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福建發佈通知: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責任落實,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省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充分認識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屬地責任,切實扛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對本轄區的野生動物保護和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負總責,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抓實抓細抓落地,將工作延伸到鄉鎮(街道)、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職盡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構建聯防聯控、群防群策的格局。
二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省林業局會同海洋漁業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廳、農業農村廳牽頭建立省級保護野生動物、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研究制定監管措施,統籌協調解決聯防聯控遇到的問題;推動部門加強協作配合,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建立聯防聯控的長效機制。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也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三要實施網格化管理。縣(市、區)、鄉鎮(街道)要將轄區內農(集)貿市場、餐飲場所、野生動物養殖場等納入社會治理網格化管理,落實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網格化工作職責,定期開展摸底排查、分析掌握各類經營主體經營情況,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規範經營,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協調公安、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林業、海洋漁業、城市管理等部門依法查處。
四要落實經營主體責任。食品經營、進出口、運輸、倉儲、物流、郵政(快遞)、野生動物養殖等經營主體要切實履行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主體責任,不得以食用或者生產經營食品為目的,獵捕、出售、購買、利用、進出口、儲存、運輸、攜帶、寄遞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各地要認真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全面調查掌握轄區內所有以食用為目的養殖場的情況,督促以食用為目的養殖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及時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所在地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給予支持、指導和幫助,依法妥善處置。
五要強化督導落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業、海洋漁業、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城市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省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完善監管制度措施,及時提出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建議。對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相關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發現違法行為或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控告不依法查處,或有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等不依法履行職責行為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加強聯防聯控,堅決制止野生動物非法交易
一要加強野生動物名錄管理。省林業局、海洋漁業局要按照《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加強保護管理;同時抓緊研究修訂《福建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會同農業農村廳做好與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銜接,嚴格執行名錄管理制度。
二要強化源頭監管。林業、海洋漁業、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要加強相關自然保護區域、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和遷徙洄游通道等的生態環境保護,強化獵捕、養殖野生動物監管。公安、林業、海洋漁業、市場監管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以下違法犯罪行為:製造、銷售和使用獵夾、獵套、電擊裝置、絕戶網、捕鳥網等禁用工具;採用投毒、設陷阱等禁用方法獵捕野生動物;以人工繁育為名買賣野外來源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等。
三要嚴禁非法運輸寄遞。交通運輸、鐵路、航空、海關、郵政、商務等部門要加大對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監督檢查力度,嚴禁運輸、倉儲、物流、郵政(快遞)等經營者為未經許可和檢疫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交易、消費提供服務,對涉嫌非法運輸、攜帶、寄遞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應當及時通知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公安、市場監管、海關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堅決阻止進入流通環節。

四要切實加強市場監管。市場監管、林業、海洋漁業、公安、城市管理、衛生健康、藥品監管、農業農村、網絡管理等部門要強化監督檢查,堅持“全覆蓋、零容忍”。對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違法違規進入農(集)貿市場、超市、商鋪、酒樓會所、農家樂等交易消費場所和網絡交易平臺的,予以嚴厲查處;對餐飲經營者利用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名稱、別稱、圖案等製作的廣告、招牌、菜譜等招攬、誘導顧客的,依法予以查處;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
五要規範信息傳播秩序。媒體、網站等信息服務單位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加強涉及野生動物信息內容的審核把關,杜絕發佈違法違規信息;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網絡管理、通信等部門要加強對涉及野生動物違法違規信息的監督管理,持續加大查處力度。
六要加強誠信制度管理。建立健全保護野生動物、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誠信機制。引導各類經營主體切實承擔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保護的社會責任。引導公民自覺遵守全國人大常委會、省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不購買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對違法違規受到行政和刑事處罰的,相關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將相關信息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平臺,實施聯合懲戒。

三、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打擊違法犯罪和違規行為
一要強化聯合聯動執法。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公安、市場監管、林業、海洋漁業、農業農村、城市管理、海關等部門要強化聯合聯動執法,實行陸上禁、海上堵、線上線下聯防,全面強化面上摸排、網上巡查、信息共享和情報分析研判,全方位、多角度搜集、梳理案件線索,及時查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發現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及時收集固定證據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追究。公安機關要清理非法持有獵槍及彈藥,堅決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與檢察院、法院溝通聯繫,對犯罪案件依法從快從嚴偵辦,並配合做好行刑銜接。
二要強化專項整治和要案督辦。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工作目標和當地實際情況,聚焦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重點人員,組織公安、林業、海洋漁業、市場監管、城市管理、農業農村等部門開展打擊濫食野生動物專項整治行動,持續震懾違法分子、淨化市場空間、推進移風易俗。要強化對重點案件辦理的組織、協調和督辦,對重特大案件要掛牌督辦,形成高壓態勢,有效遏制違法犯罪活動。

四、實施群防群治,夯實野生動物保護群眾基礎
一要加強全民教育。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教育,引導全民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廣泛宣傳普及野生動物保護、動物防疫防控科學知識,讓公眾充分認識濫食野生動物的健康風險,增強公共衛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識,養成文明衛生飲食習慣。強化對野生動物繁育利用單位、餐飲單位的野生動物保護普法教育,增強守法意識。教育部門要組織學校把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小培養保護野生動物意識。大力推進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教育基地建設,支持和鼓勵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參與建設、運營、管理宣傳教育基地,為公眾和中小學生提供專業化教育服務。
二要建立健全監督舉報機制。各級林業、海洋漁業、公安、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城市管理等部門要向社會公佈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濫食野生動物的監督舉報電話,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或者控告。要充分發揮廣大群眾的監督作用和參與野生動物保護的積極性,特別要發揮基層自治組織、社會組織和志願者協助保護執法作用,促進政府管理與社會各界及公眾監督協同聯動。有關主管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要及時依法處理,對查證屬實的給予適當獎勵,所需資金納入各級主管部門預算。

三要加強宣傳引導。新聞媒體要加大公益廣告宣傳力度,廣泛宣傳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意義和濫食野生動物的健康風險,讓保護野生動物、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觀念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加強正面宣傳、先進事蹟宣傳,激發公眾保護意識和保護積極性。要以案釋法,及時曝光非法交易、濫食野生動物典型案例和不文明行為,大力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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