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奶爸泰国翻船事故救下20多人后被泰方逮捕关押,泰方的做法合理吗?

孔小惠


刚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的理解这样的:泰方逮捕的理由,说是这名叫彭大迁的员工“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听起来似乎是虽然彭大迁的行为很英勇,但是因为缺少相关资质,所以还是需要配合警方调查一下。然后因为彭大迁不但没有造成危害,还救了那么多人,功远远大于过,所以不但应该不追究,更应该表示感谢才对。但实际不但不是这么发展的,更让人诧异的是,竟然还让他背锅。

7月8日泰国给的书面通知写的是彭大迁“在气象局发布海洋暴雨风浪游客危险预警下出海,并对国家旅游形象和经济造成了影响”。然后11日进一步说,“彭大迁救人的举动值得赞赏,但是其也是这起事故的责任人之一,追究他的法律责任理所当然”。至今为止,从码头挂可以出海的绿旗,到发布预警时游船早已出海等种种迹象表明,泰国方面有着重大失误。但他们现在不但没有先反思自己的问题,反而先说是中国人害中国人,再抓捕彭大迁,这不是甩锅是什么呢?


超级小包子


因为不太了解泰国相关法律, 所以希望了解一下这位90后奶爸触犯了泰国的哪条法律,却只搜到了这条拘留原因: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对国家旅游形象和经济造成了影响。

澎湃新闻引述了一家旅行社CEO的话:“我们当时就觉得很奇怪,彭大迁只是在旅行社从事服务、接待游客的工作,根本谈不上组织出海,唯一的可以算得上组织出海的一次行动,是在艾莎公主号和凤凰号遇难后,彭大迁带领了懒猫当地供应商组织的13艘民间搜救船赶到现场救援,他甚至比泰国官方救援团队到的还早。也不能因为彭大迁出海救援,就要被拘留吧。”后来,彭大迁在拘留期间通过微信告诉澎湃新闻:“现在对我的处理是不公平的,需要还我公道。”至于泰国警方,没有看到更多的回应。而此次逮捕关押是否合理暂且不论,至少泰国需要给出可以令人信服的解释,这个解释也没有。

事实上,如果泰国真的担心旅游形象和经济受到影响,最好及时给出解释才行,不然这种影响极有可能会持续扩大。


一直特立独行的猫


不服!如果真的处罚这个人,泰国真的令人失望,我在泰国感受最深的就是他们思维上的“轴”,一根筋不会变通,有人说是单纯,在我看来就是蠢。

他违反泰国法律。在泰国可能是“有罪之人”,在我们中国人眼中,他就是英雄。


在此,除了感谢这名奶爸,还要感谢一同出海救助的泰籍员工,感谢这些淳朴的热心的人,往往人民都是可爱的,政fu都是令人不满的,泰国也是如此。

沉船事件令人愤怒,泰国副总理疯狂“甩锅”,口出狂言,不仅令中国人震怒,也引起泰国人民的不满,指责副总理言论不当,令人气愤。

在沉船事件发生后,许多泰国民众和在泰华人都积极投入救援工作,对于救援事故默默作出贡献,这名奶爸,虽然没有出海权限,但英雄行为,不能被磨灭,不论法律如何,生命高于一切,何况他救了这么多生命,泰国不是信佛吗?这点道理都不懂?



如果最终泰方重罚这名奶爸,我想会不仅伤了国人的心,也会刺痛泰国人的心,这样的英雄不该被处罚!不公平!


泰国音乐教育博士


《泰国,缺少现代文明的国家,不值得尊重》

泰国文化,从英拉的大米政策逼迫流亡国外,再到今天的“泰国人妖”,以至于到了今天的不远万里的救援英雄被泰国警察“胡囵”,可以看到的是这个国家的政治水平......

一、泰国文化被少部分财阀掌握,只为少部私人文化服务;

资本主义国家机器掌握在少部分人手中,这也是西方文明特征,指责无益。可悲的是,这个国家却一点“申士”文化精神也没有!想到“人妖”二字少不得有了点“蛮荒”感慨!

泰国只能是一个没有大国气度的小家子气度!

