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溜車司機肉身擋車身亡,家屬索賠61萬!保險公司卻拒絕賠償…




3月12日下午,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由離奇車禍引發的保險索賠糾紛案件。洪澤人趙某因自己的車輛發生溜車後,用身體擋車導致身亡。而他為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以不符合保險條款規定為由拒絕賠償,雙方由此引發了糾紛。

監控畫面顯示,2019年9月23日早晨6點半左右,49歲的貨車司機趙某在返回車輛途中,發現自己的貨車發生溜車。為避免車輛撞到停在旁邊的大貨車造成損失,於是他奮力擋在貨車前,想要靠人力頂住車輛溜車。然而因貨車重量太大,趙某被頂至旁邊車輛上遭擠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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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經交警鑑定,趙某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趙某的家人向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洪澤支公司索賠,要求對方向趙某親屬賠償各項損失共計61萬元,遭到了保險公司的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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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雙方爭執不下,趙某的家人遂向法院提起訴訟。3月12日下午,洪澤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在庭審過程中,保險公司認為,根據保險條款規定,被保險人作為車主,且在這次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是不能夠按照第三者責任險來要求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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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原告方認為,趙某下車之後已經失去對車輛的控制,他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下,身份發生了轉變,已經由駕駛人轉變為第三者。因此對趙某身份的認定成為了本案的爭議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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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 陳士濤:

死者的身份是本案原告的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支持,以及獲得相關賠償的依據。如果是駕駛人,那隻能按照他當時購買的駕駛人險種來進行賠償,他在投保的險種上,賠償金額限額應該是一萬元。而按照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來賠償的話,交強險的限額是十一萬元。因為發生死亡,那麼商業三者險的限額是五十萬元,加在一起就是六十一萬元

在法庭的支持下,原被告雙方目前已接受庭外調解。

提醒車主們

停車時要拉好手剎;儘量不要在坡道上停車;在坡道停車時,除了拉好手剎外,還要做好相應的防範措施,比如在車輪底下放置障礙物,以確保車子不會發生溜車。發現溜車情況時,不要貿然用身體去試圖阻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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