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積分”激發“大能量”——南安市推行村級幹部“積分制”管理

“小積分”激發“大能量”——南安市推行村級幹部“積分制”管理

福建省南安市出臺《村級幹部積分制(試行)》,採取“基礎分+貢獻分+獎勵分+評價分-扣減分”的積分管理模式,對村級幹部表現進行量化賦分,以“小積分”激發村級幹部擔當作為的“大能量”。

突出精準性,科學設置積分內容。分類考評合理化。根據村級幹部工作職務、崗位特點等實際情況,分為村主幹和其他村幹部兩個系列,並按照兩個序列的不同要求,分類設置考評項目,細化考評分值,推動比學趕超、爭先進位。分值設置科學化。圍繞村級幹部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履行崗位職責、參與中心工作、主動服務群眾、遵守黨紀國法、恪守道德規範等內容,有針對性地確定11小項內容和評分標準,用分數對村級幹部表現進行量化,用積分記錄村級幹部變化、衡量村級幹部作用、評定村級幹部優劣,促使村級幹部肩上有責、爭先有標、行為有尺、考核有據。反向約束扁平化。對任職期間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涉及“村霸”或黑惡勢力、煽動或參與非法上訪、惡意失信等情形的村級幹部,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年度積分資格,約束幹部不敢亂為。

突出嚴密性,全面規範程序步驟。年初,由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根據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點,制定下發對應序列的《積分評價指標和分值表》。同時,由鄉鎮(街道)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冊”建立村級幹部積分管理檔案。每季度,鄉鎮(街道)至少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聽取各村上一季度中心工作、指標任務等相關業務工作情況彙報,督促各村圍繞年度目標任務,逐條逐項落實。每年年末,由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抽調本級精幹力量組成考評組,對轄區村進行積分評定,讓村級幹部在黨員、村民大會進行述職,開展民主測評,並整理彙總加減分值。積分評定結果經複審、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確定後,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後,進行結果登記。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定期對“積分制”管理執行情況及積分檔案進行抽查指導。同時,配套出臺《南安市村級便民服務中心工作崗位聘任制度》,加強村級幹部隊伍建設,健全和規範村級幹部管理機制,力戒管理“寬鬆軟”。

突出導向性,強化積分結果運用。將村級幹部積分考核結果與評先評優、提拔使用、工資待遇直接掛鉤,杜絕敢擔當善作為的村級幹部“被平均”。

評先評優。優先推薦積分高的村級幹部作為“兩代表一委員”和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等各級各類評先評優的人選。幹部培養。屬於村主幹的,根據歷屆積分考評結果,優先作為南安市優秀村級黨組織帶頭人培養對象或從優秀村主幹中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幹部等推薦人選;屬於其他“兩委”幹部的,根據歷屆積分考評結果,同等條件下優先作為村主幹提名人選等。工資補貼。適當拉開差距,加大對實績突出、敢於擔當的村級幹部的傾斜力度。其中,在鄉鎮(街道)各自序列積分排名前30%的,按每人每年工資基準金額的2倍標準給予兌現;積分排名位居30%~70%的,按每人每年工資基準金額的1.5倍標準給予兌現;積分排名位居70%以後的,按每人每年工資基準金額的1倍標準給予兌現。懲戒處罰。在積分年度考評中,對扣減分超過10分(含10分)的村級幹部,採取約談提醒、通報批評、退出當年度各類評先評優、勸其辭職、免職等懲罰措施。

(南安市委組織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