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醉駕被查 不僅“丟飯碗”,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目前,隨著我市復工復產的推進,城市的交通秩序正在慢慢的恢復,但疫情形勢還依然嚴峻,夜間車輛通行較少,一部分駕駛員就會認為交警放鬆了交通管理,抱著僥倖心理,肆意妄為,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給道路交通秩序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針對這一情況,鄭州交警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加強警力嚴查嚴處夜間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全力保障服務復工復產後道路交通秩序。

貨車司機醉駕被查 不僅“丟飯碗”,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看見警察突然停車,原來司機涉嫌醉酒駕駛

3月16日21時28分,交警五大隊一中隊指導員李海濤帶領民警在惠濟區天河路進行巡邏檢查,行至天河路與開元路口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A3TX**的白色現代牌小型客車行駛至距警車20米處突然停車,李海濤發現該車異常反應後立即上前詢問情況,當司機打開車門後隔著口罩都能聞見一股濃濃的酒氣,示意其出示證件時,該司機稱出門著急未攜帶駕駛證並拒不承認自己喝酒的事實。

李海濤現場對李某峰進行酒精呼吸測試,檢測結果為132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經瞭解,駕駛員李某峰,職業是一名貨車司機,晚上九點左右在家吃飯時喝了兩瓶啤酒,飯後駕車叫著朋友杜某到附近食品廠看自己新買的貨車,想著離食品廠這麼近,而且又是疫情期間不會有查酒駕的,便心存僥倖開車上路,哪知剛駛出就被交警查獲。

貨車司機醉駕被查 不僅“丟飯碗”,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達到醉酒駕駛,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駕駛員酒後任性開車,最終害的自己不僅“丟飯碗”,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貨車司機醉駕被查 不僅“丟飯碗”,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交警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員,疫情防控期間仍然要遵守交通法規駕駛車輛,切勿抱有僥倖心理。下一步交警部門還將持續開展酒後駕駛、醉酒駕駛集中行動,加強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李穎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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