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貪、瞋、痴”是煩惱?


為什麼“貪、瞋、痴”是煩惱?

為什麼“貪”“瞋”“痴”是煩惱?因為一切痛苦、一切災難、一切難受和折磨都來自於“貪”“瞋”“痴”。

什麼叫貪慾心呢?貪慾心是對事物的一種自私的貪戀之心。有人會問,如果對事物沒有貪戀心,社會怎麼會發展?人類怎麼會有進步呢?要這麼說就錯了!“自私、貪戀”與“追求”是兩碼事。追求可以有,貪戀不應該有。這兩者的界限在哪裡呢?追求——雖說我不會把事物看得很重,雖說不會在乎它,但會盡最大的力量爭取做到最好,一旦由於某種原因做不到也不會在乎,大不了重新做,這就是追求。

什麼叫貪戀心呢?貪戀心是指人被事物所迷,一旦失去了就產生無法想象的痛苦的那種在乎心。一旦有了在乎心,就是貪戀了。因此它只會帶來痛苦和難受,不會帶來任何快樂。剛才我談到的“愛別離苦”的原因就是貪戀心。如果只有一種愛心,沒有貪心的話,就能夠非常地好。可是一旦他的愛心變成貪心,對方就無法忍受了,因此就只有離別了。而一旦離別的時候,就會感到非常難受痛苦,我對他這麼好,為什麼要離開我呢,一旦有如此想法,就有無法忍受的痛苦和折磨。就會由於心理的折磨導致生病,一步步發展、嚴重下去,最後無可救藥,或者自殺、或者酗酒,或者吸毒,等等等等,諸多可怕的後果都會隨之而來。

憎恨心從何而來呢?憎恨心是因為不滿意而引起的。什麼叫不滿意呢?一旦想要的東西得不到,就會不愉快。當不愉快產生的時候,人們就會尋找原因:“我為什麼得不到呢?因為他得到了,我才得不到!”其實即使別人得不到,也未必就是你得到啊。為什麼呢?還有其他好多追求者啊,為什麼不是他們,而偏偏是你得到呢?

人是很自私的、很傲慢的。自己認為:只要現在沒有擁有者,那“這就是我的”了!所以就對這個“得到者”產生了極強的瞋恨,然後想盡一切辦法報仇。可是,報了仇,從此就了事了嗎?不是的,你給他所帶來的一切痛苦,一段時間以後將會十倍百倍奉還給你!這樣一來,冤冤相報何時了呀?

其實非常小的事情可以變成為非常大的禍,甚至變成致命的禍。這就是因為憎恨心理太強烈了,制止不住自己的心,剋制不了自己的心所導致的。

寂天菩薩曾經說:“沒有比瞋恨心更大的罪惡!也沒有比忍辱心更大的善心!”瞋恨心一旦產生,人的意識就完全被瞋恨所佔據,該做的做了,不該做的也做了;該說不該說的都說了;該想不該想的都想了。當你氣消回頭的時候,後果已不堪設想。會感受許多許多痛苦和難受。

什麼叫愚痴?愚痴就是闇昧、愚昧、不明白、迷惑、稀裡糊塗、不明白是和非。因為不具有智慧就分辨不出是和非,分辨不出善和惡,分辨不出該做,還是不該做。所以,不該做的他偏偏去做,該做的他偏偏不去做。寂天菩薩曾經說:包括蒼蠅、蚊子在內的一切萬物生靈,沒有一個不求快樂的。可是由於迷惑愚昧,所作所為都是顛倒而行,最後帶來的都是痛苦。任何一個生靈,沒有不願意離開痛苦的。不過因為愚昧迷惑,顛倒而行,把一切痛苦招手迎來。這都是愚昧所致。所以說,愚痴也是一切痛苦的根源。

節選 ▏夏壩仁波切《法雨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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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重罪悉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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