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对仙桃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名超作出逮捕决定

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名超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一案,由仙桃市监察委员会向仙桃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市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对刘名超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仙桃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对仙桃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名超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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