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中午11點多
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聯合甘井子區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
來到華南廣場附近的一家飯店
對此前的一起連同滯納金
達到14萬元的行政處罰
進行強制執行
是衛生、消防不合格?
還是說……
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能得到如此嚴厲的處罰
這家飯店究竟犯了啥事兒呢?
原來一切
都是小小的調料引起
事情還要從去年的
一次執法檢查說起……
2017年4月
甘井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來到這家飯店進行例行檢查
在後廚發現了問題
執法人員:你看這個是啥時候的。
另一名執法人員:也在這上面看到的唄,有日期嗎?
執法人員:在這兒。
另一名執法人員:我地個媽啊,這啥時候的?!
調料超過保質期五個月
執法人員檢查發現
這瓶已經開封的咖喱粉調料
已超過保質期5個月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執法人員對這家飯店
作出了行政處罰7萬元
然而
這家飯店在法定時間內
隨對處罰結果無異議
但卻拒不執行
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劉殿和:在執行期間,兩次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該企業一直沒有履行。
強制執行
2017年12月,甘井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甘井子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做出行政裁定書,准予強制執行。
只是如今的強制執行
已經不是7萬元的行政處罰了
……
由於飯店一直沒有繳納罰款
又產生了滯納金
處罰合計達到14萬元
執行法官:我們是甘井子法院的,執行局的,這是證件。
飯店工作人員:這是什麼情況?
執行法官:甘井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你們和諧號餐飲公司,做出一個行政處罰,已經生效了。我們法院兩次給你家下執行通知書,你們家一直沒有履行。我們今天來這目的,對這個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你家的處罰,進行強制執行。
飯店工作人員:這個我得給我家領導打個電話,我做不了主。
執行法官:你現在可以打。我們現在依法強制執行,扣押你記賬用的電腦、主機。
開始打電話……
這面要搬電腦了
說啥都不好使
兩分鐘好使嗎?確定?
兩分鐘 就兩分鐘
最後兩分鐘
要是兩分鐘過了
愛搬就搬
我也不管了!
半個小時過去了,飯店負責人仍沒出現……
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劉殿和:現在給你送達啊,執行裁定書,扣押你的電腦主機,給你手續,請你簽字。
飯店工作人員:我籤不了啊!
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劉殿和:你不簽字嗎,你不簽字不要緊,我們留置送達,是可以的。
飯店工作人員:不敢籤這玩意,這玩意我也不能籤啊!
把主機給卸了!
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劉殿和:限你,就是公司老總趙某某,下週一之前,上法院,按照法院判決書,把錢交了。
飯店工作人員:知道了……可是能不能告訴我,扣押電腦幹嘛呀?
扣押被執行人
用於記賬的兩臺電腦設備
我們要查流水
看經營情況
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就涉嫌構成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決
裁定罪
我們將依法將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移送公安機關
依法處理
(⊙o⊙)…
這下事情鬧大了……
《新聞鋒線》報道
美編:“新聞大連”孔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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