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疫”为之,难平口腹之欲?


有“疫”为之,难平口腹之欲?


2003年“非典”发生之后,果子狸被大家熟知,当时有很多学者建议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但可惜的是该建议当时并没有得到应有重视。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野生动物交易与滥食再一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据悉,蝙蝠(中华菊头蝠)、獾、竹鼠等野生动物很可能是新冠病毒的宿主。显然,野生动物交易与滥食已然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时间,禁食野生动物的呼声再起。


那么疫情当下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什么呢?


1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在主观上必须认识到对象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但只须达到概括性认识程度即可,无须认识到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具体级别。


2

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3

为了食用而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视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俗的说:为了吃而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等于非法收购,涉嫌犯罪。


有“疫”为之,难平口腹之欲?


那么小编认为,法律规定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人类建立对自然与生命起码的尊重与敬畏,仅仅出于猎奇之心或满足口腹之欲,就肆意猎捕、残害、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要从主观上剔除。


有“疫”为之,难平口腹之欲?


法国作家雨果曾说过,“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越来越多的专家研究发现,野生动物是自然疫源地中各种病原体的巨大天然储藏库,已经发现的许多重大人类疾病和畜禽疾病都源于野生动物。缺乏检疫的野生动物,携带不明病毒,如同“生物炸弹”,一旦食用就会给疫病传染埋下巨大隐患。一些病毒对动物的致病性很低,但对人类却有很高的致病性,甚至形成很高的病死率。可见,野生动物本身并非罪魁祸首,人类的滥食、滥用行为,才是真正的“祸根”。


有“疫”为之,难平口腹之欲?


野生动物作为大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类要保护的自然生态的一部分,不应该成为饕餮餐桌上的美食。


一场疫情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珍贵,也让我们懂得了乱捕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不要再迷信所谓的大补穿山甲、养生蝙蝠福寿汤......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它们的栖息地,不去打扰它们,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有“疫”为之,难平口腹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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