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疫”线的调解员

2月26日,晴。7:30,在顿谷镇旧金村调解群众道路通行纠纷;11:30,在顿谷镇顿谷村梁姓群众与马门村庞姓群众坟山纠纷现场调解;17:20,到马门村调解群众排水纠纷……

这是博白县司法局顿谷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张敬文的工作日志。在玉林市,有上万名像张敬文一样逆行在战“疫”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他们奔走在调解一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

“张所长,我们村有两伙人在争吵,弄不好要打起来,麻烦你快点过来!”2月15日8时30分,张敬文接到群众打来的电话后,马上和同事做好工作交接,赶往事发现场顿谷镇登山村。

登山村甘姓家族和冯姓家族因共用土地的权属问题发生争吵,现场聚集多人,其中一方声称要武力解决矛盾纠纷。为避免病毒传播,张敬文一边劝导群众,一边向镇领导汇报情况。随后,张敬文与顿谷镇联防联控小组人员劝散聚集群众,再分头找到两姓人家的代表了解纠纷原因,并从情、理、法角度开展调解,还通过村广播向群众宣传防疫知识。

次日一大早,张敬文和同事又来到登山村,找来两姓族老及村里老党员参与调解工作。族老们深明大义,在广播里分头给群众做思想工作,从甘冯两姓家族长期以来唇齿相依说到现在年轻人更应该友好互助,大家齐心协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在调解员的努力下,甘冯两姓群众同意司法所的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2月26日15时,陆川县大桥镇人民调解员陈伟明在大桥镇大塘村调解完一起道路纠纷后,又马不停蹄赶往该镇陆透村调解一起邻里排水纠纷。这是他当天参与调解的第三起群众纠纷。

“农民群众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云’调解不现实。虽然知道病毒传染性强,但不面对面调解,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万一群体性事件发生,会影响到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大局。”陈伟明对记者说。

“为了防止疫情在农村地区扩散,我们要求全市人民调解机构、人民调解员在群众发生矛盾纠纷后第一时间前往劝阻、调解。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调解工作效果明显,没有发生一起因群众纠纷聚集造成的疫情扩散案例。”玉林市司法局分管人民调解工作的梁雄仁副局长说。

据统计,2月15日至3月6日,玉林市司法行政部门共排查群众纠纷1068次,调解纠纷453件,调解成功 340件。

2月22日,北流市和林明砧板厂开始复工。当天17时许,该厂新招工人李某在做开工准备工作时,发生意外事故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提出高昂的赔偿金,工厂老板急得一筹莫展:从人道的角度来说,他愿意尽可能多的给予李某家属补偿,但从法律和企业的经济能力来说,家属的要求过高,超出了他的赔偿能力,一旦按家属要求的金额赔付,企业将面临破产,生产无以为继,工人面临下岗。

北流市司法局接到通知后连夜组织调解工作组奔赴现场。调解工作组了解到,李某是家中的顶梁柱,其妻身体不好,家里还有1个老人和3个幼儿,而北流市和林明砧板厂只是一个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因疫情原因停工一个多月损失惨重,如果再承受巨额赔款,企业很可能倒闭。但双方诉求分歧过大,调解陷入僵局。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调解工作组连夜研究讨论调解方案及适用法律条款,同时尽力安抚死者家属,引导他们提出合理诉求。此外,向工厂老板普及相关工伤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经背对背调解,2月23日20时,双方同意按工伤赔偿标准赔付赔偿金。

这次调解不仅挽救了一家企业,也挽救了一个家庭。工厂老板连连向调解组工作人员致谢:“我的厂子保住了,有政府的扶持和帮助,我们复工复产更有信心。”(□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钟小伶 通讯员 梁致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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