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慶陽通報3起不擔當不作為和弄虛作假典型問題

1.靖遠縣永新鄉臥牛村黨支部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2016年6月,臥牛村黨支部在吸收預備黨員時,虛報參會黨員人數;2017年7月19日,臥牛村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研究黨員轉正事宜時,向5名非黨員列席人員發放表決票,並作為有效票數進行統計彙總,違反了有關規定,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臥牛村黨支部原書記劉文邦、現任黨支部書記卜凱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永新鄉黨建辦主任趙旭華被誡勉談話,永新鄉黨委副書記萬慧新被警示談話。

2.靖遠縣永新鄉二隊村黨支部違規發展黨員問題。2016年4月20 日,二隊村黨支部在未召開支委會議研究的情況下確定入黨積極分子;2017年6月22日,召開吸收預備黨員大會時,到會黨員人數不到三分之二就表決吸收中共預備黨員,違反有了關規定和程序,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二隊村黨支部書記劉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永新鄉黨建辦主任趙旭華被誡勉談話,永新鄉黨委副書記萬慧新被警示談話,二隊村黨支部原書記劉武清、村委會原主任劉宗道被警示談話。

3.會寧縣四房吳鎮全域無垃圾專項整治不作為慢作為問題。2018年5月,四房吳鎮對全域無垃圾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問題整改不及時、不到位,存在工作落實不力,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四房吳鎮黨委書記馬天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鎮長徐守城、副鎮長楊軍被誡勉談話,鎮人大主席郭佔兵被告誡約談。

慶陽市通報7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1.正寧縣宮河鎮民政辦幹部王潔榮辦理低保業務優親厚友問題。2013年,王潔榮利用職務之便,為其親戚王某某違規領取農村低保金8160元;2014年,王潔榮為王某某虛增1名低保人數,多領取低保金2460元。王潔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調離民政工作崗位,時任鎮民政辦主任楊海龍,王錄村村委會主任楊旭東、村文書王國元被誡勉談話,違規領取資金已追繳。

2.環縣合道鄉梁坪村原村幹部貪汙低保資金問題。2013年至2015年,時任梁坪村黨支部書記黃永洲、村委會主任付學卿、村文書黃金禮3人分別違規申報領取低保資金44916元、25452元、23040元。黃永洲、付學卿、黃金禮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3人已被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貪汙資金已追繳。

3.鎮原縣平泉鎮赤馬村黨支部書記張紅祥、村委會主任張文宏工作失職問題。2015年至2017年,張紅祥、張文宏工作不力、審查把關不嚴,致使5戶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群眾領取低保金共計47187元、1戶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群眾領取危改資金13500元。張紅祥、張文宏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領取資金已追繳。

4.環縣車道鄉元峁村村委會原主任金麗違規享受低保問題。2015年,金麗利用職務之便,違規讓其家人享受二類低保,共計領取資金11232元。金麗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責令其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村黨支部書記王金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領取資金已追繳。

5.鎮原縣開邊鎮白馬寺村違規向群眾收費等問題。2017年,白馬寺村向部分貧困戶收取地膜運費共計4500元,滯留政府代繳農村低保戶合作醫療保險費12112元。村委會副主任許天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取的地膜運費、滯留的合作醫療保險費已全部退還群眾。

6.慶城縣高樓鄉太樂溝村村幹部以親屬名義違規享受低保問題。2013年至2015年,太樂溝村原黨支部書記李志成在兒子名下違規享受低保,領取資金共計22062元;原村文書鄭英品在妻子名下違規享受低保,領取資金共計23658元。李志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鄭英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法所得追繳財政。

7.寧縣盤克鎮段堡村套取危舊房改造等項目資金問題。2010年至2015年,段堡村共套取整村推進、危房改造、異地扶貧搬遷等項目資金126.73萬元,用於村部、村級道路和新農村建設等支出。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段孝雄、村委會主任段成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時任村文書段興順、村計生副主任段剛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孟永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縣扶貧辦副主任姜志剛被告誡約談,時任縣發改局副局長馮讓平、時任鎮紀委書記金會寧被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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