些回國人裡面,比例很低的。

如果他們真正困難,那可能國家也就擔著了。

人道主義救助,這是最後一道防線。

如果一定要懲治這些不守信、耍賴的人,國家有的是辦法,僅僅一個出入境限制,就讓他們不敢耍賴。




陳群律師


個人觀點,應該以行政拘留來抵扣嚴重的判刑,反正拿錢取人,就像對那些老賴一樣。


心覓知音666


境外回國人員,如果感染了新冠病毒,但就是自已不拿錢怎麼辦?如果其就是不想繼續存活了的話,有能耐的話留個法律證據,本著維護“人權”的原則,那就象英國首相約翰遜所說的那樣就只能隨其願,讓其自生自滅了吧!但前提必須是不能傳染、傷害他人,否則,一切必須後果自負,一毛錢都不能少,因為其對別人太不尊重“人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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