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 “泛海助学行动”的通知

根据《2018年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实施方案》(湘统通〔2018〕1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2018年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项目顺利实施,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浏阳市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且属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录取的,均可提交资助申请。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

分类申请:在浏阳市内就读且考取本科(含三本)的建档立卡高考学生到毕业高中申报;在本市金桥复读学校和浏阳市外就读且考取本科(含三本)的建档立卡高考学生到市委统战部申报(行政中心市委统战部2716办公室,联系电话83612551)。

填表要求和资料准备:符合要求的建档立卡高考学生如实填写《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附件1),认真核对并贴好一寸证件照片,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申请时,学生须向学校或统战部提供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全日制本科录取通知书(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以打印湖南省考试院录取查询结果页面)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截至提交申请时,年龄小于16周岁的,同时提供监护人户口本。符合要求考生向毕业高中学校或统战部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13日上午10点(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

学校或统战部受理学生申请资料,确认无误后,申请资料原件经查阅、扫描制成电子文档后退还本人,并将申请资料(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全日制本科录取通知书、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以打印湖南省考试院录取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查,高中学校还需上交一份到市教育局721复审,市外就读学生由市委统战部复审。

3. 完善表册。

第一步:学校或统战部在初审合格学生申请表(附件1)的“所在学校或县(市、区)党委统战部推荐意见”栏签具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第二步:学校或统战部根据资格初审材料和《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附件1)的准确信息,准确无误填写好本校拟资助人员名单(附件2),《渤海银行批量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附件3,请一定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正确),年龄小于16周岁的,填写《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自行代发人员名单》(附件4)等汇总性表格。

4.材料上报。

各高中学校将市内就读学生申请资料(学生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全日制本科录取通知书、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以打印湖南省考试院录取查询结果页面)及附件1、2、3、4材料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上交教育局资助中心721办公室。

5.名单确定。市委统战部和教育局于8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各自材料信息汇总,并完成与市扶贫办的信息比对与资格审核,将全市拟资助的学生分文理科按高考分数高低排序(音体美特长生、小门类考生及职高对口考生另外分类汇总),由市工作协调组进行社会公示和名单确定。

6.资金发放。渤海银行收到湖南省资助名单10日内,将资助卡分别邮寄到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县(市、区)党委统战部签收资助卡后5日内发放给受助学生。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驻村工作队和高中学校要加强对“泛海助学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推进,力争在大一新生开学前将资助金发放到位。

2. 广泛宣传。各驻村工作队和高中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村宣传栏”、“高三家校微信群”、学校和村短信平台或上户等,加强对“泛海助学行动”的宣传,将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确保其清楚申报资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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