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三抓三到位用好巡察利剑

肃北县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紧扣“六围绕一加强”查找政治偏差,牢牢把握政治定位,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贯穿始终,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统筹,安排部署到位。突出党委主体责任,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书记做专题工作会汇报,确保巡察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高质量开展。修订完善《肃北县委巡察工作流程》《肃北县委巡察组信访工作办法》《肃北县巡察组巡察移交工作操作规程》等7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职能权限,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巡察工作各环节具体化、规范化。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有关部门工作协同机制,提升巡察监督权威和质量,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做细巡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建县委巡察人才库,针对不同的巡察对象,坚持“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组建”,选择党性强、能坚持原则、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从组织、财会、审计、基层纪委抽调人员组建巡察组,切实做到因人择事、因事择人。做好开展巡察前的宣传工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同媒体中心、县纪检监察网、肃北发布等媒介发布巡察公告,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

抓重点,巡察目标到位。精准聚焦工作重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同部署、同推进、全覆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稳步向基层延伸。以常规巡察为基础,从县直部门抽调12名干部成立3个巡察组,并成立3个临时党组织,对县执法局、乌兰牧骑、长流水资管站等21个单开展县委第六轮和第七轮巡察,发现6个方面235个问题,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负责人进行“双反馈”。以专项巡察为抓手,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突出“点穴式”巡察的特点,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对财政、人防、科技、教育、卫生等6个重点领域进行专项巡察,发现各类问题40个,移交问题线索1个。以交叉巡察为契机,为减少人情干扰,破除“熟人社会”的羁绊,根据十三届省委第四轮巡察工作要求,抽调熟悉党务、财政、审计业务的多名干部组成2个交叉巡察组赴酒泉市阿克塞县开展交叉巡察工作,积极配合市委下派的2个交叉巡察组对肃北1个乡镇、7个县直部门、8个行政村开展巡察工作,全盘接受交叉巡察组反馈至肃北县的 6个方面133个问题。

抓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在职责定位、职能发挥上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发力,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做实做细巡视“后半篇文章”。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采取审核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听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情况汇报,核对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查阅整改验证资料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总体进度和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巡察整改问题见底见效。有效利用边巡察边反馈边整改工作方式,对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移交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即知即改问题63个,已整改完毕;专项巡察中反馈的40个问题正在进行整改;常规巡察中反馈的235个问题,其中正在整改的问题89个,已完成整改146个。及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第四轮、第五轮被巡察的21个单位,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紧盯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逐项分析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查找、再审视,对整改还不能达到要求的再次督促整改,对整改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充分发挥“回头看”的震慑效应。(马景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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