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高效 智能 便民权威剖析聚焦行政复议新发展——《2019年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首发


近日,为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务公开程度,《2019年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实现网上首发,该白皮书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行政应诉工作情况、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工作措施四个层面进行阐释,全面汇总分析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信息,深入浅出地剖析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现状,勾画出2019年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貌。以下为《2019年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行政复议 应诉工作白皮书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案件4613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2448件,同比增长16.2%;行政应诉案件2165件,同比下降6.5%,经复议后诉讼案件1080件,同比增长6%。2017年以来的三年,行政复议案件量首次超过行政应诉案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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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2019年全区各级复议机关审结复议案件1963件,复议维持率57.67%,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直接纠错率21.6%,调解、和解率3.36%,驳回率8.35%。

(一)各级复议机关办理案件情况。各级政府办理了全区63%的行政复议案件。自治区政府本级、12个盟市级政府和103个旗县级政府办理案件数占全区案件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3%、24.7%和34%。三级政府对应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平均数分别为3人、2.75人和1.14人,案多人少情况突出,旗县级复议机关普遍不能满足至少2人办案的法定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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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申请人的构成。2019年全区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被申请人是各级政府的468件,占案件总数的21.24%,是盟市及以下级别政府的451件,占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案件总数的96.37%;是盟市、旗县政府部门的1595件,占案件总数的72.36%;自治区政府和部门的案件之和仅占全区案件总数的1.5%。这表明,随着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争议主要发生在基层部门,基层仍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中之重,是行政复议发挥解决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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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件涉及的领域和事项较集中。公安、土地、征拆、劳动和社会保障、林业是行政复议案件最集中的领域,五领域案件量之和占全区案件总量的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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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最主要的行政复议案件事项,2019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处罚类复议案件1162件,同比上升23%,占全区复议案件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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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纠错率下降。2019年内蒙古作出行政复议结论案件1963件中,直接纠错率21.6%,同比下降1.2%;综合纠错率25%,同比下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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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各级复议机关加大行政复议实地调查核实、行政复议听证的比例,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要件作出各类行政复议决定,消除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维持会”、“官官相护”的误解,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显著提升。在严格的案件审查模式下纠错率的走低,反应出全区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五)行政复议制度良性运转,行政复议功能充分发挥。

1.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成效明显。以征地类案件为例,自治区政府在对征地批复进行原级复议时注意到,征地类复议案件的时间跨度通常较久,两年以上的占91%,案件共性短板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的程序履行不完善。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后,被申请人无法提供被征地农户“知道”征地批复的证据,造成复议机关定案证据缺乏的困境,进而引发了多起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的案件。针对此情况,2018年起自治区政府向国土部门作出点对点通报3次、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召开协调会近50次,个别用地量较大地区的自然资源部门采取了创新措施应对,如赤峰市红山区邀请公证处对征地文件的公告行为进行公证,从源头上预防了行政争议的发生,切实体现出了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的功能。基于此,2019年,自治区政府受理的征地批复类复议案件同比下降35%,纠错案件数0、败诉案件数0、裁决案件发生数0。

2.行政复议稳定发挥“法治政府晴雨表”功能。以行政处罚类案件为例,2019年内蒙古对全区执法监督平台进行推广应用,通过智能法务通实现 “教科书式执法”,基层执法行为引发纠纷的三大主因程序违法、适用法律缺失和履行职责时缺位错位得到了有效规范。2019年全区行政处罚类案件量在同比增加23%的情况下,复议纠错率和司法纠错率均下行。

再以环保类案件为例,环境督查工作的推进和不动产登记职能职责整合导致环境类纠纷逐年多发,加之地方环保部门对行政复议认识不到位、自行纠错的意识不强,缺乏立法保障,环境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手段缺失也是案件频发的诱因。体现在统计数据上,2019年环保类复议案件同比增长25.5%,环保类诉讼案件同比增长50%。

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一)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

1.行政应诉案件集中发生在基层。2019年全区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165件,盟市及以下级别机关办理的行政应诉案件占全区总数的91.6%,其中旗县级政府和部门办理行政应诉量为全区总数的62.9%,旗县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超负荷。基层执法任务重、执法案件多,是案件多发主因,复议双被告制度是政府应诉任务重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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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发行政应诉的案件种类集中。2019年发生行政征收类诉讼案件550件,占全区诉讼案件总数的26.5%,虽然同比下降7.5%,仍为发生案件最多的涉诉事项,其中房屋征补类行政征收案件353件,占全区诉讼案件17%,是行政诉讼首位案由;行政处罚类诉讼案件401件,其中公案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264件,占全区案件数12.7%。国有土地房屋拆补和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两类案件之和已占全区行政诉讼案件量的近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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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诉讼结果看,复议后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占已审结复议案件数的55%。在这些案件中,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败诉率仅为2.77%,相比未经复议行政机关直接应诉的败诉率低近5个百分点。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益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良性衔接

2019年全区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在秉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独立性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司法机关的裁决权,积极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水平。

