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非:新证券法把同业竞争纳入到信披范围 重视度提升

吴非:新证券法把同业竞争纳入到信披范围 重视度提升

新证券法时代下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在哪?新形势下上市公司如何完善自愿性信披?哪些信披违法违规案例值得警示?新浪财经举办线上培训会,邀请权威嘉宾,硬核解读上市公司信披要点。

信公咨询合伙人吴非表示,这一次《证券法》里在信息披露的环节里还增加了哪两点我们认为需要注意的?

一个是签字。在以前具体实操的信息披露规则里,董监高很多都是需要签字的,但是实际上这些东西没有把它上升到《证券法》的高度上。没有上升到《证券法》的高度,大家不要小看这件事情,实操当中本来就是应该让董监高签字,《证券法》上有没有写有什么区别呢?这件事情其实很重要,因为只有写在了《证券法》上的这些东西,它才能让你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法律上的责任和上市规则上的责任是两个概念的事情,对你个人的影响也会非常实质性的。你对这里边签字范围的变化是要有一个清晰的了解,这些人也在这里边需要承担到实质责任的一个情况。

下面还有两个变化,一个是把同业竞争纳入到信息披露的范围。我们做日常公告可能知道,现在我们的上市规则里其实找不到同业竞争。尽管我们都知道同业竞争这件事情要关注,但是上市规则里更多细的条例是关连交易,告诉你关联交易怎么是合规的,怎么是违规的,应该怎么表决,履行什么程序。同业竞争更多是被大家作为IPO阶段需要关注的事情,以及IPO之后会放在同业竞争的承诺里关注。这件事情目前也被纳入到了日常信披的监管范围。所以,大家对同业竞争的重视度要比之前提升,因为它已经在规则上纳入信披的范围。

最后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公开承诺的部分。公开承诺这件事情在以前也一直在法律概念上没有那么清晰,比较什么东西叫承诺。即使我违反了承诺,应该履行什么样的责任。什么叫承诺?我对一个交易对手方的想法叫不叫承诺?因为我对交易对手方的承诺是只对单方的承诺还是公开的承诺,现在已经把承诺的部分放在《证券法》里,我相信在下一步规则修改的时候,也会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监管的重点。这也是我们想说在信披里可能提醒各位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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