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道,東漢陶“撲滿”是什麼器物?

  2014年,在配合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段28號口門輸水線建設,焦作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對蘇藺墓區進行了搶救性考古發掘工作。在一座編號為M125的東漢中晚期墓葬內,出土了一件“撲滿”。

誰知道,東漢陶“撲滿”是什麼器物?

▲東漢陶“撲滿”

  該“撲滿”質地為泥質灰陶,呈扁圓狀,素面、薄胎、平弧頂、圓鼓腹,近底足內斂,平底微凹,外觀近似半球形。器身通高9.5釐米,最大腹徑14.5釐米,底徑9.8釐米,頂部一側面開一長4.5釐米、寬0.4釐米的長方形狹孔,頂部正中為一圓形小孔,孔徑1.4釐米,器身有多圈同心圓平行線痕跡,輪制加工形成。

  “撲滿”是我國古代儲存錢幣的一種盛具,即現代儲存錢幣的陶罐。漢以前稱之為“缿”,自漢代始稱“撲滿”。秦代竹簡《關市律》中記載:“為作務及官府市,受錢必輒入其錢缿中,令市者見其入,不從令者貲一甲。”該條律記載了當時商販在買賣交易中,所收錢幣必須投入“錢缿”裡,以便官吏統計收入,按比例納稅。此時的“缿”不僅具有暫時代存錢幣的功能,還具有記數“衡器”性質的功能,可稱為盛錢器或衡錢器,已初步具有儲錢器的形式。漢至唐代,陶製“撲滿”成熟流行,後逐漸趨於扁平化,腹徑大於通高,整個器形呈扁圓形。宋元之後,隨著紙幣的出現,“撲滿”逐漸減少,製作的器形也有了很大變化。到了明清時期,撲滿的功能逐漸退化,但仍然存在於大眾化的社會生活中。由此可知,“撲滿”從開始出現到形成與發展,距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它最早出現於秦,成熟於漢魏,興盛於唐宋,延續至明清,現今被稱為“存錢罐”。其材質多樣,有陶製、瓷制、竹製等。各地的稱謂也有所不同,北方稱悶葫蘆罐,南方則稱啞巴罐。此次出土的“撲滿”為泥質灰陶,器形制作工整,簡樸豐滿,為漢代器物。

  漢代是我國封建社會歷史上第一個鼎盛時期,國富民強,經濟繁榮,百姓日常生活有所結餘。為儲存之便,即用陶土製作成罐形或匣形器具,頂端開一可放進銅錢的狹口,有零散銅錢即投擲其中,也有在其正中或腹部開一孔,便於穿繩懸吊。漢代劉歆《西京雜記》卷五記載:“撲滿者,以土為器,以蓄錢,有入竅而無出竅,滿則撲之。”“撲滿”存裝錢幣只有入口,沒有出口,錢幣裝滿後,將其敲碎方可取之,因“滿則撲之”故名“撲滿”。

  “撲滿”自產生後,因其“滿則撲之”的特性,被歷代文人墨客賦予“為民應勤儉節約、為官應清正廉潔”的行為規範和道德標準。《西京雜記》卷五記載,漢武帝時期著名丞相公孫弘,年輕時家境貧寒,出身鄉鄙,後在京師考試中被錄為博士。上任前鄉里友人鄒長倩贈與他三件物品,其中一件就是“撲滿”,並贈詞:“土,粗物也,錢,重貨也,入而不出,積而不散,故撲之。士有聚斂而不能散者,將有撲滿之敗,而不可誡歟?故贈君撲滿一枚。”鄒長倩以物喻人,講了兩個為人處事的道理:一是錢財雖貴,但不可只聚不散,只進不出,否則必遭“撲滿”之敗;其二,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日積月累,方可成大器,方作大用。鄒長倩借“撲滿”之意提醒公孫弘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否則必遭“撲滿”之禍。公孫弘位居丞相後,節儉律己,廉潔奉公,用自己俸祿節省下的錢建設東閣客館,招納賢才,供國家選用。司馬遷《史記》記載:“故人所善賓客,仰衣食,弘奉祿皆以給之,家無所餘。”公孫弘為官清廉、散財而行利國利民之事,成為中國歷史上的廉政佳話。

  唐代著名政治家、宰相姚崇《撲滿賦》寫道:“謙以自守,虛而能受。”批判某些人貪婪和自滿的惡習,同時告誡自己子孫後代為人、為官之道。唐代齊己在《撲滿子》中說:“只愛滿我腹,爭如滿害身,到頭須撲破,卻散與他人。”以“撲滿”的最終結果警示他人。

  古往今來,人們用“撲滿”存錢,也因“撲滿”得到警示,還通過“撲滿”領悟為人處世之道。它無聲地倡導著勤儉節約、清正廉潔之風。《舊唐書·魏徵傳》記載:“以史為鏡,可知興替,以人為鏡,可知得失。”宋代名臣包拯曾說:“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縱觀歷史,凡是崇尚勤儉、清正廉明的時代,必然繁榮昌盛、長治久安。反之,窮奢極欲、官風腐化的時代,終會衰敗不堪、社稷傾覆。

  “撲滿”因其特殊的形制和功用,在日常考古發掘過程中極少發現完整的實物。這次出土的“撲滿”器型規整、保存完好,在焦作地區考古工作中尚屬首次發現,是一件難得的文物精品,也為研究焦作地區的漢代文化和貨幣儲藏方法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

(文章出處:中國文物報,作者:張新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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