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台:交通事故賠償金額難協商,起訴到法院獲賠28萬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鳳臺縣人民法院毛集法庭法官採取“電話+微信”方式進行調解,使3名當事人成功拿到28萬元賠償款,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9年1月7月19時,陳某駕駛機動車與陸某駕駛的三輪車相撞,致陸某受傷住院治療,後搶救無效死亡。交警部門認定該起交通事故中雙方負同等責任。

陸某死亡後,由於賠償金額未能協商一致,陸某的三個子女將陳某告到法院。因為陳某駕駛的車輛在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強險,遂將保險公司一併起訴。

受疫情影響,該案本可以延期審理,但法官考慮到三原告因父親死亡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如果該案能夠早日妥善解決,對其家庭也是一種慰藉。於是,法官分別通過電話、微信與三方當事人進行溝通,最終達成由保險公司賠償12萬元,陳某賠償16萬元的協議。協議簽訂當日,陳某便通過微信支付了16萬元賠償款,保險公司加快理賠流程,也迅速賠償到位。

陳雪 儲士宏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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