1.复议后诉讼案件过半数。2019年全区未经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998件,同比下降13.4%;经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1080件,同比增长6%,占全区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51.2%。申请人将救济渠道穷尽的诉求和行政复议成本低、时效快的制度特点相加,使解决行政争议“先复议再诉讼”的模式成为主流。

2.采取有力措施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一是行政复议信息化实现突破,自治区本级实现了网上申请、线上线下协同办理、电子送达、远程听证论证,全程阳光透明;二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全国领先,自治区本级实现了行政立案接待、听证论证、讨论研讨、档案管理分区化,兴安盟也建立了标准化、信息化的行政复议听证室;三是加大行政复议指导力度。通过制发纠错案件情况通报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监督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各级复议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64份,落实61份;四是建立自治区行政复议专家库。聘请80名专家学者参与和监督行政复议工作并实现全自治区共享,营造了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环境;五是指导全区复议机关更加注重调查、听证,坚持实地调查取证和行政复议听证会常态化;六是制发规范案件审理的若干文件,2019年自治区司法厅向全区各级复议机关下发《规范涉地类行政复议案件的通知》《行政复议答复和证据提交工作基本规范》,规范、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工作。

三、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反映出的问题

(一)行政程序空转、行政资源浪费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2019年,全区行政复议不予受理121件、驳回164件,共285件,行政应诉一审裁驳242件,同类案由甚至同一案件引发复议和诉讼程序空转:

1.投诉举报案件是复议程序空转诱因,呈现“一低两高”( 受理率低、被诉率高、裁驳率高)特点。2019年,全区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不予受理率5.21%、驳回率8.4%,大量的不予受理和驳回决定是因信访和投诉举报类案件引发。实践中,有的信访机关错误告知诉权的情况,将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案件指引至复议机关,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损害了一级政府整体的权威性和依法行政的形象。

2.信息公开案件是诉讼程序空转诱因,呈现“一低一高”(调解率低、被诉率高)特点。信息公开领域一人多案的职业申请人现象突出,45类行政管理类别中,18个类别涉及信息公开,占比达40%。从案件量上看,占自治区本级案件总数的7%、占全区案件总数的3.6%。个别申请人以信息公开为手段,作为延续救济期限或获取其他利益的渠道,造成信息公开类案件调解率低、被诉率高。

3.行政征收类案件处理结果同一性趋势明显,贯穿复议、最终裁决和应诉全过程。2019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征收类复议案件176件,诉讼案件550件。由于涉及申请人切身经济利益,复议机关决定驳回,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决定维持,申请人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案件整体呈现零调解成功、零纠错、高复议决定驳回、高诉讼判决驳回的特点。

(二)各地区案件办理工作不均衡

我区辖区面积大、人口分布密度差异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的人文地理特征造成了各盟市之间案件办理工作差距较大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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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件办理数量上看,以旗县为统计单位,赤峰市红山区因人口密度大、群众维权意识强,全年发生复议案件545件,应诉案件578件,是全区办理案件数量最多的地区;与此同时,阿拉善右旗、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包头市石拐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乌海市乌达区等13个旗县区,全年无案件发生,占全区旗县区总数的12.6%。这为复议权集中和复议人员的配置工作提出了挑战。

各地区案件办理能力亦不均衡,办理案件较多的地区在文书质量、案卷归档、应诉规范化等各项工作上均走在全区前列,反观年均案件不足百件的地区,各项工作均有明显不足。


四、工作措施

(一)以信息化为抓手,实现审理标准零差别。针对内蒙古电子政务外网未普及的现状,自治区司法厅积极响应司法部对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化的办理要求,开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平台,将行政复议收案、立案、审查、作出决定、送达等环节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强化行政复议全流程监督,在程序上对各级复议机关严格把控,将复议案件信息化工作作为规范行政复议行为和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

(二)以便民化为目标,实现案件受理零距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复议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实现自治区本级、全区12个盟市和103个旗县区100%进驻网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12348热线平台,自治区司法厅、盟市司法局和84个旗、县、区司法局进驻实体平台,使复议受理窗口前移,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二是复议进驻4K电视智能终端全覆盖。220万户4k智能终端、JIPAD和12348法网的“六网融合”全覆盖。自治区三级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的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行政复议知识问答、流程等信息全部植入4K,方便广大农牧民获得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拓展行政复议服务群众渠道。在司法厅官网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通道,全年点击量逾万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四是探索复议进驻基层司法所,延伸复议服务触角。多次开展“驻在式”调研督导,指导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扎实推进,督促相关业务人员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与应用能力,切实做到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为民、便民。

(三)以专业化为路径,实现案件结论零纠错。2019年自治区本级加大了听证和实地调查取证力度,共召开案件听证会论证会协调会等55次,平均每2.5个案件就召开一次案件审理相关会议,自治区政府本级行政应诉案件零败诉。目前自治区已建成有80名专家学者的行政复议专家库并实现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享,既为复议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又强化了社会监督,有效加强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力度,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020年,我们将以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工作为重点,以行政复议法修改为契机,以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为目标,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为基础,以优化行政复议硬件设施为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案件质量,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努力实现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新发展,为全面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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