泰国人真那么有种,也许在救人之初就不让那没有“执照”的救援人前往就是了!


二、泰国上流社会的自私让泰国政治缺少常规人伦文化;

在以“天下文化”为中心的大汉社会,“恩将仇报”是人类所抛弃的人文历史,可是在泰国竟然可以大行其道!

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东西,泰国的人妖文化本身就是明明白白的“妖文化”而非正常的人类主流文化。

三、东方文明说“术子不足与谋”,否则我们只能以“人类共同体”的天下文化情操却教化他们;

最可惜的是我们的英雄被“野蛮人”胡囵,不过有大国在此,想必他们也不敢放肆任行。英雄回归自然有期!只是被野蛮人留居让人不屑!

也许泰国政治文化中还过多地多了点那些铜臭!人都救了还担心什么呢?如果真的是这样的逻辑!那足见这个世界还多么需要“天下文化”的大国担当!


创新炎黄


法海一粟认为,本案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泰国警方的做法是否合法;二是泰国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的做法是否合法。根据题目所描述的事实来看,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的理由是彭大迁的“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因此,这里所要探讨的是:在泰国法律当中,该项事实是否属于必须逮捕的情形;警方的逮捕行为是否履行的泰国法律所规定的必经程序。鉴于法海一粟对泰国法律并不了解,因此,这里无法具体阐述相关理由。但是,基于一般法理,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既然泰国警方作出逮捕行为,这说明,彭大迁的行为触犯了泰国的刑法规定,已经涉嫌犯罪。假如是这样,那么,警方的行为应当是合法的。

2、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是否必要。在行为人的行为符合逮捕条件时,是否有逮捕必要,也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从题目给出的事实来看,泰国警方逮捕彭大迁的理由是其“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法海一粟这里要说的是,“指控船只出海”可能基本不同的目的。而本案中,彭大迁“指控船只出海”,是因为接到艾莎公主号出事的通知后,出于救助他人生命与财产的目的,冒险出海,对艾莎公主号进行紧急搜救的。 在整个救援过程,彭大迁等人指挥的救援小分队成功救助了13大7小游客后,海警救援船赶到了事发海域。此后,彭大迁等让位给专业海警船救援。随后,彭大迁则带着20多名成功转移的游客和工作人员回赴码头。等等。从整个过程来看,彭大迁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相反,彭大迁等还成功救出十多人的生命。因此,法海一粟认为即便彭大迁的行为违反了泰国刑法规定,但是,按照一般法理,也无逮捕的必要。

3、彭大迁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假如彭大迁被诉至泰国法院,拟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呢?鉴于法海一粟对于泰国法律并不了解,因此,这里还是依据一般法理给出自己的意见。

(1)彭大迁的行为应当不构成犯罪。主要理由是,彭大迁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仅如此,彭大迁的行为反而有功于社会,有功于他人。生命是无价的。

(2)即便需要对彭大迁的行为定罪,该案也应当免于刑事处罚。理由同上。网上曾经流传过这样的一个案例,法海一粟援引于后,作为观点补充: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一名女子半夜里不慎掉下露台受了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发现了伤者,便乘机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该男子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在报警后离开。但是,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地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

法官在判决宣言这样陈述的: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地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90后奶爸彭大迁在泰国翻船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手救下了20多位游客,这是值得社会学习的英雄精神。但是就是这样的英雄,却被泰国警方以“工作签证范围内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为理由逮捕。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接受的,虽说法大于情,但是总得就事论事,彭大迁不顾个人安危,积极营救落水游客,也是在帮助泰国减轻营救压力,不奖励也就罢了,居然还找理由抓人,真的是不可理喻。看来泰国警方认为法律才是最重要的,彭大迁应该见死不救,这着实让人失望。

泰国警方的精力应该放在营救遇难者,动员各方可以动员的力量,泰国警方的行为真的是不分黑白、分不清主次。何况彭大迁组织船只出海,目的很简单就是救人,不掺杂任何利益因素,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泰国警方也未免太不近人情。泰国警方的做法或许合法,但是肯定不合理,自身的营救速度慢,有人能更快的参与营救,这也算是对泰国警方的帮助,没有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恐怕遇难者会更多。泰国警方这么不近人情的做法,相信会对很多国人造成伤害,必然会严重影响泰国的旅游业。


