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儿”神操作 父亲贩毒让儿子帮洗钱

明知是父亲贩卖毒品获得的毒资,儿子却帮助转换成现金。近日,平阳法院审理这起洗钱罪案,被告人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章某的父亲章大某(已判刑)是一个瘾君子,平日里无所事事,不仅染上了毒品,还进行毒品贩卖,曾多次被法院判刑。2019年4月24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章某家中有人非法持有毒品,经过搜查,警方在章大某的房间里发现165克毒品。

后警方将章大某抓获归案,并在其手机中,发现他曾向儿子章某的微信账户转账1万元。

因章某涉嫌洗钱罪,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传唤。“我爸吸毒这件事我是知道的,我也有劝他,但他不听。我知道他转我的钱是毒资,但想着只是换成现金给他,应该没什么关系。”章某归案后说道。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某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仍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洗钱罪。鉴于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帐户是现在经济交往的重要工具,也是不法分子进行洗钱犯罪的重要载体,广大市民要保管好自己的各类资金帐户信息,不要向他人租借自己帐户,或者用自己的帐户替他人提取现金,让不法分子利用自己的帐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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