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工資怎麼發?竟然還有無薪這一說?

2月份,大部分小夥伴這一個月都是在家隔離的狀態,那麼這個月的工資到底怎麼發呢?小編特意做了一張圖,大家可以對照著自己的情況,看看自己的工資是如何計算的!

2月份工資怎麼發?竟然還有無薪這一說?

2月工資發放計算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2月1日-2日延長春節假日,其中2月1日本為休息日。

我們以上海地區為例:根據上海市政府規定和意見,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企業延遲復工,那麼這幾天屬於休息日。對於休息的職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於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那麼就是兩倍工資。

所以,當月應出勤日為15日,當月計薪日為21日。下面舉例:

例:李某,標準工時制企業員工,月薪10000元,1月30日返滬。因屬於重點疫區返滬人員,按區政府及街道要求,李某一直居家隔離至2月13日,2月14日返崗上班,工作至2月24日正式離職,2月份工資如何計算?

延假期和延遲復工期間,用人單位應正常支付工資;依法被強制隔離期間,應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資。所以,截止到2月24日,企業應支付當月17天工資,即:10000/21.75*17=7816.09元。

例:李某,月度綜合工時制企業員工,月薪10000元,1月31日返滬。因所屬企業從事防疫物資生產業務,李某2月1日即開始正常工作,加入緊急生產隊伍,一直工作至2020年2月24日,之後休息至月底。2月份薪資如何計算?

因在延長春節假日和延遲復工期間,若員工提供勞動,應計入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內,故,2月份李某實際工作總時間為192小時(24*8),當月法定工作時間為120小時(15*8),超出時間即加班時間72小時(192-120)。當月應計發工資為:10000+(10000元/21.75/8)*72*150%=16206.89。

關於工資計發,有如下總結性建議:

1、無論何種工時制,法定節假日加班,單獨計算加班費;

2、月計薪日按21.75計,用於計算日、小時工資;

3、標準工時制員工,關鍵是找出應計發工資天數(包括出勤日、法定假節日,當然,法定節假日出勤的話,再另外單獨計算加班費);

4、綜合工時制員工,關鍵算出週期內實際工作時間與法定工作時間小時數差額,超出部分按150%計算加班費,不足部分視情況扣減工資。

5、綜合工時制下,延長春節假期、延遲復工期間提供勞動時,應計入工作小時數;

6、政府強制隔離及採取其他緊急強制措施期間,按正常出勤對待。

你的工資發了嗎?小編還沒發哦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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