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亭區法院:強制執行措施 暫緩!讓企業安心抗疫

(河南法制報全媒體記者張東 特約記者李夢華)

“王經理,你先履行部分執行款,這樣暫時不查封公司生產設備,你們也可以正常復工復產了。”3月12日,開封市龍亭區法院執行法官萬朝陽充分考慮到防疫特殊時期醫藥公司的重要性,秉持謹慎、善意執行的原則,積極促成執行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暫緩強制措施,讓醫藥企業安心抗疫,為堅決打贏抗疫阻擊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7年9月,原告開封市某生物製品有限公司與被告安徽省某醫藥有限公司簽訂《關於疫苗事業部合作經營協議》,約定雙方共同開發安徽市場的疫苗事業。2013年原告退出合作,雙方約定原告將其擁有的50%股權作價15311967.16元轉讓給被告。但安徽省某醫藥有限公司僅僅支付了部分款項,此後便以各種理由遲遲不支付。後經雙方多次溝通,雙方確認安徽省某醫藥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本金9311967.16元及利息。被告承諾將於2019年7月13日前償還其中的2311967.16元,2019年11月30日前償還剩餘700萬元及利息,逾期任何一筆,被告自願承擔欠款本息30%的違約金,同時被告王某提供連帶擔保責任。然而,約定的還款日期已到,被告仍未按照承諾償還欠款。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開封市某生物製品有限公司訴至開封市龍亭區法院。

在此案審理過程中,經法官的主持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被告向原告償還本金、利息、違約金等費用,王某承擔連帶責任。調解書生效後,被告僅償還了50萬元,拒不履行剩餘款項。2020年1月8日,開封市某生物製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萬朝陽作為承辦法官,不斷打電話敦促被執行人限期履行法定義務,同時通過網絡查控系統進行查找,發現被執行人名下賬戶有1078966.04元,果斷劃撥到該院執行專用賬戶裡。

隨著疫情防控得力,各地復工復產的消息不斷傳來,尤其本案關乎抗擊疫情一線的醫藥企業,應當謹慎、善意開展工作,萬朝陽主動聯繫到雙方當事人,進一步摸清案件情況。萬朝陽瞭解到,安徽省某醫藥有限公司專門為當地政府提供有關疫情防控藥品,已經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全力應對,短期內支付大額資金確實存在困難。鑑於目前正值抗疫的關鍵時刻,必須切實依法保障好醫藥行業等一線的抗疫工作,同時也要依法維護好申請人的合法利益,萬朝陽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線上協商,達成初步執行和解方案。安徽省某醫藥公司積極籌款,分期還清欠款,法院不對其公司採取強制措施,不將其公司納入失信名單,不對其公司限制高消費,助力雙方公司做好復工復產工作,全力保障醫藥行業全力打贏抗疫阻擊戰。

為了避免人員接觸,萬朝陽第一時間將這筆執行款轉賬到開封市某生物製品有限公司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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