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现在有病了,让女儿拿一半医药费,女婿可以拒绝吗?

书伴茶


现在的人为了钱都没有亲情了吗?如果父母一分钱没有呢,不是必要给钱吗?一个女婿哪有你说话的份?


小猫咪199


一点都不出合适吗?我老妈兄弟姐妹7人,外公家以前在农村,地,牲畜,还有一个啥津贴的,给了大舅舅,城里给小舅舅买了房,出租车带证的,女儿没啥的,进城前几年和小舅舅在一起,给带孩子,大家都去看,买肉,买米,买面,买油,给钱,后来身体不好了,就一个孩子家呆一两个月吧!大家轮流伺候,谁不方便,就其他人多看看,外公外婆生病住院的钱都是6人平摊的,一个姨姨在老家就没有算,外公前几年去世了,大舅小舅合伙买的墓地吧!大概3万!说这么多其实有几点

1.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无论父母有没有给你留下财产,有的人过不了心理那一关。

2.想想你小时候生病了,老人给你记账让你长大了还吗?怎么老人生病需要钱了就这事那事的呢!?条件允许最好平均分,条件不好,兄弟姐妹都能看得到,适量少给点,亲兄弟亲姐妹啥都计较就没有意思了,归根结底,家庭教育这块很重要,兄弟姐妹的感情很重要!


Doremi762


这是我亲身经历,岳父三个儿子,两闺女。小孩大姨岳父活着时就己故了。在1O4国道边三个儿子一人四间地皮,我和小孩大姨夫啥也没有。岳父生病我和他大姨夫照样出钱。怎么说呢人都有双层父母,孝顺是成正比的。你对她父母好,她不会对你父母差,除非她不是人。我个人认为只要有这个能力,于公于私都必须给。于公法律上儿子,女儿一样。于私他们也是你父母。


七彩之路2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只能看自己为人处事和经济条件了。拿我来说吧,我老丈人和老丈母去西安看病,我老婆关了店面陪着去的,一关一星期,,,我妻哥家和小姨子家谁都没去,看病,住酒店,带出去逛,一辈子没坐过飞机,回来的时候又让坐了一次飞机,前前后后花了4万多,回来后我妻哥小姨子他们也没给我一毛钱,全我们出了。。。看在老婆的面子上那我能说什么,哎!我也是穷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吧。


枫林晚是个好姑娘


01 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得到父母财产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是父母的财产继承人,所以女儿同样可以得到父母的财产。

但是如果出于某种情况父母立下遗嘱,无论怎样分配,都应该遵从遗嘱而行,哪怕是儿子或女儿都没有得到遗产,或者是不公平的分配,都不能有任何异议。

像问题中的父亲把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儿子,这是一个明显的不公平。一方面可能是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在作祟,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女儿的家庭条件要比儿子好。

02 女儿和儿子一样,同样具有赡养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亲生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和岳母的责任和义务,同样儿媳也没有赡养公公和婆婆的责任和义务。

相对于女儿,儿子呆在父母身边的时间更长,瞻养的机会相对也更多所以多分到一些财产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女儿出嫁外在另组家庭,看望父母和赡养父母的机会相对比儿子要少得多。但是父亲得了重病,肯定花费压力很大。如果父亲提出让女儿和儿子平摊医药费,作为女儿应该尽自己的努力去做。如果家庭条件有限,也可以和父亲商量斟酌着办。

03 女婿该不该拒绝?

我国法律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妻子作为女儿,她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女婿不应该阻拦妻子对岳父的赡养,也不应该拒绝妻子承担岳父的医药费。

具体到这个问题中,岳父要求女儿承担一半的医药费,对于女婿来说,可能会感觉到数目有些大。

如果你的家庭条件还不错,完全有能力去负担,不妨可以拿出这一半的医疗费用

一方面岳父岳母虽然对自己没有养育之恩,但是他们辛苦养大的女儿成了自己的妻子。正所谓爱屋及乌,爱自己的妻子,同样也应该爱她的父母。

另一方面,女婿对岳父的好,妻子也会看在眼中。对待自己的公公婆婆,也会同样尽到赡养和孝顺的义务。

如果自己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完全没有能力负担,可以和岳父或者是妻子的兄弟坦言直说。现实摆在那里,相信他们也不会强人所难。

