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掃黑除惡”鬥爭小知識!

知識問答

一、“掃黑除惡”鬥爭是哪一級部署的?

答:是黨中央部署的。

二、“掃黑除惡”鬥爭開展幾年?

答:開展三年。2018、2019、2020共三年。

三、“掃黑除惡”鬥爭的目標是什麼?

答:讓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讓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

讓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

讓社會基層組織建設水平明顯提升;

讓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剷除,社會環境明顯淨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

讓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四、“掃黑”與“打黑”有什麼區別?

答:“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的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

五、“掃黑除惡”鬥爭主要打擊哪幾類“黑惡”勢力?

答:重點打擊12類“黑惡”勢力: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機場車站、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盜掘古墓葬以及倒賣、走私文物的黑惡勢力;

10、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1、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2、黑惡勢力“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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