元龙解局


没有他,死的是更多的中国人,要什么都等泰国救援队来救的话,恐怕人都已经不在了,救人如救火,一刻也不能等,越等只会徒增伤亡,在这悬一线,生死时刻,无论是谁,施以援手都是伟大无私的,泰国这么做,站着说话不腰疼,纯属就是鸡蛋挑骨头,赶快放了我们中国人,愚蠢无知的泰国警方。



别愿也别怨




在意外突发的大灾大难面前,普吉岛某合资公司中方工作人员彭大迁,奋不顾身指挥组织抢救生命的无私大爱、英雄壮举,理应广受褒奖和弘扬!

可是匪夷所思、不可理喻的是,泰国警方竟然无视其挺身救人的“光彩事迹”,以其“工作签证范围不允许指挥船只出海”为由,将其逮捕羁押。这不仅让众多国人陪感心凉,而且也不符合生命至上的人道主义国际惯例。

下面,谨以“马里黑人小伙Gassama在巴黎勇救高楼遇险小男孩”的一系列事迹和境遇为例来说明。

半年前,没有合法签证,没有居留证,属于非法移民的马里小伙Gassama来到巴黎,2018年5月份的一天,他正在巴黎第18街区闲逛,突然发现不少人围观大楼发出阵阵惊呼,原来一栋公寓4楼的小孩在围栏外摇摇欲坠,随时有生命危险。这位黑人小哥毫不犹豫,拔开人群,奋不顾身徒手就开始攀爬楼层。



在他挺身而出的热情和无畏及时援救下,半分钟后小孩儿被毫发无损的救了下来,围观的巴黎群众无不为其表现出的英雄壮举鼓掌呐喊。

事后,马里黑人小伙Gassama不仅丝毫没有因为签证等不合法问题,受到警方的关押和责难,而且居然做为舍身救人的“英雄”,意外受到了法国总统马克龙的亲切邀请和接见,在爱丽舍宫马克龙当面感谢了他,授予了他一枚奖章,还场宣布:他将获得法国公民的身份,并且可以加入法国消防队效力。



相比他国对“舍已救人英雄”判若云泥、天壤之别的迥异待遇,有人是不是需要反省和汗颜呢?!


霍小姐的八卦炉


普吉岛船难事故后,彭大迁第一时间冒险搜救而且是多次带船搜救,协助泰国海警船紧急搜救,最终成功转移了20多名游客。从这些新闻描述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妥妥的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形象。在国内,这是英雄的象征。

但是泰方将他逮捕了,理由是大迁的行为超出工作签证范围。由此,可以看出两国之间某些地方的差异。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讲法,但同时也讲礼,所以,常有法律之外也有人情的说法。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中国,相信没有人会细究彭大迁工作签证的问题,人们只会为他奋不顾身的勇敢而称道,为他的行为叫好。

但是,事情发生在泰国,我不知道泰方是否有夸张之嫌,如果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公众眼皮底下,是否他们还会这样做。这一切不得而知。

总之,他们就是做了,逮捕了我们的英雄。

我们一方面感觉憋闷,不公平,为彭大迁叫屈的同时,另一方面,也不得不词穷。从法律上,看事实来说,彭大迁确实是超出了工作签证范围,确实是违法了。但同时,我也不敢想象,如果不是彭大迁的违法搜救,是否普吉岛会多几个中国亡魂。

在这个巨大的无奈面前,世事难两全。只希望泰方能够看在彭大迁搜救有功的基础上,从轻发落这位新晋奶爸。

法律人人要遵守,但是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法律之外还是要有人情。


子兰爵


这是在普吉岛沉船事件后,快速发酵的1个后续事件之一。我们希望英雄能得到掌声,但目前却是一个黯然的局面。从“法”的角度,泰国反面行为是合理的;我们当然也渴求“法外有情”,或者通过网上对事件的传播发酵,引出能予以援手的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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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反应:气愤填腔!——回顾事件发酵路径

我第一次看到关于这个消息的推送,是在7月10日下午14点,由湖南懒猫旅行通过它的官方微信服务号推送的信息。推文的标题为《90后奶爸救了整整一船人的命,第二天却被泰国警方逮捕?