小结:无论如何,亲情为重。不管负担多少,女婿应该量力而行支持妻子。哪怕负担很小一部分,也算妻子尽了赡养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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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一朵莲


俗话说:人们往往不是失去得太多,而是计较得太多 !此言简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铁律。当然,如果岳父母在分享其财产时女儿女婿也能利益均沾则更完美。由于我国长达2000余年封建社会重男轻女的观念存在,子承父业几乎成了天经地义的理由,难免会有利益分配时男女有别的差距。我以为,你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只要不足以影响到你们夫妻和孩子们的家庭生活,又何必在乎为岳父母多付一些医药费呢 ?如果你的妻子也愿意付出这医药费,如果你却不怎么愿意,岂不是又会影响你夫妻的感情。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是家庭和夫妻之间的大事,把更多的精力用在营造家庭和夫妻之间的和谐友爱为好。



大千一尘


哈哈哈,世道全乱了。



136七哥


女婿可以拒绝,但女儿不能,尽管这个当爹的做得确实很不厚道。


从法律上说,

1.岳父把财产全给小舅子的行为

由于岳父还健在,所以这属于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赠与行为

;而且这种赠与行为,一般都是无条件的。既然是赠与行为,赠给谁、给多给少那都是赠与人(岳父)说了算,尽管从道德上来讲,这种"重男轻女"的行为对女儿很不公平。

而如果是岳父去世后把财产都留给了儿子,那就不属于赠与了,而是涉及到"遗嘱继承"的问题了。这样一来,如果儿子没有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那就应当少分遗产,甚至无权继承遗产。同样,女儿也一样。

2.抚养与赡养义务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

"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而子女也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所以,题中岳父生病需要医药费时,儿子和女儿都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具体医药费的分担由双方根据各自经济条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原则上由所有子女平分(即一人一半),而不能因为岳父对儿子的赠与行为就免去女儿支付医药费的赡养义务。

但由于儿子接受了岳父全部财产的赠与,所以在分担医药费时理应多承担,一人一半对女儿来说就显失公平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赡养义务,仅存在于接受了抚养教育的子女之间。女婿对岳父岳母、儿媳对公婆,是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的;这种"赡养义务"的存在,仅仅是因为与女婿与女儿、儿媳与儿子夫妻关系的存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处理的结果。即:女婿、儿媳"可以"赡养岳父岳母、公婆,但并非"必须"赡养。

3.再说女儿承担的这一半医药费怎么出

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婚后的收入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原则上也是一人一半来划分的,除非夫妻双方存在婚后财产划分的书面协议。

所以,此时,尽管医药费是由女儿以个人财产来承担,女婿不必承担。但女儿的婚后个人财产构成,包括:女儿收入的一半+女婿收入的一半。


综上,

尽管女婿表面上可以拒绝支付岳父的医药费;但实际上,女儿在履行赡养义务,即女儿以"个人财产"来支付医药费的时候,这"个人财产"中也有一半是来自女婿的婚后收入。因为,这就是婚姻。



法律人落枫


这个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尽管女儿(你老婆)没有得到财产,只能说你岳父偏心,重男轻女,有失公允。常常说男女平等,可是在根深蒂固重男轻女思想的作祟下,许多地方老人们思想僵化,没有与时俱进。情感上说不过去,但是女儿还得承担赡养义务。

法律上女婿没有义务必须要赡养岳父,但女儿有义务。除非小家庭经济各自独立,否则,拿钱出力还是你家的钱,这也就是间接有义务赡养。


qiaojinming


人的一生能有几次选择,在关键时刻才考验你如何看待这个家庭。我相信如果一分不出,咱们的良心肯定是过不去的。为了你的结发妻子,我们选择以德报怨真的不丢人。别把亲情变作等价交易。我建议多少还是要拿一些,跟你生活的又不是你岳父。不要让你媳妇儿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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