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的錢捐給災區武漢,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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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青紅白皂,小偷偷的錢捐給災區?劫匪搶銀行然後捐款?用犯罪來掩蓋愛心?這是兩碼事。


友誼萬歲103704036


首先我們先看他兩個行為“小偷”、“行善”,曾經有一家糕餅店一個女人過來訂了300個糕餅,說是要贈送給當地的孤兒院,店家一想是要行善不但願意給予這個女人優惠,並且表示會選用小朋友喜歡的包裝,這女人付了一點訂金就走了,接著時間到了不見這個女人來付尾款,老闆無奈只好報警

女人的行為也是行善,但是有沒有想過老闆花了大量的時間心力製作了好吃的糕餅,也許,老闆與員工一晚都沒睡,採買了新鮮的食材,還花心思的包裝,他的用心是可以看到的,但是他沒有必要買單這個女人的恣意妄為的“行善、愛心”,老闆並沒有義務要承擔這樣的損失,這個女人沒有足夠的能力也不該靠欺騙來行善,讓善良蒙上了犯罪

我們回來看小偷,他偷東西本來就不對,打著因為要行善的名義,以為自己是俠盜羅賓漢,盜取別人的財產去做自以為行善的犯罪,這樣的行為是不可取的,所以小偷偷東西就是犯罪行為,惡已經在前…就不要說“善”了


米兔老鄧V生活


這個事是否真有,我不得而知,但在中國歷史上此類事件,屢見不鮮,狹義神偷,專偷貪官汙吏的不義之財,接濟貧苦民眾,從這個案例不難看出,當時的朝廷從上至下,貪官汙吏:,欺壓百姓,使得一些神偷,行俠仗義,見義勇為,值得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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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的錢?剛偷時沒準備捐款。但是遇到了疫情,小偷良心發現就把偷來的錢捐給武漢災區了。這樣的小偷雖然行為惡劣,但是後因感化良知做出了捐款的善舉,這樣的小偷是有良心的小偷,有善心的小賊。人無完人孰能無過,就此趁著良心未泯趕棄惡從善。做一個真正對社會有意義的人







石門五爺


不管小偷為了要捐款而去偷的錢,還是偷了錢受良心責備而把偷得的錢轉贈武漢疫區。他的行為都是屬於偷竊罪。應予以適當處罰。並告誡他下不為例,若再犯同樣的罪決不從輕處罰。

若真沒錢就別捐了,這並不算錯。若偷了人家的錢,受良心發現錯了很後悔,那就馬上還回去,並作深刻檢查,求得失主的諒解。也可把偷的錢交到派出所自首投案,爭取寬大處理。

總之小偷犯偷竊罪在先,捐款在後,念在他把偷的錢又作為善款,這次就從輕發落了吧。他偷竊的錢要他賠償失主。


山上人279


功是功,過是過。拿別人的錢財給自己創名。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況且小偷是偷拿別人錢財。按法律講是一種犯罪行為,必得道懲罰。至於偷拿別人捐獻災區,在法律處理上應該是碩情予以輕判的。雖然小偷可惡,但是出發點沒有佔為己有。相信法律會給一個公平的判決的。個人意見,錯對勿怪。謝謝



雪眏明月


首先把“偷”與“捐款”這兩個概念要區別開來。

偷,是非法獲取它人財產,是違法行為,是令人所不恥的,小偷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捐款,是將自己的錢財無償捐給那些有困難的人,還有為人民做出貢獻的義士。這種行為是受人褒獎,受人尊敬的行為,是善舉。

從表面上看,小偷沒有把非法獲取的錢財佔為已有,是捐給了災區,象是借花獻佛,其實是偷花獻佛,我想這佛也不願意接受吧。

再說,偷的錢萬一是普通百姓的救命錢呢,不是讓百姓雪上加霜嗎?如果偷的是別人非法所得的錢財,在古代算是卻富濟貧。當今社會,卻富濟貧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捐款的愛心可佳,有能力就多捐點,沒能力就少捐點,只要是為災區獻出自已的愛心就行,但千萬不要觸碰國家法律。


人貴自知自明


要是偷貪官汙吏、坑蒙拐騙、強掠豪奪的守財奴錢我還這麼敬佩這小偷,大快人心!但要偷普通百姓,正義之士的錢去捐款就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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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說過有這樣的小偷,即使有,他的這種行為也不值得提倡。首先,偷盜是一種違法的行為,未經別人允許偷盜別人的財物,就構成了犯罪。儘管你把贓款捐給了災區,並不能說你為了獻愛心就可以行竊,這是二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其次是獻愛心所捐的款項必須是自己的合法收入,用偷來別人的財物沽名釣譽,本身行為就不道德,一旦真相敗露只會遭到世人的唾棄。獻愛心的舉措固然可貴,我們應量力而行,用真情去援助。


月亮之都達人


這個問題挺有意思,即然知道了小偷偷的錢搨給災區武漢了,那肯定是投案自首了.或者是被偷者報警了抓到小偷了,也可能是小偷見事情不妙,趕緊把錢捐給災區武漢,那就分二種情況了,如果是前者情況,小偷能投自首,把偷來的錢捐給災區了,這也是獻了一份愛心,這種小偷也是有感情的,國家有難可以從輕發落,如果是被偷者報了警,小偷發現不妙,急中生智把錢捐給災區了,就得追究刑事責任了,捐了也不行,這種情況下,如果警察抓不到他,很有可能偷來的錢佔為已有了,是不會捐的,如果是他按的心是我就是偷錢捐給災區,那就是一碼歸一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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