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子女硬将父母分开养,母亲一气之下喝毒药自尽。母亲死与四子女有关系吗?

蘇沛歌天


母亲之死与四个子女是有一定关系的,可以说母亲是让4个子女所谓的私心加孝心给害死的。

据说这对夫妻都七十多岁了,老父亲半身不遂,老母亲眼睛有病,看不清东西。四个子女天各一方,不在一个城市生活。为了照顾老人,但又不愿意多负担,4个子女商议:有老大老二养活父亲,老三老四养活母亲。



这样就把老夫妻俩硬生生地拆开,老母亲不习惯这样的生活,一气之下喝农药自杀。这也是老年人的无奈,也是一种无言的抗争。

第一,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年老了,子女赡养老人天经地义,不要找什么借口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第二,父母年龄大了,谁也离不开谁,老来伴、老来伴,老来才能做伴。所以子女一定要理解父母的心情,有心善待老人,就不要让老人分开。那种为了自己方便,而故意将老人分开赡养的行为,是一种自私的行为,是一种伤害老人感情的行为。

第三,4个子女完全可以采取另一种方式赡养老人,比如常回家看看,轮流赡养父母,更有孝心的人可以将父母一起接过去与自己同住。

所以,赡养老人,应当尊重老人,理解老人,真正为老人着想。否则的话,那不是孝心而是残忍。


法重情深


绝对有关系,母亲之死就是子女逼的。也许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道义上茚确实要受到谴责。

人到了老年,常常与外界脱轨,因而更容易寂寞孤独,更需要人陪伴,而夫妻是最好的伙伴,他们在一起几十年,了解彼此的脾性习惯,相处起来更默契,相互照顾也更方便,如果强逼其分开,就会失落惆怅痛苦,这与失去另一半有什么区别!因而,许多老年人在失去另一半以后常常会忧郁而死。

我一个远房姨妈,晚年瘫痪在床,都是我姨夫一人照顾,11年我姨妈身上连个褥疮都没有生过,后来我姨夫心梗去世,两个月后,我姨妈也无疾而终。事后,我听人说我姨妈是憋屈死的。因为姨夫活着时,我姨妈有什么事都会给姨夫说,她发脾气姨夫也不生气,虽然有时候两人也吵,但无论当时多么生气,事后都会烟消云散。姨夫死后,老太太不发脾气了,大家以为她脾气好了,实际上把所有的不合适都放到了心里。在她心里,只有姨夫才是最理解最包容最值得她信赖。姨夫死了,他的精神支柱也倒塌了。

孝顺孝顺,就是在不违背做人底线的情况下,尽量顺着父母,尊重父母的意愿。可是题中的四个子女却硬要老两口分开,这不是逼老两口放弃相濡以沫的另一半吗?况且还是逼养育自己的父母,也不知心怎么那么狠。

况且,老两口想在一起也不是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几个子女只要将钱凑到一块儿,老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就可以了。何必非要分开老人呢?


萍风竹雨123


感谢回答问题的朋友!

事情是这样的。这对夫妻都七十多岁。四个子女又不在一个地方生活,男老翁半身不随,行动不变。老太婆有眼疾。看东西有点模糊。

鉴于夫妻以不能互相照顾,儿女商议:老大老二养爹,老三老四养娘。

就这样,一对老夫妻被分的天隔一方。过起了牛郎织女的生活。仅仅分开十多天老太婆服毒自尽。

子女的理由是:父母年事已高,都需照顾,分开来养便于伺候。因为自己家中还有孙子或孙女需要照看。

子女的这种做法实在欠妥,没顾及父母的感受。共同生活几十年。经历风风雨雨,共同养大四个女,就是在那艰苦的岁月,也没有舍得把他们送人或分开。现在老了,却成,为了两只活着的失联鸳鸯。老伴老伴,老了没伴了,是子女把伴分开了。对夫妻精神打击太大了。

老娘之死与子女的养老方式欠妥脱不了关系。不过,作为农村人,兄妹几人的应该怎样养老呢?

第一,不能将父母分开来养。第二,第三⋯⋯?


蘇沛歌天


其实这种赡养老人的方式,在城市和农村都存在着。儿女们把一对有着几十年夫妻感情的老人,分开来赡养.表面上看似残忍,其实也实属无可奈何。先不要去指责儿女们的这种做法,同时伺候两个老人是一件十分劳累的事情。这种事情是没有落在自己身上,指责起来挺轻松的,做起来就难上加难,累上加累了。所以儿女们只有出此下策,把父母分开来伺候,这样相对要轻松一点。但是做父母的无法面对被分开伺候的现实,最后喝药而死,确实挺另人唏嘘的。

