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8年 “泛海助學行動”的通知

根據《2018年湖南省統一戰線“泛海助學行動”實施方案》(湘統通〔2018〕13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我市2018年湖南省統一戰線“泛海助學行動”項目順利實施,特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具有瀏陽市戶籍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且屬參加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並被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錄取的,均可提交資助申請。

二、工作流程

1.學生申請。

分類申請:在瀏陽市內就讀且考取本科(含三本)的建檔立卡高考學生到畢業高中申報;在本市金橋復讀學校和瀏陽市外就讀且考取本科(含三本)的建檔立卡高考學生到市委統戰部申報(行政中心市委統戰部2716辦公室,聯繫電話83612551)。

填表要求和資料準備:符合要求的建檔立卡高考學生如實填寫《湖南省統一戰線“泛海助學行動”資助申請表》(附件1),認真核對並貼好一寸證件照片,確保信息準確無誤。申請時,學生須向學校或統戰部提供本人身份證、高考准考證和全日制本科錄取通知書(尚未收到錄取通知書的學生可以打印湖南省考試院錄取查詢結果頁面)原件及複印件。學生截至提交申請時,年齡小於16週歲的,同時提供監護人戶口本。符合要求考生向畢業高中學校或統戰部提交申請截止時間為8月13日上午10點(逾期不再受理)。

2.資格初審。

學校或統戰部受理學生申請資料,確認無誤後,申請資料原件經查閱、掃描製成電子文檔後退還本人,並將申請資料(本人身份證、高考准考證、全日制本科錄取通知書、尚未收到錄取通知書的學生可以打印湖南省考試院錄取查詢結果頁面)複印件一份留存備查,高中學校還需上交一份到市教育局721複審,市外就讀學生由市委統戰部複審。

3. 完善表冊。

第一步:學校或統戰部在初審合格學生申請表(附件1)的“所在學校或縣(市、區)黨委統戰部推薦意見”欄籤具意見,並加蓋行政公章。

第二步:學校或統戰部根據資格初審材料和《湖南省統一戰線“泛海助學行動”資助申請表》(附件1)的準確信息,準確無誤填寫好本校擬資助人員名單(附件2),《渤海銀行批量開立個人賬戶申請書》(附件3,請一定仔細核對各項信息,確保正確),年齡小於16週歲的,填寫《湖南省統一戰線“泛海助學行動”自行代發人員名單》(附件4)等彙總性表格。

4.材料上報。

各高中學校將市內就讀學生申請資料(學生本人身份證、高考准考證、全日制本科錄取通知書、尚未收到錄取通知書的學生可以打印湖南省考試院錄取查詢結果頁面)及附件1、2、3、4材料的紙質檔和電子檔上交教育局資助中心721辦公室。

5.名單確定。市委統戰部和教育局於8月15日下午5點前將各自材料信息彙總,並完成與市扶貧辦的信息比對與資格審核,將全市擬資助的學生分文理科按高考分數高低排序(音體美特長生、小門類考生及職高對口考生另外分類彙總),由市工作協調組進行社會公示和名單確定。

6.資金髮放。渤海銀行收到湖南省資助名單10日內,將資助卡分別郵寄到各縣(市、區)黨委統戰部;縣(市、區)黨委統戰部簽收資助卡後5日內發放給受助學生。

三、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各駐村工作隊和高中學校要加強對“泛海助學行動”的組織領導,按照時限要求,保質保量推進,力爭在大一新生開學前將資助金髮放到位。

2. 廣泛宣傳。各駐村工作隊和高中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利用“村宣傳欄”、“高三家校微信群”、學校和村短信平臺或上戶等,加強對“泛海助學行動”的宣傳,將資助政策宣傳到每一位符合條件的學生,確保其清楚申報資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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