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恨”的幾種“藝人明星”,說人話,但不辦人事!堅決驅逐

我寫這個標題不知道能否過了平臺這一關?但是我實在想不起來用什麼“詞”能表達這種情緒或是能“恰若其分”描述出那種既要牌坊有要做那種人的嘴臉!

第一種:老婆孩子移民國外,自己在國內。這是最噁心的一種人。

為什麼這樣說呢?他(她)面對大眾的質疑,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我是中國籍,我是中國人”!他們可能擔著要職,也可能沒有,至少戴著“金環”,大把大把的在國內“撈錢”……然後把這些“財富”“輸送到”國外……

這讓我想起一個童話,鳥獸爭鬥中的蝙蝠,這類人就是那個“蝙蝠”,帶病毒的蝙蝠……

第二類:娶國外老婆,或是嫁國外老公,在國內“撈金的人”!這類人與上類人不差上下,光面堂皇,大言不慚“我愛我的祖國,我離不開我的祖國”……

第三類:隱瞞國籍,用苦情欺騙大眾,離婚,養子,看病等以獲得大眾的理解與支持,並獲得傻傻的一群粉絲,大肆掠財……

第四種:已經亮明身份,就是外國籍,誰讓你們“喜歡我了”呢?

……

這些人共同的特點就是“掠奪我們的財富”!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們不妨想想,八國聯軍為什麼侵略我們?小日本為什麼侵略我們?目的是一樣的,那就是“掠奪我們的財富”!

現在到好,不用別人“侵略”,就這樣讓“曾經”是“我們的人”,把我們的財富“掠奪”後送給別人……

所以不用“掠奪”二字,該用什麼“詞”呢?

這類人是我們的叛徒!現在不興用“敵人”二字,但是該用什麼詞我造不出來!

並且這類人中不乏曾經是黨的一員,曾經是代表……

我真的不明白:

1.怎麼可以讓這類人光面堂皇的掠奪我們的財富?

2.我們那些“追星人”是不是腦子進水?怎麼可以喜歡這類人?喜歡吃裡爬外,認賊作父的人呢?

最後我要提醒諸位思考:資源、財富是定數,被掠奪了,我們就沒有了!

呼籲堅決“驅逐”這類“敗類”!

個人看法不足為據,別上綱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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