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機逃逸,現在他想私了,車損4000左右,自己要求賠償3萬算勒索嗎?

純真581


怎麼會答應你3萬呢,你報警也就是別人全責,警察來了也不會支持你3萬,再說別人也不會承認是故意逃逸


怒放的生命141670339


這種情況有正當的權利基礎,超出實際損失索賠也並不夠成敲詐勒索罪。

如題所述,你在開車過程中被其他車輛撞上,造成車輛損失4000元左右。但是,肇事司機逃逸了,後來他又主動找你請求私了,你直接要求他賠償3萬。也就是說,你的索賠金額遠遠超出了實際損失。


在現實生活中,超出實際損失進行天價索賠的真實案件不勝枚舉,這在以前很有可能被定性為敲詐勒索,比如著名的“結石寶寶”郭利案。畢竟,受害人對超過實際損失的索賠部分,確實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再加上當時的司法機關具有“機械司法”的思維慣性,即機械套用法律條文定罪量刑。

但在現在,這一情況被諸多案件的改判無罪而撥亂反正了,比如上文提到的“結石寶寶”郭利案。郭利最終被改判無罪,在一定程度上昭示著司法機關認為,超出實際損失進行索賠,也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原因在於,即使受害者超出實際損失進行索賠,但他們畢竟有正當的權利基礎,基於正當的權利基礎而有“違法阻卻事由”,因此不夠成犯罪。


應該說,這種觀點是更加合理的。因為受害者基於自身的實際損失,想提出多大的索賠金額其實是他們的權利自由,怎麼能動輒以犯罪來隨便干涉呢?如果認為其索賠依據不合理,直接判決不予支持就行了。難道以後的民事訴訟,只要法院沒有判決支持原告的全部訴求,原告就構成敲詐勒索罪嗎?這豈不是荒唐至極!

綜上所述,你超出實際損失索賠3萬,並不夠成敲詐勒索罪。


冰焰


兄弟,勸你善良,不要以為肇事逃逸方就很怕了,看你也是個懂道理的,你可以要求他賠償3萬,無外乎就是因為他是逃逸方。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無外乎就是終身不能再取得駕照這一條比較嚴重,其它都還好。但是你要求別人賠你3萬,是個富豪也就算了不差錢,如果只是普通老百姓我建議賠個1萬多差不多得了,畢竟3萬不是小數目。而且如果你的賠償理由不夠充分,也有可能被認為是敲詐勒索,並不是一點可能沒有的,因為你的手段中有要挾的意圖。



所以兄弟見好就收才是正途,既得了便宜又賣了乖,這樣才是最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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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老師傅


先回答問題吧:你的這種行為即使不算敲詐,也是為人所不齒的行為!

首先,你要做的是,如果對方肇事逃逸,你要馬上報警,對方已經是嚴重違犯交法的行為,他這種行為應當受到法律懲處!

第二,你的賠償,如果肇事方已經歸案,按實際的損失額,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最高限額由肇事方賠付,即使肇事方沒有歸案,也可先由保險公司賠付,最後由保險公司追賠(法律上有相關規定,具體可諮詢法律專業人士),但,如何賠付你和賠付多少和肇事方受到法律追究是兩回事!對方想私了的目的是想通過多花點錢來逃避法律的追究,而你卻坐地起價!

所以,最後,奉勸打消獅子大開口的想法!這其實,就是變相敲詐行為!

另外,還要看具體行為,如果在肇事方沒有歸案而你又找到肇事方,對肇事方以不報案為條件要求超出實際損失額數額較多的賠償時,可定性為敲詐!

正確的處理應是:報案,如肇事者歸案,根據交警部門的處理意見,提出賠償,如肇事方不同意,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定賠償數額!


我非我非非我非非非我


如果題主問的是算不算敲詐勒索罪,當然是不算的。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你出於合法權益而提出的賠償,是不會被納入敲詐勒索罪的範圍內的。



如果題主問的是普遍認知的勒索。我覺得題主可以自己衡量下。所謂私了,在法律概念裡面就是和解,何謂和解,就為了解決糾紛,而雙方協商,各自讓步,確定都能解決的方案。能讓當事人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才能解決糾紛,如題主,車損4000,在無其他損失或者損害的情況下,要求賠償3萬,是不是勒索,題主心裡也應該是有衡量的標準的吧,要不也不會問這個問題了吧。


個人覺得,遇到這種事情,雖然你是佔理的一方,也是應該以解決糾紛,彌補損失,合理賠償的角度出發去提出條件。過高的賠償要求,並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如果抱有那種我佔理,我就要把利益最大化的心裡去要求賠償,如果因為過高的賠償,對方無法支付,或者激怒對方,對方拒絕賠付,題主又真的會願意為4000塊錢走訴訟程序麼?


