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私立學校老師的工資如何核算才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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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我只發表自已的觀點,2O20新冠病毒是百年不遇的特殊情況,為了響應國家號召,各單位,工廠,企業都延遲了開業和上班時間,相應的國家和個人收入都大幅縮水。

各級學校也都沒開學,學生在家線上授課,公立學校的老師工資依然如期到帳,都是興高采烈的,因為他們的收入一點也不受影響。

應運而生的私立學校老師的待遇就沒那麼可觀了,工資低是其一,各種補貼甚至都沒有,同樣是疫情在家都是網上授課,他們的時間一點也沒浪費掉,甚至比平時更加上心,因為他們大多是和學生成績掛釣的,我個人認為疫情期間私立學校的老師工資應按正常發放,這是我個人觀點大家覺得呢?歡迎評論。


過五斬六


私立學校老師的工資,各校有所不同,上面也沒有統一的規定。

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任何人的合法權益都受法律的保護。

那麼,私立學校老師的那些權益是合法的呢?

我認為,其主要依據就是“雙方聘用合同”。


私立學校在招聘教師時,必定與教師簽訂有合同(或協議)。其中重要條款就是有關待遇問題。

比如:月薪標準、獎懲標準,當然也應包括節假日、寒暑假待遇如何計算的問題。

雖然,這個寒假因疫情大大延遲,情況比較特殊,但這並不防礙“合同”的有效性。

因此,“三味“是這麼認為的:

1、因疫情而延長部分的寒假時間,原則上,應按平時假期待遇計算辦法來計算。

2、如果在被延長的這段假期時間裡,學校要求老師“停課不停教(學)”在上網課,那麼,上網課時間應視為正常上班時間,其待遇理應按上班來計算。

3、至於其他福利待遇,可參照以上兩種情況,並結合學校制度來執行即可。


我看到不少老師在網上問到這個特殊寒假中,私立學校老師的待遇如何計算問題,是否有老師遇到這種情況:

學校因疫情而延遲開學後,因沒有收到學生的費用,而找理由和藉口,剋扣或停發教師工資。

如果真有這類情況,老師是完全可以通過正當的維權途徑來維護自身合法權利的。

我是頭條號“三味聊教育",力求用時代的眼光、理智的頭腦、友善的言語,與您一起聊教育那些事。感謝您的閱讀、點贊和關注,並期待與您共同探討本問題。

三味聊教育


按照勞動法參考來辦吧,如果能提高更佳


保險專業解答王經理


學校應該組織線上教學,按線上標準收取學生學費,發放老師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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