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對待犯人的處罰種類繁多,總體可以歸結為罰錢,受刑,坐牢,流放,砍頭這5種形式。前面3種雖然說性質嚴重點或者得罪了權勢的也可能會生不如死,但基本都可以保存性命。而後2種就慘很多了,砍頭不用說了,流放也是好不到哪裡去,絕大多數的流放犯人都是生不如死的。
我國自古以來都有把那些罪不至死,但是犯下的罪又比較大的犯人流放的習慣,一般都是流放到荒無人煙的地方,或者是需要人口開發建設之地。
先秦時期,堯舜時代,流放地點主要是幽州、崇山等。秦漢時期南方都是荒蠻地區,還有新開拓的靠近西域的酒泉、敦煌等郡,那更是荒無人煙,這些地方都是流放之地。唐宋時代流放地點變化很大,東西南北邊緣都是流放地,也就是所謂的發配邊疆。而到了元明清時代,充分總結了歷朝歷代流放犯人的經驗,為了避免出現犯人逃回來的事情,制定了新的流放規則:“南人發北,北人發南”,也就是說,南方人流放到北方,北方人流放到南方。
在清朝時期,廣東,福建,四川這些前朝的流放之地已經被開發的很好了,不再是蠻荒之地。所以肯定不能作為流放之地了,不然那就不是受苦,而是享受了。東北黑龍江寧古塔、遼寧尚陽堡,甚至盛京瀋陽都是清朝流放犯人的“熱門”之地。
清朝時期相對於死刑來說,好像更喜歡流放這一刑罰。我們經常能看到古裝連續劇裡那些清朝皇帝對於那些得罪了他的大臣或妃子來句“發配寧古塔,與披甲人為奴”。這一句話不過十數個字,卻足以從心理擊潰犯事之人。
路途遙遠,環境惡劣
說到寧古塔,其實寧古塔並不是一座塔,也沒有塔,而是一個地名,位於今天的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長汀鎮古城村。寧古塔是滿語的音譯,有六或六個之意。
別看現在的黑龍江是肥沃的黑土地,除了冷點還是很宜居的地方。然而在處於小冰河時期的清朝,寧古塔等流放之地卻是極度寒冷之地,生存環境極度惡劣。
即便是從北京出發到寧古塔都要花費3-4個月的時間,再加上流放之人都是頭帶枷鎖出發的。光是路上一路風吹雨打,挨餓受凍的,別說是女的了,男的也不一定能挺過去。所以有不少犯人在流放的路上就死了或者承受不住自殺了的。
按照當時的流放規則,流放寧古塔的犯人一般都是來自中原或者江南一帶的繁榮之地。南方氣候比較溫暖,體質相對北方人來說也比較弱,去往寧古塔的路程更加的長遠。可以說是比死刑更殘忍的處罰了。
女犯人在寧古塔生不如死
可能是因為整個清朝時期太多人反清了吧,清朝特別喜歡搞株連,不僅是全家被流放,還要禍及九族甚至是鄰里朋友,全部都流放,“株連九族”。不僅家產全部充公,而且就算你堅持到了流放之地,等待你的命運無外乎就是“賞給出力兵丁為奴”、“給披甲人為奴”等等。
如果犯人有點文化或地位,在寧古塔或許稍微要好過一點。他們到戍所之後,就得到寧古塔將軍或都統們的照顧,有的還被聘請為家庭教師,開醫館。但如果是給披甲人做奴隸,那可就沒那麼好過了。
雍正曾規定:“凡是發配寧古塔的犯人,主人可以隨意處死。”除了被剝奪人身權利以外,奴隸們還要日夜耕作。事實上,那些男奴不是最慘的,最慘的要數那些給披甲人做奴隸的女犯人。在那個沒有人權的地方,女奴的沒有地位的,比娼妓還不如。
尤有甚者各處披甲人等,竟有圖佔該犯妻女,從而斃其丈夫和父母致死的案件。如果女犯人稍微有點姿色,往往會被披甲人強行從丈夫或父母身邊搶走,甚至直接殺死。而且每當主人家有男的新婚,為奴者的妻子,女兒都要被拉去試床。
而且在那個地方你就算想逃走也沒辦法,不說被發現逃走後會有士兵前來捉拿。單是路途遙遠,周圍不是森林就是沼澤,人煙荒蕪,常有虎熊出沒。很有可能還沒逃多遠就迷失了方向,最終不是凍死就是被野獸吃掉。
總結
因此很多女人在聽說流放到寧古塔後,都會想盡辦法結束自己的生命。如果男犯人聽說自己的妻子要“一併為奴”,往往會將自己的妻子、女兒殺死,免得她們受辱。在信息阻塞的時代,以為發配寧古塔總比死了強。去了之後才知道什麼叫做:悔不當初死,恨做今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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