文章详细地叙述了7.5.普吉岛船难发生时,民间救援力量带头者彭大迁冒险搜救艾莎公主号的过程,以及其后发生的逮捕和关押事件。从那时候开始,至这件事迅速在互联网上发酵,这是有据可寻的。

我也是一个普通的中国网民,在看着普吉船难事故众多同胞遇难、众多家庭阴阳相隔的新闻进展时,心里的悲痛是无以言加的。在悲痛尚在、所有失踪者未探明下落之时,看到我们国籍的英雄遭遇泰国警方这样的对待,这无疑就是在我受伤的脸上再刮一巴掌!所以,看到新闻,第一反应就是:气愤!以及希望传播转发这个消息,让它能通过网络的力量,影响到相关政府层面能出手干预,尽快让这位英勇的90后奶爸回到家人身边,得到应有的致歉。

相信有95%以上的中国读者,和我这个第一反应是相同的,心情也是相同的。所以懒猫旅行这个推送,很快就破10万以上阅读量,点赞评论众多。因为我们都是同样的情绪和动机。

2.深思熟虑后:泰国警察行为合法。

在网上对此事进行发酵的同时,我也慢慢静下心来,深思熟虑。

首先分析一下我熟知的泰国。这个国家我去工作、旅游多次,也认识不少泰国的人,从与他们接触中得知,这个国家的执法力度还是非常严格的。由于国家特色,泰国对于色情方面的法规制度是相对宽泛,而且态度是相对容忍的;而色情以外,其它则是非常严厉。尤其这是一个以佛教作为国教的国度,对违背佛法宗旨的法令限制得最为严格。

这么说可能你不太明白,那就举个栗子。

泰国法律对于赌博限制非常严格,别说在其国境内参与赌博,即使是有其境外进行赌博记录的游客,也会被这个国家拒绝。广东邻近港澳,因此前往以博彩业为特色的澳门相当便捷。由于出入境方面对澳门签注的限制为1个月1次,所以有些想要频繁过境澳门的游客,就会利用护照过境。(当然我们坚决抵制这种方式,而且现在用这种极端方法的人也不多,但还是有着这么一个群体)在过境时,其出入境记录会留下痕迹,且护照会遗留DT的印章。

如果要在入境前取得泰国政府发出的贴纸签证,这类型的护照和人群是绝对会被拒绝的。因为泰国这个国家对于赌博的强烈反对,从出入境记录可见这个游客是博彩业爱好者,所以就拒绝派发签证。

从这点可以折射出一个问题:泰国方面对法规的执行力度。

的确彭大迁持有的工作签证范围,是不允许带船、指挥船只出海。在法理上而言,泰国警察方面的行为是合法的,而且立定这样的法规的初衷,也是出于对海事安全的捍卫。所以从法律上而言,泰国方面的行李是没有错的。

3.共情:希望英雄能得到释放,以及受到舆论的褒奖。

抛离开该由哪个层面的人出来干预事情的角度,只说说作为第三者、作为一个中国人的感受,我们都理解事情当时的危急性;我们都希望能够在救死扶伤面前,把生命作为第一考虑因素;我们都希望英雄能得到应有的掌声,而非落下黯然的结局;我们都为仍然身在狱中的英雄能尽快回到家人身边。

世间大部分的事件,都并非“非黑即白”的分明状态。虽然法律法规是白纸黑字的,但是文字是不能概括所有情况、以及文字背后还是有很多可引申的含义。这次的事情,让我想起去年也是轰动一时的“辱母杀人”案件,在处理手法上,可见法理外还是能有情面的存在。

目前此事关乎到外国的法律法规,从国家的关系角度来看,作为网民,不能也不适宜去评判别国的法律对错。我们需要关注的只是希望英雄能尽快得到救赎!也相信已经在网上发酵的声音,能声援并引导出有力量人士出手,为我们的英雄奔走。


你同意我的看法吗?你会通过怎样的方式声援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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