为了防止这种悲剧的发生,还是让两个老人住在一起,大家一起赡养伺候最好。现在这种养老方式也已经很普遍了,我觉得挺好的。





2689春天的花儿


自古以来人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一对恩爱着的老夫俩历尽千辛万苦,脚扒泥,手扒泥,共同养大了四个儿女,落下了一身的病痛,已经共同生活五十多年了,.彼此都照顾着对方,彼此都想着对方,彼此都思念着对方,一但父母年纪大了,不得动了,就要把父母分开来住,子女工作忙,老人在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饿了,渴了,病了,想有个倒茶倒水的人都没有,想想简直活着受罪,不如死了算了,作为儿女怎能忍心分开父母,四个子女共同拿钱请人照顾,让父母二人单独过不行吗?条件不允许,再或者商量固定哪一个子女家供养,另外三家拿钱也行,不要让老夫妻二人搬来搬去,活受罪,要不然两个老人一家一年供养,另外三家出钱也行,轮着转,哪就非要把老夫妻二人拆开来供养吗?父母的今天结局,将是我们明天的结果,奉劝天下儿女,要极时改正我们错误做法,父母老了,并无所求,只求有一个熟悉的环境,安稳住地,能让父母在一起安度晚年,也就是他们最大的幸福吧。


手机用户60562347727


母亲服毒自尽,四个子女难逃其责。我们常说老来伴,老来伴,临了啦,子女出于自己照顾方便,活生生将一对相依为命的老夫妻拆散了过日子,这种做法实不可取。子女的做法即使不是母亲服毒的唯一的原因,初心觉得这种做法直接助推了老太太自尽的进程。为什么呢?

夫妻之间的交流没有谁能替代,包括子女

子女不要以为,老人每天就是吃吃喝喝,打盹睡觉,只要你提供了丰厚的物质生活,父母就能安度晚年。他们更需要交流。

本身,子女虽然把父母接到身边,因为工作忙,不可能有更多的时间来陪父母。即使有时间,子女和父母之间的交流也替代不了父母两个人之间的相互交流有效。有些话,不可以给子女说,不可以给亲戚朋友说,却可以毫不顾及地对老伴说。

所以,子女硬把老两口拆开后,身边连个说心里话的人都没有,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更害怕内心的孤独。

即使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和老人躲沟通,做通老人的思想工作

从题主问题里可见,老两口被拆开赡养应该没有经过老人同意,所以才招致母亲一气之下服毒自尽。

每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即使家庭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先做通老人的思想工作,别让他们整天因此耿耿于怀。以结束自己的老命来作为反抗。

完全可以和老人商量,把各自家里的无奈给老人解释明白,也可以找时间让老两口聚聚,老人也不是无理取闹之人,他们作为老人,也能理解子女的难处。所以,缺乏良好的沟通导致老人寻了短见,子女看到现在的结果,心里难道就没有愧疚吗?

条条大道通罗马,干么只认死路一条呢?

作为子女,还应该多考虑几个可行性方案,供老人选择。比如,可以让两个老人一起在一个子女家里住着,老人在四个子女家轮流赡养,这样也不至于把老俩分开。

还有一个方法,四个子女可以商量,委托其中一个,长期让老人在这个子女家里,其余人交一定数额的养老金作为补偿。

如果现在老人的角度,多想想办法,也不至于让母亲命丧黄泉,到头来子女们追悔莫及。

所以,初心认为,子女选择了父母最不愿意的养老方式,最终导致了老人想不开服毒自尽。这事难道能与子女毫无瓜葛吗?


初心微视界


在农村,父母健在,有多个子女,但不在一个地方生活,分开扶养老人,特别是两个老人不能相互照顾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你想一想?如果不把父母分开养,那就是每一个子女轮流养两位老人一段时间吧?一个家庭,大人要干活,小孩要上学,谁来照顾两位老人,这样的话,夫妻二人就有一人不能做工了。这样就减少了许多收入。

子女把不能相互照顾的父母分开养,实岀无奈。做老人的应当理解,毕竟子女也有他的难处。

母亲的死当然与四子女有一定的关糸。做为子女,父母养育了我们,我们要知恩图报,做出一些适当的牺牲,也是应该的。父母实在不愿分开生活,那就想想别的办法。比如请保母,比如我上面说的每个子女养二老一段时间,不要把他们分开。

死者已经死了,活着的请珍重吧!


繁华规定


子女再多,不懂得关心老人,父母也会觉得很孤独。虽然他们老了,但是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安顿老人,还是要多听听他们的意愿。父母在一起一辈子,老人更是彼此的一个伴,为啥硬要把他们分开呢。希望所有人都可以爱父母,善待父母;


你好兰州


当然有了,首先为什么要给分开呢,四个子女,如果说不愿意赡养,可以每个月给老人一点钱,让他们两个老人过,其实老人家用不了多少钱,每个人一个月给几百也行啊,为什么非要给分开,换位思考,如果你看了,你的儿女非要给你们分开,你愿意吗,当然是不愿意了,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都没有分开,却被自己的儿女硬生生分开,不难过就怪了,我如果没记错的话间接性伤害导致丧命,如果起诉,应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有时间自己可以看看刑法,其实这也是我的个人的一些想法,不知道具体原因,也没办法妄加评论对错!!!


夏天的雪16


#资深瑜伽教练瑜伽师Amma#宠物领域媒体人#当然有关系,虽然孩子孝顺与否与教养有关,但是成年人应该自己能分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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