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我縣食用農產品將有“身份證”

為推動種植養殖生產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3月18日上午,縣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先後深入蘆田鄉、遊城鄉、高家嶺鎮、團林鄉開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暨督導農業產業復工復產活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啟動儀式在鄱陽湖米業公司舉行。

今後,我縣食用農產品將有“身份證”

今後,我縣食用農產品將有“身份證”

此次活動目的主要為推動全縣種植、養殖生產者自主開具合格證,做出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帶證上市銷售,規範按標生產經營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探索構建以合格證管理為核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模式。同時,通過對代表性農業產業面對面的巡查、指導,增強企業業主在疫情防控後堅定發展信念,恢復生產信心,推動我縣農業持續綠色、生態發展態勢。

今後,我縣食用農產品將有“身份證”

一行人先後來到鄱陽湖米業公司、粵神農牧有限公司、柚海莊園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旺旺養殖場和縣潤庚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向他們解讀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試行的政策,闡明合格證使用的好處。各公司有關負責人現場紛紛承諾,將繼續加強產品的食用安全保障,嚴把產品生產關。

什麼是食用農產品合格證?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是指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在嚴格執行現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礎上,對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自行開具合格證,對質量安全作出承諾。而試行合格證就是農業企業質量控制和企業發展自我檢視的有效措施。此次試行,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三類主體列入試行範圍,其農產品上市時要出具合格證。試行品類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養殖水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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