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疫”為之,難平口腹之慾?


有“疫”為之,難平口腹之慾?


2003年“非典”發生之後,果子狸被大家熟知,當時有很多學者建議全面禁食野生動物,但可惜的是該建議當時並沒有得到應有重視。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野生動物交易與濫食再一次成為公眾討論的熱點,據悉,蝙蝠(中華菊頭蝠)、獾、竹鼠等野生動物很可能是新冠病毒的宿主。顯然,野生動物交易與濫食已然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一時間,禁食野生動物的呼聲再起。


那麼疫情當下我們應該注意的是什麼呢?


1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在主觀上必須認識到對象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但只須達到概括性認識程度即可,無須認識到該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具體級別。


2

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涉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3

為了食用而購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視為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通俗的說:為了吃而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等於非法收購,涉嫌犯罪。


有“疫”為之,難平口腹之慾?


那麼小編認為,法律規定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人類建立對自然與生命起碼的尊重與敬畏,僅僅出於獵奇之心或滿足口腹之慾,就肆意獵捕、殘害、濫食野生動物的行為要從主觀上剔除。


有“疫”為之,難平口腹之慾?


法國作家雨果曾說過,“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時也是冷酷的屠夫。”越來越多的專家研究發現,野生動物是自然疫源地中各種病原體的巨大天然儲藏庫,已經發現的許多重大人類疾病和畜禽疾病都源於野生動物。缺乏檢疫的野生動物,攜帶不明病毒,如同“生物炸彈”,一旦食用就會給疫病傳染埋下巨大隱患。一些病毒對動物的致病性很低,但對人類卻有很高的致病性,甚至形成很高的病死率。可見,野生動物本身並非罪魁禍首,人類的濫食、濫用行為,才是真正的“禍根”。


有“疫”為之,難平口腹之慾?


野生動物作為大自然的有機組成部分,是人類要保護的自然生態的一部分,不應該成為饕餮餐桌上的美食。


一場疫情讓我們懂得了生命的珍貴,也讓我們懂得了亂捕濫食野生動物的危害,不要再迷信所謂的大補穿山甲、養生蝙蝠福壽湯......保護野生動物,保護它們的棲息地,不去打擾它們,就是保護人類自己。

有“疫”為之,難平口腹之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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