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太平镇乡井庄失信被执行人鲁传海,如有线索请举报!


原阳县太平镇乡井庄失信被执行人鲁传海,如有线索请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鲁传海

身份证号码:4107251971****6618

性别:男

年龄:49岁

住址:原阳县太平镇乡井庄

执行案号:(2018)豫0725执684号

立案时间:2018年5月21日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起诉被告鲁传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5日作出的(2017)豫0725民初29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鲁传海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欠款519151元,并支付违约金150000元。承担本案受理费10492元。鲁传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2017)豫0725民初299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鲁传海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欠款519151元,并支付违约金150000元。承担本案受理费10492元;执行费7696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如有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王法官。电话号码:0373--7580192,1556022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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