進階中的法律民工


車損事故肇事逃逸、定損4000要求3萬賠償,真是棋逢對手也沒誰了。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有多個等級,這起事故嚴格的說很有可能是不構成犯罪的,肇事事故不構成犯罪需要滿足以下三點條件:

1、行為人具有作為義務

2、能夠履行但沒有履行

3、不作為的不履行與危害結果的發生具備因果關係

案例中的行為人至少做到了第一點的作為義務,主觀上已經要求提供賠所以很有可能不會構成犯罪只是行政處罰,至於逃逸的認定標準問題描述中並不清晰,所以也無法嚴格準確的說是否屬於逃逸;其次相關條例規定中說明造成公司財產損傷在六十萬元以上屬於惡劣情節,4K的車損也遠不到型責的等級。

除非肇事人存在酒駕或者其他行為否則至多是行政處罰,如果“逃逸”後車輛沒有離開現場、或因特殊情況在第一時間離開、再或者是沒有發現車損,對於不同等級和類型的車輛事故確實有可能出現,所以“逃逸”的定性也是有很大彈性的,尤其是配合了賠償。

  • 不過一旦認定為逃逸,不論是否有嚴重後果按照【交法】101第2款規定,將吊銷駕照並終身禁駕。

對於肇事人而言這是唯一價值2.6萬的考量,不過可以明確的告訴你這件事既然已經公之於眾解決的方案可能也由不得你;如果事件滿足逃逸規定肇事人活該終身禁駕,不過終身禁駕之後仍可以走法律途徑起訴你敲詐勒索罪,【刑法】274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司財物的行為適用於這起案例:

  • 數額較大指2000~5000元

  • 數額巨大以3~10萬元計算

較大的標準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自己斟酌吧。


肇事應該得到相應的處罰,如不構成肇事逃逸處理也會人性化一些;不過對肇事逃逸行為的處罰與要求賠償的標準已經是兩件事了,真奇葩。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交通交規解說 @人民交通雜誌 以上只是個人觀點,感興趣的話具體可以和這幾個大V聊一聊。


天和Auto


只要是有損失的,私了都不算勒索。勒索以對方的把柄作為要挾。而且對方完全可以拒絕。走公。比如酒駕,你開價高,也不算勒索。事故的損失本來就是很難評估的。一些隱形損失,都是不計算在裡面的。比如車輛貶值,精神損失費。如果說把這一部分也算在裡面,那價格會高出很多很多。比如對方酒駕,要求私了。你的車被撞得很厲害,要求對方給你買輛新車的錢,舊車給對方。算敲詐麼?對方受傷,由於私了,具體時間,工資都不清楚,要求1個月工資,加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算敲詐麼?正規公了都要有書面材料,不是隨口說的。而私了本來就是民間的一種協議。就像你花100萬,買我一包辣條,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雙方是平等的。所以出了事故,儘量走公。



張更上


解釋一下,逃逸一般分事故和肇事兩種,前面一種是撞了車或者啥,但是人沒事你跑了,罰款2000扣12分。後一種是你撞了人了,人重傷你還跑了,這個要判刑的。


kknniigg


這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你天天上門要錢,不給就賴著不走,妨礙人家正常的生活,那就是勒索。如果你是上法院請求民事賠償,那不要說三萬,就是三個億、三百個億,也不能算是勒索。至於法院是否支持你的訴求,就要看看你運氣啦。


辣雞狗狗


肇事逃逸這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不是私下雙方可以解決的問題,也不是賠錢多少的問題,應該在出事當天立即和警察聯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且這種性質的犯罪極其惡劣,也是非常不道德的,如果對方身體受傷,因為對方逃脫而失去生命,這是決對不允許的,為了防止這種違反交通規則的犯罪行為,也為了保護他人必須依法最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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